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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幼儀與徐誌摩的“怨偶”往事
(2015-03-29 20: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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怨偶“天成”張幼儀第一次聽到徐誌摩的名字,是在13歲那年,她從蘇州第二女子師範學校放假回到位於嘉定的家。父母把她叫到客廳,遞給她一隻小銀盒子,裏麵是徐誌摩的照片,頭大大的、下巴尖尖的,戴著一副圓圓的金絲邊眼鏡。父親張祖澤是當地一位頗有聲望的醫生,他問女兒的觀感。張幼儀一言不發地合上了蓋子,靜靜說道“我沒意見”。從她1900年降生到這個國度開始,有諸多訓誡被深深植入她的頭腦、融入她的血液。其中兩條對她影響至深:第一條訓誡是“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可毀傷”,換句話說,自殺是不孝之舉;第二條訓誡是“遊必有方”,去什麽地方,做什麽事情,一定要稟告父母。一生當中做重大決定的時候,也必須經過他們許可。對於婚姻大事,盡管父親在征詢她的意見,但答案早已在她成長過程中被嵌入她的腦裏:父母挑什麽樣的對象,就要和什麽對象結婚,這是孝順的重要表現。婚姻是家族大事,是父母應該為兒女擔當的最大責任之一。正因此,張祖澤把女兒夫婿的選擇,交給了當時實際上承擔著張家經濟支柱作用的四子張嘉璈(即張公權,民國金融家,曾任中國銀行董事長)。張嘉璈時任浙江都督朱瑞的秘書,1913年的一天,他到杭州府中學視察,結果發現一個男學生的作文極好,便打聽起來。得知這位年輕士子名喚徐誌摩,是實業家徐申如的公子。當晚,張嘉璈便寫信給徐申如,為妹妹張幼儀提親。信寄去沒多久,徐申如就回了一張便條,言語極簡:我徐申如有幸以張嘉璈之妹為媳。“四哥替我物色丈夫的方法很普通,我們不必知道徐誌摩的身高,或是他家有多少傭人,隻需要曉得他家的聲望,他的教育程度,還有他的性情。……要知道的就是這些。”張幼儀後來回憶說。這門親事就這樣定了下來。對雙方父母的決定,張幼儀和徐誌摩都隻能服從,並且像其他所有年輕男女一樣,隻能到結婚之日才能彼此相見。當張幼儀嫁到徐家後,她方知道,其實在她第一次看徐誌摩照片的時候,徐誌摩也見到了她的照片,他把嘴角往下一撇,用嫌棄的口吻說:鄉下土包子。但在當時,即便徐誌摩不滿,他也不敢對抗傳統。這場為兩人都帶來極大痛苦的婚姻正式開場之前,並非沒有征兆來提醒。他們曾在訂婚前找來命婆合八字。命婆看了看徐誌摩的命相,說道“我喜歡這家人,是非常好的人家”。但當看到兩人八字時,突然變得默不做聲,臉上現出擔憂的神色,“不過,說道八字裏的這對男女嘛……屬鼠(張幼儀)和屬猴(徐誌摩)的人在這門親事裏不般配,你不屬狗太糟糕了。”最終,張家人沒有因為八字的不合而改變婚事,他們把張幼儀的年齡提高了兩歲,改成屬狗。不久,雙方定下了婚期,1915年徐誌摩中學畢業的時候。↑張幼儀寂寞婚姻1915年12月5日,張幼儀和徐誌摩的大婚之日。洞房鬧到很晚,當時間隻屬於徐誌摩和張幼儀時,已是清晨四點的時候。丫鬟開始為他們做準備,在床中間鋪了一塊白絲帛,又幫幼儀梳理,動作極利落。幼儀那帶有檀香味道的頭發被兩隻玉梳向後固定,身上除了一件薄薄的繡有鴛鴦的紅絲袍外再無一物。徐誌摩的身上同樣也隻有一層絲袍,充滿期待地在房間一頭看著幼儀。這是兩人一生中的第一次獨處,“我好想跟他說話,大聲感謝命運的安排。我想說,我現在是徐家的人了,希望能好好伺奉他們”。但張幼儀所受的教育告訴她,隻能由男人先開口,可徐誌摩一句話都沒對她說。他們婚姻的寂靜就從那一刻開始……盡管差不多一晚沒睡,但幼儀仍要早起,作為媳婦,她必須比公婆睡得遲、起得早。而在徐家,這很不容易。因為徐誌摩的母親老太太睡得極早,而老爺是生意人,且在外麵有很多女人,往往要淩晨兩三點才能回家。徐誌摩差不多一結完婚就立刻離家讀書去了。事實上,直到1920年張幼儀去歐洲前,五年光陰,她與徐誌摩在一起的時間不超過四個月。而在這四個月裏,“徐誌摩從沒正眼瞧過我,他的眼光隻是從我身上掠過,好像我不存在似的”。有時候,徐誌摩會在園中長椅上讀書,幼儀便走過去坐在他身旁縫補東西,徐誌摩會對某個傭人說“給我拿這個”,或對另外的傭人說“抓抓我這裏”,但他從不與身邊的幼儀交談。對婚姻,張幼儀從沒奢想過愛情(這對當時的她來說太陌生),更不會求浪漫,但她希望得到的肯定比漠不關心要來得多。她知道徐誌摩不喜歡她,盡管張幼儀沒有跟當時別的女子一樣裹小腳,但徐誌摩仍然視她為“土包子”,認為她觀念守舊,缺乏教育。常年不在家的境況,讓徐誌摩和張幼儀沒有可能用日久生情來彌補不斷擴大的縫隙。即便在婚後第三年,兩人擁有了他們第一個孩子(徐積鍇)也沒有任何改變,兒子誕生之後,徐誌摩算是盡到了傳宗接代的責任,開始了多年的美歐留學生活。在徐誌摩不在家的時候,幼儀全力操持家務、照顧公婆,而且在她所居住的鄉下地方,除非有人陪,否則女人是不準跨出家門一步的。無事可忙的時候,她隻能整日和老太太在一起縫縫補補,一做就是幾個鍾頭。因為很少出門,在娘家五年期間,張幼儀甚至不知道徐家在當地擁有的產業是什麽模樣。徐積鍇是幼儀為徐家貢獻的長孫(後來成為徐家唯一傳人),但作為大戶人家的媳婦,母親角色是被嚴格限定的,孩子是屬於徐家的,養育過程是老爺、老太太決定的,幼儀隻被準予偶爾照顧,洗澡時有保姆,睡覺時有奶媽,即便抱孩子的姿勢也會得到公婆的糾正。但對幼儀來說,這一切沒什麽不對,她的媽媽早就教育過她,到了娘家,絕不可以說“不”,隻能說“是”。離婚“典範”張幼儀知道徐誌摩瞧不上她,她試圖改變,但即便改變不了,也是她的命,這沒關係,他可以娶他喜歡的女人進門做姨太太、做小妾,隻要她不犯“七出”裏的任何過錯,幼儀相信她將始終是徐家的大太太。但張幼儀不知道,她的經驗已經不適用於當時的中國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