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企業家是一個探索新路的過程,必須大膽,有氣魄,做前人之所未做,破壞規則,挑戰極限。願意做這些事,敢做這些事,做得恰到好處不讓人抓住把柄,抓住也能脫身,這不是笨手笨腳的初犯能做到的。隻有從小開始練習,經過多年磨練,才能成為爐火純青的大師級人物。
一個風和日麗的日子,已經缺課九天的菲利斯·比勒又想逃學了。好在這對他來說不是難事。他先用精湛的演技,假裝成一個發著高燒卻還堅持要上學的乖孩子,讓慈愛的父母不顧他的抗議,強行向學校請假;然後父母一出門,他就跳下病床,設計將女朋友和最好的朋友從學校叫出來,三人一起開著朋友父親的紅色法拉利,來到了芝加哥陽光普照的大街上。
雖然校長識破了他的陰謀,一整天圍追堵截,試圖抓他個現行,卻無奈技不如人,連連失手,落得灰頭土臉,铩羽而歸。菲利斯和朋友們度過愉快的一天後,在父母回家之前又回到了“病床”上。
《菲利斯·比勒逃學的一天》(FerrisBueller’s Day Off,國內譯為《春天不是讀書天》,但我喜歡忠實原文的譯法)是一部1986年的喜劇片。該片當年就紅透半邊天,叫好又叫座,之後三十年也一直繼續展示強大生命力。
有些同時代出爐的電影,回頭再看不免有陳舊感;《菲利斯·比勒逃學的一天》卻像一瓶納帕葡萄酒,品嚐起來仍然香醇,估計以後也會優雅地變老。尤其讓其他電影羨慕的是它對美國通俗文化的影響:片中人物和場景經常被其他書籍文章電視電影提及,如果你聽不懂這些暗語,馬上暴露了不是在美國長大。
《菲利斯·比勒逃學的一天》的情節聽起來沒什麽了不起,甚至有些俗套,類似的電影多如牛毛,但魔鬼在細節中。那些美麗的街景,好聽的音樂,詼諧的對話,有趣的場景,令人難忘的角色,讓整部電影自然流暢,氣質迷人,總結起來就是兩個字:好看!
但好看歸好看,要成為膾炙人口的經典,家喻戶曉的文化現象,還要有點真材實料。雖然好萊塢電影重娛樂,輕說教,但最受歡迎的成為經典的電影總還是有一種正麵的價值觀。即使是《教父》這樣的黑幫電影,也要美化黑幫人物,把他們描繪成有情有義、內心柔軟的好人,電影才能一飛衝天,拿奧斯卡獎,創票房記錄。
那麽《菲利斯·比勒逃學的一天》有什麽正麵價值觀呢?一個流行的說法是這部電影教給了我們一種正麵積極的生活態度。別小看菲利斯這個頑皮的翩翩少年,他其實比你我更懂生活。他的一句最常被引用的台詞是,“如果你不偶爾停下來四處張望一下,你就會和生活失之交臂”(“If you don’t stop and look around once in a while, you could miss it”)。
菲利斯之所以逃學,是為了逃離朝九晚五的平庸,去享受生活,嬉戲冒險,創造屬於自己的精彩人生。這是非常有美國精神的一件事。
還有一種說法,是這部電影隱藏的主題是菲利斯的好友凱麥倫的成長。電影開始的時候,凱麥倫是個軟弱的靦腆少年。他雖然不滿拜金主義的父親的冷漠和疏離,卻隻能逆來順受。在電影將近結尾時,在這一天留給他的殘骸麵前,他發表了一篇激昂慷慨的講話,標誌著他破殼而出的覺醒,預示著他即將成熟長大。確實,凱麥倫是這部電影中一個有變化、有成長的更有趣的角色,不似其他人物多少有些臉譜化。
但影評家賦予這部電影的正麵意義,都有些勉強,不足以解釋這部電影經久不衰的影響力和它在粉絲中近乎“邪典電影”(cult movie)的傳奇地位。這些說法似乎都想證明,盡管電影中充斥著逃學、說謊、違規這些負麵情節,但我們可以透過現象看本質,從負麵因素中找出正麵意義來。但事實上這部電影的吸引力,甚至這部電影最大的意義,可能恰恰在於這些所謂的負麵因素。
幾年前,倫敦經濟學院和伯克利的經濟學家萊文和魯賓斯坦(Levine& Rubinstein)進行了一項探索企業家人格特質的研究。他們的結論之一是,企業家們在少年和青年時代,比普通美國人更有可能從事逃課、吸煙、賭博、行竊等非法的冒險活動。在研究人員定義的非法活動指數中,企業家的得分比普通同行高出21%;在非法活動方麵得分高於平均水平的人,成為企業家的可能性比同齡人高出60%。
也就是說,矽穀可能是一個非法指數超標的人紮堆的地方。細數矽穀大名鼎鼎的企業家,你不得不承認萊文和魯賓斯坦可能有些道理。還記得嗎?Napster因為侵犯版權而吃官司,微軟因為視窗涉嫌抄襲蘋果被訴,而臉書的紮克伯格被哈佛同學指責為剽竊了他們的類似網站的源代碼,給了老同學120萬股臉書股票才全身而退。
如果竊書不能算偷,那些又都是老黃曆的話,長江後浪推前浪,優步的創始人卡拉尼克(Travis Kalanick)更是一個藐視法律和規則的標準範例。卡拉尼克在優步之前已經開過好幾家公司。這些公司,包括優步,全部公然違反某些法規。它們雖然各有各的生意,各有各的商業模式,但有一個共同特點:公司一開門,法院傳票馬上雪片般尾隨而至。
雖然沒有用放大鏡仔細研究每一個矽穀企業家高中時是不是有過逃課、吸大麻等不端行為,但這種可能性很大,而萊文和魯賓斯坦的研究為這種猜測提供了證據。做企業家是一個探索新路的過程,必須大膽,有氣魄,敢於做前人之所未做,打擦邊球,測試和挑戰極限。願意做這些事情,敢做這些事情,做得恰到好處不讓人抓住把柄,抓住了也能脫身,這些能力,不是笨手笨腳的初犯擁有的。隻有那些從小就開始練習這些技能的人,經過多年磨練,才能成為爐火純青的大師級人物。
當然萊文和魯賓斯坦也指出,這些“聰明的違規者”大多是出生於中上階層的白人。如果你屬於這一群人,警察大概不會隨意叫你在街上停下來以可疑的借口搜查你;萬一你被抓個正著,你的父母可能會雇得起一位體麵的律師來替你談價還價,手腕被輕輕拍一下後就回家。也就是說,這個階層的人,犯錯誤不用付出很高的代價。
其他社會階層和其他種族的人,運氣可能沒有這麽好,稍不小心就會被投進監獄,坐十年牢,前程盡毀。但這是複雜的社會問題,不在這篇文章討論的範圍之內。
我們華人重視教育,願意在教育孩子上花功夫,尤其是推孩子上名牌大學不遺餘力,但美國精英教育的精髓我們還有很多要學。上名牌大學當然好,但如果隻是希望孩子成為一個循規蹈矩的中產階級或中上產階級,比其他人多個10%到20%的收入,童年時代不必犧牲那麽多無邪的快樂;如果希望孩子幹大事,比如說成為一個成功的矽穀企業家,尤其是想當政客,那麽在童年少年時代乖乖地跟著名校的曲調起舞,用這種精神來熏陶和塑造他們,對錯誤、失敗、胡鬧、風險都不願意容忍,說不定反而限製了他們的潛力。
換句話說,對我們新移民來說,《菲利斯·比勒逃學的一天》是一部美國文化101課程的教材。美國雖然是法製社會,但民風中也有一種對個人自由的極端珍視,和對權威和法律的藐視。行走在法律邊緣,鑽規則的空子,隻要能說服自己這件事情其實並無多大壞處,又能不受懲罰,有些人並不介意。
萊文和魯賓斯坦的研究更是把道德說教暫時放在一邊,讓數據來說話,指出在青少年時代小試牛刀,跟成長為社會的精英和棟梁,兩者之間有密不可分的關係。美國人民三十多年來一直對菲利斯津津樂道,一個關鍵因素大概就是他們在潛意識裏辨認出來了一個前程似錦的年輕人,預計到了在遠方等待的必定讓人眼花繚亂的成功故事。
在《菲利斯·比勒逃學的一天》上演的1986年,微軟已經成立11年,但紮克伯格才兩歲。導演因為個人的偏愛,把故事背景放在芝加哥。矽穀那時雖然有一些高科技公司,但也有大片大片的果園,還沒有成為今天這個熱氣騰騰的創新聖地。
但對我們三十年之後的矽穀人來說,菲利斯作為成功的矽穀企業家的潛力是一目了然的。當然他可能更願意去華爾街,搞垮美國乃至世界的金融係統;他也可能想成為一名政客,像將校長玩弄於股掌之中一樣玩弄整個世界。但從他電影一開始就遠程修改學校電腦係統中的考勤記錄來看,他最有可能的還是成為一名矽穀企業家。是的,如果他喜愛電腦編程,他就是下一個紮克伯格。等等,他可能已經變成了紮克伯格。
——— 長按/掃描關注 ———
回複 'cng' 的評論 :
管得比較嚴,讓孩子循規蹈矩的成長,肯定提高了成功率,但是驚喜可能也少了。
需要平衡。
同意你“失去移民便會失去競爭優勢”的說法。
回複 'westshore' 的評論 :
回複 '紅米2015' 的評論 :
我也認為,那些偷渡客其實要比我們這些循規蹈距合法進來的要更有美國精神。
而美國的發明創造多出於第二代移民,他們從父輩身上感受到那種勤奮的精神,同時也因為比父輩有更多的選擇而可以自由發揮,矽穀大量成果的公司是這樣的模式,雅虎,穀歌,蘋果,YouTube,等等,都是第二代移民發起的。
到了第三代可能就開始玩樂了,在娛樂圈打下天下,因為娛樂界是唯一可以把興趣與天分結合起來的行業。
第四代?大概開始進入吃社會福利的階層。
失去移民,不論合法還是非法,美國立即失去競爭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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