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加州議員提出“亞裔細分提案”,要求加州公共高等教育係統和醫療係統在搜集亞裔人口數據時,要細分到底是華裔、越南裔、還是菲律賓裔等。華裔社區對該法案很擔心,認為這會造成分配公共資源比如大學錄取名額時,將按照錄取標準本應屬於華人的一部分分給其他族裔。他們組織起來,給議員寫信,在公聽會發言,以各種方式表達意見。因為華人社區的強烈反對,該法案做出修改,刪除了在高等教育係統搜集亞裔細分信息的內容。很多以前不關心政治的華裔因為這個事件參與進來,是華裔社區參與政治活動的一項重大勝利。最近,聯邦政府出台亞裔細分法案的消息在網上瘋傳,引起華人社區的關注。這些傳言不是完全空穴來風,但網上流傳的有些信息可能為了煽情抓眼球,誤導性很強,有很多不實之處。3月29號,聯邦政府推出了新版的關於維護、收集和呈現種族和民族數據的第15 號統計政策(Statistical Policy Directive No. 15: Standards for Maintaining, Collecting, and Presenting Federal Data on Race and Ethnicity,SPD15)【1】,這是自1997年以來第一次該政策進行修改。注意這是一項針對所有族裔的信息搜集新規定,跟加州2016年的法案不同,不是專門針對亞裔。第一,將“種族”(race)和“族裔”(ethnicity)合並為一個問題。 在舊標準中,種族和民族是兩個分開的問題,經常讓人很困惑。現在不分了。第二,在所有種族中增加了一個新類別:中東或北非。以前中東或北非人算白人,現在被單獨劃了出來。以後搜集數據時族裔分成七個大類: - 美洲印第安人或阿拉斯加原住民(American Indian or Alaska Na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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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人或非裔美國人(Black or African American)
- 西班牙裔或拉丁裔(Hispanic or Latino)
- 中東或北非(Middle Eastern or North African)
- 夏威夷原住民或太平洋島民(Native Hawaiian or Pacific Islan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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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要求聯邦機構在搜集上述七大種族數據後,還要在每個族裔大類之下進行更詳細的數據收集,也就是細分。1997年的規定是“可以”搜集更細的數據,現在是“必須”搜集更細的數據,除非某聯邦機構確信搜集詳細數據的額外負擔將超過潛在好處而要求批準他們僅僅使用七大種族分類。
這應該就是網上某些人聲稱的新“亞裔細分法”的來源,但這應該被稱為“族裔細分法”。將它改名為“亞裔細分法”是不準確也不負責任的,不知道是什麽用意。在每個族裔大類之下如何細分,新版SPD15沒說,至少我沒找到,估計是由搜集數據的聯邦機構自己定奪。但去年七月啟動該項目時的一份最佳實踐(best practice)報告【2】中用拉丁裔和亞裔舉了例子,拉丁裔分成了墨西哥、波多黎各、古巴、其他,亞裔分成了印度、中國、菲律賓、日本、朝鮮、越南和其他:
律師事務所Husch Blackwell在分析該項新規定時,對七大族裔的每一個都舉出可以怎樣進一步細分的例子。拉丁裔和亞裔跟上麵的差不多,對白人也提出可以分為英國、德國、愛爾蘭、意大利、波蘭、蘇格蘭裔【3】:這就是我了解到的聯邦政府最新種族數據管理條例的信息。我力求做到準確全麵,但我不是這方麵的專業人士,如有錯漏,請通過後台留言指出來。說完了我所知道的信息,再談一談我對這項新政策的看法。首先,這項新規定是白宮管理和預算辦公室(Office of Management and Budget)推出的,據說目的是提高聯邦種族和族裔數據的質量和實用性。現在是大數據的時代,隻要能得逞,每個機構都想搜集盡可能多的數據。但正如前文所說,細分的要求適用於美國七大族裔中的每一個,並不僅僅適用於亞裔。我們亞裔不要有受迫害心理,把這想象成一個專門針對亞裔的陰謀。但這項政策客觀上會對我們亞裔有什麽影響,確實值得考慮。比如一個地方有高科技監控手段監視我們的行為。對這種做法,有人的反應是,反正我不做壞事,我無所謂。也有人說,雖然我心中磊落,但也不願意隱私落入他人之手,誰知道人家拿我的隱私幹什麽呢?還有人則說,這是一個原則問題,我的隱私就是不要受到侵犯。搜集這種細分數據相當於搜集更多私人隱私。我對隱私的態度是後麵兩種:我不知道人家會怎樣使用這些數據,我不願意提供這種信息。具體來說,亞裔最主要有兩個擔心。一個跟當年反對亞裔細分類似,但更大的擔心,還是現在中美關係不好,以後說不定更加惡化。在美華人已經因為族裔受到歧視,比如有些州不允許華人購買地產,華裔科學家因為自己的族裔被懷疑是間諜,等等。在這樣的大環境下,華裔可以被單獨劃為一個群體,而不是跟其他長相類似的人混雜在一起,似乎不是好事。但我不喜歡這項新政策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原因,就是這似乎不利於建立一個更好的大同社會。種族之間矛盾重重是美國社會的一個大問題,多少人希望將來能真正的世界大同,人人眼中看不到種族,但這個理想很難實現。一個原因是有些種族相貌不同,不能自然而然地融合在一起。把自己和別的群體區分開來並相信自己更優越,是一種古老的本能。要克服這種人性的弱點,需要漫長的時間或強大的理性的力量。另一個原因是有些種族差異是曆史遺產,對這些曆史遺產不能假裝它不存在,聽之任之,因此有時反而會反其道而行之,強調種族之間的差異。但除此之外,沒必要人為地製造更多種族差異。兩個長相差不多的人到底是日本人還是中國人,在美國這個地方根本沒必要分清楚。有來自南美的朋友,到美國後才發現自己算黑人,在自己國家時根本不知道!美國之所以種族矛盾這麽深,跟曆史上把人種(尤其是黑人)劃分特別清楚不無關係。現存的種族問題已經讓美國焦頭爛額,但現實如此,沒有辦法隻能接受,但也不應該把一些已經在漸漸消失的種族之間的差異再凸顯出來。在我看來,這樣的做法不是進步,反而是倒退。【1】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4/03/29/2024-06469/revisions-to-ombs-statistical-policy-directive-no-15-standards-for-maintaining-collecting-and【2】https://www.whitehouse.gov/wp-content/uploads/2022/07/Flexibilities-and-Best-Practices-Under-SPD-15.pdf【3】https://www.huschblackwell.com/newsandinsights/omb-releases-new-standards-for-federal-data-on-race-and-ethnicity
細分的目的主要是照顧那些由於經濟、社會背景在好學校、好工作裏比例較低的族群。
現在白人裏大概沒有哪個族群由於背景差而需要幫一把的了。
而黑人在好學校、好工作裏比例較低,有人認為有一部分經濟、社會原因,如中學計算機不好,等等,所以需要幫一把。
“細分亞裔”的實質其實就是:把華裔和其他亞裔分開,別照顧華裔(他們在好學校裏已經夠多了),而照顧其他亞裔(如菲律賓裔)。
Race 和 ethnicity 本來就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舊規定把兩概念分開並不讓人困惑。
新規定不把兩個概念分開才讓人困惑。
比如,假設某個墨西哥人,100%西班牙血統。那麽,他的 Race 是白人,他的 ethnicity 是 Hispanic。
按照舊分法,政府要按 Race 照顧非白人,他就得不到。
政府要按 ethnicity 照顧 Hispanic,他就能得到。
雖然荒唐,但很清楚。
如果新規定把 Race 和 ethnicity 合起來,才讓人困惑。
上邊說的那個人,到底算白人還是 Hispanic?
(以下數字全是我為舉例方便隨便挑的,並不是實際數字。)
假設亞裔裏華裔占80%,越南裔占10%,菲律賓裔占10%。
由於華裔家長想讓孩子上好學校的動力比越南、菲律賓裔家長大得多,對孩子督促也更多,亞裔上好學校的比例是華裔占90%,越南裔占5%,菲律賓裔占5%。
如果把亞裔當成一個族裔,那三族會繼續保持這個比例。
如果“細分亞裔”,越南裔和菲律賓裔可以要求好學校給三族錄取的人數比例按 80%,10%,10%,而不是“擇優錄取”的 90%,5%, 5%。
這樣,越南裔和菲律賓裔可以不用跟華裔一樣努力,就把錄取率提高了一倍。
種族之間矛盾重重是美國社會的一個大問題,多少人希望將來能真正的世界大同,人人眼中看不到種族,但這個理想很難實現。
一個原因是有些種族相貌不同,不能自然而然地融合在一起。把自己和別的群體區分開來並相信自己更優越,是一種古老的本能。要克服這種人性的弱點,需要漫長的時間或強大的理性的力量。
另一個原因是有些種族差異是曆史遺產,對這些曆史遺產不能假裝它不存在,聽之任之,因此有時反而會反其道而行之,強調種族之間的差異。】
很有道理。放棄“民族大熔爐”的自信堅定,討好某些異質文化信仰,是白癡白蓮花的自殘行為。發展下去就是導致國家內部分裂和對抗的悲慘結局。利用這種所謂“多元化”討好某些選民以謀取政治利益的個人和政黨,都是在以損害國家的長遠利益來換取個人和小團體的短期利益。
回複 'just_soso' 的評論 :
回複 '矽穀工匠' 的評論 :
中國人支持細分的不是很多,支持的也據我所知也多是因為讚成政府搜集更多數據來製定更精準的政策,並非像您所說,是把地緣政治帶到美國,延續在母國的爭鬥。
回複 'ahhhh' 的評論 :
不光是黑人,白人,拉美裔從來也都不細分。想想他們在母國之間千百年的新仇舊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