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5年開始,每讀一本書,都會記下書名和作者。到了年底,把當年讀過的書單找出來把玩一番,渾渾噩噩的一年似乎又多了一項成就。
讀書的時候總覺得自己幸運,有時候甚至不免要同情那些不愛讀書的人。一個人精力再充沛,閱曆再豐富,也隻能經曆大千世界微不足道的一部分,像從一個檸檬上切下比紙還薄的一片。讀書提供了一條獲取生活經曆和拓展眼界的捷徑。書有各式各樣的,小說,非小說,深奧的,膚淺的,說故事的,講道理的。不管什麽心情,處於哪種境地,有怎樣的理念和學識,總能找到自己想讀的那本。每次拿到一本喜歡的書都很快樂,期待著翻開它的那一天,像期待一場旅行的開始。沒有書,生活必定黯然失色。
2017年一共讀了37本書,其中5本中文,32本英文,11本小說,26本非小說。雖然讀書前都會做些篩選,為避免作繭自縛,有時候也會恣意隨性一點,所以這些書中也有更好的和次好的,甚至有兩、三本很差的不知道怎麽也混進了革命隊伍。因為不愛趕時髦,這些書中隻有三本是2017年出版的新書(Nina Riggs的The Bright Hour,Hilary Clinton的What Happened,Mark Sullivan的Beneath a Scarlet Sky),絕大部分是兩、三年前出版的,也有幾本很老的經典,比如羅素1930年寫的The Conquest of Happiness和哈耶克1944年寫的The Road to Serfdom。下麵就按照新舊順序介紹一下這37本書中我比較喜歡的幾本。
The Conquest of Happiness,Bertrand Russell,1930
這幾年被羅素這個老頭兒圈了粉,對他崇拜至極。去年花了半年時間讀他的A History of Western Philosophy,今年偷懶,隻讀了他的小書The Conquest of Happiness。
追求幸福快樂這個話題本是老生常談,但羅素的學問、智慧和幽默旁人比不上。而且要說老生常談,也是別人老生常談。羅素1930年就寫了這本書,後麵幾十年裏多少人翻來覆去地嚼舌根,炒冷飯,熬雞湯,還是不如羅素說得透。
近年很多科學家致力於尋找幸福快樂的心理和生理根源,也出了不少成果。雖然要肯定科學研究的價值,但很多結論其實是常識。羅素是數學家、哲學家,並不是心理學家和生理學家,但他的結論跟很多科學研究的成果是一致的,而且他寫得更有趣。
Interpreter of Maladies,Jhumpa Lahiri,1999
如果早知道Interpreter of Maladies是一本短篇小說集,可能不會讀它,因為我以為短篇小說作為一種大眾藝術形式已經奄奄一息。但這幾年對Jhumpa Lahiri感興趣,因為她的文字,也因為她的第二代印度移民的身份。我猜從她的小說裏,可以窺見我們的孩子成長過程和生活環境中可能遇到的衝突和挑戰。
但這本短篇小說集我很喜歡,每一篇小說都很精巧,小說的主人公都是印度移民,主要是第二代,偶爾也有第一代。當然他們首先都是活靈活現的人,普通人,男人女人,老人孩子。女性作家有一種細膩,是男性作家常常缺乏的,這也是為什麽,這些年讀的小說大都出自女性之手。當然短篇小說的局限,Lahiri再有神來之筆也跳不出來,但一部讓我如此享受的短篇小說集還是讓我驚豔。
Just Kids,Patti Smith,2010
去年讀了朋友推薦的Patti Smith的M Train,今年再接再厲,讀了Just Kids。M Train我也喜歡,淡,散,不一定對每個人的口味,但有一種感人的真誠,每一句話都是Smith用心寫出來的。我似乎看見她坐在咖啡館,一個孤獨的靈魂,用自己的方式品嚐生活的滋味。Just Kids也是如此,但我更喜歡,可能其中有兩個人物(Robert和Patti自己)之間的互動,於是有了更多故事。
我對自己會喜歡書中的人物有些吃驚。潦倒的藝術家,似乎是跟我截然不同的人。但這本書中最讓我感動的,除了Patti和Robert的愛情,恰恰是他們作為藝術家的率真和無畏。有人說,和權勢、財富、情欲相比,藝術上的成就最值得追求,因為它可以跟旁人分享,還可以永生——如果你才華橫溢運氣又好的話。但Patti和Robert對藝術的追求,不是為共享,也不是為永生,他們隻是追隨一種內心的召喚。他們喜歡,一首詩,一張照片,一件手工藝品,他們覺得美。做了這件事,他們的心靈得到了滋潤和撫慰。
Needless to say,這跟我們大部分人今天過的生活是不一樣的。讀這本書,是從令人窒息的世俗的濁水中探出頭來,呼吸一口新鮮空氣。
The Gene: An Intimate History,Siddhartha Mukherjee,2016
Mukherjee前些年寫的Cancer: The Emperor of All Maladies得了普利策獎。The Gene: An Intimate History沒有得普利策獎,但寫得也是一樣的好。
最好的科普作家都既有精深的專業知識,又有清晰流暢的文筆,再加上講故事的天分和技巧。Mukherjee把對基因的介紹和自己的家族病史交織在一起,讓書讀起來趣味橫生。到底是羅茲學者,Mukherjee知識豐富,思考嚴謹,不僅談科學,也談科學的道德困境和社會糾葛,讓書有了哲學的深度。
必須承認,書中有些細節我沒聽懂(我“看”的是有聲書),而且這時我也沒有倒回去再聽一遍,所以到底是否從書中學到很多東西,我也拿不準。但那些聽明白的部分,即使此刻想不起來它們是什麽,應該還是在腦子裏存著。有一天,因為某種外界的刺激,它們會從頭腦某個角落跳出來,像一條幾乎看不見的涓涓細流,和新接觸的信息匯合在一起。這樣一次又一次匯合,有一天終於會形成一條像模像樣的河流,在頭腦的地圖上留下清晰的痕跡。
A Gentleman in Moscow,Amor Towles,2016
小說雖然主要目的是講故事,文筆也很重要。有些小說的文字是幹癟的,有些卻機智、幽默、優雅,每一個詞都恰到好處,每一個句子都勻稱豐滿,像汁水四溢的楊桃,又像剛出爐的彈性十足的麵包,吸引著、誘惑著讀者,讓他們一口一口地,一步一步地,陷入作者布下的迷陣。但文字要有情節和人物的支撐。如果軟禁於莫斯科一家豪華旅館的舊俄伯爵不是在目睹蘇聯共產主義運動帶來的天翻地覆的變化,不是在觀察巨變當中普通人隨波逐流、跌宕起伏的命運,不是最終自己也卷入其中,不能自拔,如果這位莫斯科的紳士不是在厄運麵前仍然展現迷人的風度、尊嚴和品格,讓讀者為之傾倒,A Gentleman in Moscow也不會讓這麽多人廢寢忘食,手不釋卷。
正如伯爵給女兒的兩點忠告:第一,If one didn’t master one’s circumstances, one was bound to be mastered by them;第二,The surest sign of wisdom is constant cheerfulness。伯爵自己正是這種人生哲學的寫照。
文字,故事,人物,智慧,這本小說樣樣都有,你還想從一本書中得到什麽呢?好久沒有讀到真正好看的小說,這一本是這幾年的第一部。
維立,畢業於清華大學,斯坦福大學博士。現居矽穀從事高科技工作。業餘時間翻譯寫作,出版過六本作品/譯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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