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小就很愛我的媽媽,但意識到這一點卻是在幼兒園中班的時候。那天媽媽來到幼兒園,告訴我她要去桂林出差。我低頭聽著,先是眼淚汪汪,繼而嚎啕大哭起來。沒有媽媽的日子是不可想象的。我還不太理解離別和重逢這些概念,隻知道熟悉的生活那一刻就要結束。我是個文靜的乖小孩,從不哭天喊地,胡攪蠻纏。但一股我以前不熟悉,以後也很少遭遇的情緒像魔爪一樣抓住了我。我在幼兒園門前的路上抱著媽媽大哭大鬧,恨不能在地上撒潑打滾,任誰勸說也不肯撒手。幼兒園的阿姨會怎麽想,其他小朋友會不會笑我,這些平日重若千鈞的考量都丟到了九霄雲外。我心中隻有一個念頭:讓媽媽留下來。如果能留住媽媽,我什麽都願意做。
當然後來媽媽還是走了,我悶悶不樂地度過了媽媽不在家的日子。有了這一次,以後媽媽每次出差我都會哭一場,雖然長大的我矜持了一些,不再像小時候那樣耍賴。
幸虧媽媽出差的次數不多。爸爸出差比較多。他出差時我也依依不舍,他走了後我也覺得家裏空空的跟平時不同,但我從沒在爸爸離家時大哭大鬧。
從幼兒園畢業很久後我才知道崇拜這個詞。我希望有個讓我崇拜的媽媽,但我發現媽媽並不讓我崇拜。媽媽個頭不高,相貌也平常,跟鄰居的阿姨和同學的媽媽差不多。爸爸媽媽都在大學工作。他們工作幹得不錯,用那時的話叫“業務好”,但這在我看來沒什麽了不起。媽媽後來跟我說她小時候拿獎學金上明星高中,在明星高中也是出類拔萃的學生,隻是因為高考要寫一篇叫“我的母親”的作文,她母親偏偏是地主婆,她慌了神,寫砸了,才沒上成北京大學。但聽這個故事時我也在上明星高中,一隻腳已經邁進北京大學的門,對沒上成北京大學的媽媽還是沒生出什麽崇拜。
確實,媽媽是個平常的人。她聰明能幹,但個性拘謹,加上出身不好,長年夾著尾巴做人,一直謹小慎微,不是雄辯滔滔、口若懸河、鋒芒畢露、信心滿滿的女強人。用現在的話來說,媽媽缺乏領袖氣質,個人魅力不夠。
但我總覺得沒有一個讓我崇拜的媽媽是個遺憾。自己也有了女兒後,我就開始盤算,或許應該付出一些努力,來讓女兒對我至少有些小小的崇拜。必須承認,這個想法中有虛榮的成分。誰不想成為旁人崇拜的對象,讓自尊心得到滿足呢?很多人拚盡全力出名,當網紅,不就是為了擁有一大票粉絲嗎?但客觀地說,這裏麵也有為女兒著想的成分,因為我還清楚地記得小時候的感覺。雖然隻是個人經曆,沒有大數據的支持,我認為有一個值得崇拜的媽媽,是天下每一個女兒——包括我女兒——的願望。
女兒小時候,讓她崇拜其實不難。小孩什麽都不懂,吃喝拉撒樣樣靠父母,自然事事聽父母的,把父母的話當聖旨。我想這也算一種崇拜吧。但想到小時候的我傻乎乎地連自己是否愛父母都不知道,更不懂崇拜為何物,就覺得這種崇拜,即使是種真實的存在也不過癮。如果女兒的獨立意識已經成形,如果她已經知道自己是和父母不同的個體,也明白了崇拜為何物,她還願意崇拜我,才算大功告成,我才能鬆一口氣。
但怎麽能讓女兒屆時還崇拜我,我一點頭緒都沒有。根據小時候的經驗,我覺得女兒對母親的外表還是看重的,我小時候就羨慕那些媽媽長得漂亮的小朋友。但外表是天生的,自己並不能改變多少,想來想去,也就隻能是別穿著太邋遢,別發胖,別燙有時在超市看到的中國大媽那種雞窩頭這幾點了。尤其是雞窩頭一定要避免。好在這也不難做到。
餘下的呢?餘下的就隻能靠心靈美了,或者說beautiful mind。這其實是我們家的傳統:長出令人驚豔的美貌從來不是我們的強項,但我們當中大多數人都還算聰明,雖然比起John Nash有些差距。要得到女兒的崇拜,時不時露一手讓她佩服得五體投地的絕活可能是必經之道。
機會終於來了。女兒六、七歲時,和別的孩子一樣學起了鋼琴。我一向喜歡音樂,來美國讀書期間還在學校上了幾年鋼琴課,初通樂理。女兒學鋼琴的頭幾年,我成了為她答疑解惑的助教。小孩手指靈活,但理解力並不強;加上不求甚解,糊塗錯誤之處像繁星點點不可勝數。每當我令人信服地解答了她的問題,又或者在廚房做飯的百忙之中指出了她彈琴的錯誤,我都飄飄然自我感覺頗為良好。雖然女兒什麽也沒說,表情有時候還很古怪,我想象著自己得到了她的崇拜。
但女兒的鋼琴很快超出了我能聽出錯誤的水平,而且過幾年她也對鋼琴失去了興趣。她三天打魚,兩天曬網,一會兒退學,一會兒重新開始學,最後索性完全停下來。但這時我已經通過她的數學功課拾回了自信。我的鋼琴隻是小學生水準,數學才是拿手好戲。我從小喜愛數學,每天琢磨數學競賽題,夏天泡在數學夏令營,一直到念博士學位都在上數學課。現在雖然不太使用高深的數學,但腦子裏殘留的記憶,應付美國中學數學還有餘裕。
女兒的初中和高中都是全國有名的好學校,但奇怪的是老師水平並不高。女兒做功課遇到問題,偶爾會來問我。當她發現我的講解比老師更好懂時,她靈機一動,把家變成了學習數學的主課堂。她上數學課更加心不在焉,遇到問題也直接帶回家,連請教老師這一步都省略。我這才明白,學校的好成績不是老師教出來的,實在是媽媽們太能幹。
但父母給孩子輔導功課是吃力不討好,稍不小心就劍拔弩張,大人孩子反目成仇,家裏鬧得雞飛狗跳。雖然一直到學完微積分和統計,女兒都經常來請教我,但不愉快的時候也越來越多。有一次她憤憤地對我說,你以為我喜歡找你複習功課嗎?我猛然醒悟:她是為了功課在忍辱負重地容忍我,我在這個過程中一直是個麵目可憎的人物。想通過這種方式得到女兒的崇拜,是南轅北撤,誤入歧途。糊塗父母很多,像我這麽糊塗的沒見過。
女兒高中快畢業了,開始申請大學。在無數美輪美奐、聲名顯赫的大學中,女兒看中了我的母校。當女兒表示我的母校是她最想進的大學時,我激動得一夜沒睡好。臨近高中畢業的女兒已經變成一個桀驁不馴的青少年,言談舉止中處處流露出對我們的輕蔑。我們跟她講話都察言觀色,陪著小心,生怕惹惱了她,讓她暴跳如雷,拂袖而去。在這種時候,居然有一樣我的東西是她想要的,在調低期望值後,這差不多也可以算崇拜了。我受寵若驚,像溺水者抓到了一根救命的稻草。但現在申請大學競爭激烈,每100人中隻有區區幾個能進那些熱門大學。女兒雖然品學兼優,又有legacy的些微優勢,還是沒能進入我的母校。她哭了一場,我也失望了好些日子,想要做一個讓女兒崇拜的媽媽的努力又一次變了味兒。
但我是個不屈不撓的人,就像一隻九頭貓,死了一次,再殺回來,一計不成,再生一計。鋼琴不彈了,數學學完了,申請大學也成了過去,但如果我對女兒感興趣的流行音樂、電影、小說都了如指掌,談起來頭頭是道,如數家珍,必要時侃得她暈頭轉向,要賺取幾分欽佩或許不是白日做夢。對流行音樂我有自知之明,因為興趣不大,了解也少。有時候女兒突然把一隻耳塞塞進我耳朵說,你聽這首歌,喜不喜歡?我馬上慌了神,像一個沒溫習功課的小學生被老師揪起來提問那麽狼狽。但音樂之外,其他話題還是有希望的。不管是電影,電視,還是小說,畢竟比她年長,幾十年不能白活,看過的、聽說過的都多一些,尤其是那些年紀大些的演員,老舊的電影和小說,談話中提起來,我都會娓娓道來,不慌不忙地給她補一課。她可能知道Junot Diaz和Michael Chabon,但Philip Roth和Ann Patchett就不是她的同時代人;Ryan Gosling和Channing Tatum是她介紹給我的,但Michelle Pfeiffer和Al Pacino還是我更知道。
女兒上大學後,每年回家兩次,一次不多,一次不少;至於打電話,我們對她沒有提出要求,她也常常方便地忘到了腦後。每次去機場接她,我總有些忐忑,不知道幾個月不見,女兒是不是生疏了。但擔心是多餘的:她一上車就跟我們講最近旅行的經曆,討論政治和熱門社會話題,一家人立刻回到水乳交融的狀態。
年輕人的政治觀點激進開放,而我們自己據說會越來越保守;年輕人應該是理想主義者,我們卻比較現實。會不會有一天,我們和女兒的政治觀點終於有不可彌合的差異呢?如果女兒對我們的政治觀點嗤之以鼻,如果她因為我們支持一個她鄙視的人當總統而鄙視我們,會是什麽感覺呢?雖然暫時沒有這個危險,雖然在飯桌上對時局指手畫腳、高談闊論仍然是我們家的熱門消遣,我居安思危,從來不敢把這種狀態視為理所當然。這些年我已經意識到,想讓女兒崇拜是鏡花水月,避免她的鄙視才是值得追求的目標。但即使這個降低的目標,也不容易達到。
我從來沒問過女兒是否崇拜我。不敢聽到答案自然是一個原因,單是提出這個問題,恐怕她也會把我當妄想症患者來譏笑吧?但我沒有忘記小時候希望自己擁有的對媽媽的那種情感。女兒一天天成長,我希望衣食住行之外,我們還在其他話題上有共同語言。我平時做的那些擴大視野、滋養心靈的事情,至少有一部分是為了她,因為想得到她的尊重。雖然崇拜是一個不可能達到的目標,雖然得到她崇拜的努力總以失敗告終,在這個過程中我跟她一起成長了。這麽一想,這個努力也不算全部白費。
至於我自己的媽媽,在她步入老年後,我發現自己越來越崇拜她。小時候希望媽媽端莊美麗,多才多藝,引人注目;長大後希望她聰明能幹,呼風喚雨,功成名就;但人到中年後,媽媽是否有這些優點已經不重要。我看到的是一個經曆了七十多年風雨依然平和樂觀的人。媽媽有一種本事,不管什麽事情,她都能像X光一樣,透過紛亂的表象,看到其陽光的一麵。雖然我學位比她高,走得比她遠,做成的事情可能也比她多,但我心裏知道,她的智慧我能學到一半就不錯。
而且年老的媽媽也越來越優雅了。年輕的媽媽不是一個很起眼的人,但在她和老同學老同事的合影裏,我以為她是最漂亮的一個:身材適中,腰板挺直,穿著得體,一頭銀發,笑容自然親切。有人說,四十歲之前的容貌是父母給的,四十歲之後的容貌則是自己修煉得來的。媽媽已經快八十歲了,她的容貌是一生智慧的積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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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歲之前的容貌是父母給的,四十歲之後的容貌則是自己修煉得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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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做不讓他們討厭的人和做他們的朋友就不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