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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說,“讀萬卷書,行萬裏路,”西人也有“Travel opens up your mind”的說法,但女兒的“Travel is overrated”也不全是瞎說八道。現代人尤其是我們這樣的中年人,出門旅行的目的其實隻是享樂而已。但現代人日子過得太舒服,每天都像小時候過年那麽豐盛精彩,要出奇製勝才能更上層樓,旅行尤其是去異國情調的地方旅行就成了一種時尚。
旅行當然長了見識,對性格氣質有潛移默化的影響,村姑因此穿上淑女的衣裝,平庸的享樂瞬間變得高雅,但也不必把它供在神壇上。倉廩實而知禮節。對大多俗人來說,物質生活還是精神生活的基礎。旅行首先是用錢堆出來的物質享受,其次才是靈魂的淨化,精神的升華,旅人在尋找精神家園的路上自由流浪。
每次要去一個新地方,都有心多做功課,對目的地了如指掌,讓穿越半個地球的旅行值回票價;但每次學習研究了幾天,基本行程定下來,鑽研精神就蒸發殆盡了,就像一頭負重的驢子好不容易到達目的地,再也不肯向前多走一步。沒有時間是一個原因,興趣不夠強烈也是不可否認的因素。
對一個地方的興趣是在踏上那片土地後才成型的,就像半空中飄浮的水汽終於凝成了雨珠一樣。在陌生的廣場上徜徉,觀看牆上的浮雕壁畫,坐在一扇古雅的窗邊看街上人來人往,問題一個接一個地冒出來:其中一些可以通過導遊、小冊子、觀察找到答案,剩下的就要等回家後去讀書上網了。出行前,讀書是學習,是功課,是為一場即將到來的考試做準備;出行後,維基百科都像偵探小說一樣趣味橫生,讀來的知識也像山泉一樣活潑奔放。
這才發現旅行opens up your mind是什麽意思。不是說旅行時看到了什麽,聽到了什麽,而是旅行刺激了我們對一些原本漠然的事物的興趣。興趣是人生至寶。一個人沒有了興趣,再也不能吸收新知,就跟行屍走肉差不多,生命也就到了頭,所謂“四十歲死,八十歲埋”也。中年人的令人厭惡之處,就在於以為自己什麽都知道,固步自封,甚至成了偏執狂。旅行若起到激發興趣和好奇心的作用,不要說opens up your mind這頂高帽子,封個再冠冕堂皇一些的稱號也不為過。
在秘魯旅行途中就想到了很多問題,安第斯山到底比阿爾卑斯山大多少,Colca Canyon和Grand Canyon有何異同,哥倫布是怎樣發現新大陸的,第一次抵達的是南美還是北美。不知道這些問題的答案,當然暴露了自己知識貧乏,但借此機會補補課也不錯。
了解最多的當然還是印加文明和印加帝國。印加帝國是哥倫布到達前美洲大陸最大的帝國,覆蓋南美大陸西部大部分地區,可能也是當時世界上最大的帝國。印加帝國的首都建在庫斯科,Machu Picchu是印加人修的一座城堡。為了方便帝國內部各地區間的聯係,印加人在安第斯山中修建了總長達兩萬多公裏的山路,把所有重要城市連接起來。我們都熟悉“條條道路通羅馬”的說法,其實“條條道路通向庫斯科”也是印加帝國山路係統的準確寫照。這兩萬多公裏的小徑有的失修,有的保存比較完好。大部分旅人走的classic Inca Trail,從Ollyantaytampo到Machu Picchu,總長43公裏,是其中保存比較完好的一段。
西班牙人登陸南美後,沿著印加小徑發現了幾乎所有印加帝國的重要城市,順手將它們摧毀無遺。庫斯科的印加宮殿又大又美,使用的是上好石材,西班牙人當然不會放過它們,就地取材修了一座宏偉的天主教堂。庫斯科因此有氣派的中心廣場,漂亮的西班牙式建築,還有很多鵝卵石鋪就的窄窄的古雅的街道。幸運的是,西班牙人沒有發現Machu Picchu,Machu Picchu完好無損地保存下來;否則世界上估計會多一座碩大的天主教堂,但世界七大奇跡之一的Machu Picchu將不複存在。
我從來不曾背包旅行,也不熱衷於野外露營,但一聽說印加古道就喜歡,動了要走這條路的心。除了風景優美、路的盡頭又是Machu Picchu之外,也是想做件平時不做的事吧。現在印加古道是走完了,對印加文明有了粗淺的了解,以後遇到相關話題更是會興趣盎然:旅行達到了它的目的。
印加古道確實風景優美,先貼幾張照片在這裏,下次再細說這四天遠足的酸甜苦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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