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kemon Go最近紅得發紫,我也趕時髦當上了Pokemon Trainer。據說中年人要經常嚐試新事物才能永葆一顆年輕的心。要說青春之泉,什麽比得上年輕人喜歡的新潮遊戲?
電腦遊戲好玩的很多,我也上癮過幾回。過去玩遊戲,都是坐在黑屋子裏,晨昏顛倒,茶飯不思,屏幕上鬼影幢幢,房間裏形單影隻,越玩越麵有菜色,形容枯槁。Pokemon Go卻讓人走出家門,四處亂竄,聚集在Pokemon出沒的熱點地帶,一邊抓Pokemon,一邊與同道切磋武藝,華山論劍,儼然有了點社交趕集的味道。
因為人氣旺,連政客都想搭順風車。希拉裏為了拉近和年輕選民的距離,把Pokemon Go這個詞勉強插進講話中:I don’t know who created “Pokemon Go,” but I’ve tried to figure out how we get them to have Pokemon … go … to … the polls。雖然插得不倫不類,聽眾一頭霧水,但勇氣可嘉,沒有功勞也有苦勞,還是要給她點個讚。
剛開始玩Pokemon Go那幾天,因Pokemon們水靈靈地乖巧可愛,每抓到一隻都洋洋得意,喜上眉梢。一口氣抓了幾十隻後,才意識到這是個辛苦的力氣活,沒什麽捷徑,也不需什麽技巧,隻能是兢兢業業,勤勤懇懇,一步一個腳印,一隻一隻把Pokemon收歸麾下,除非遇到新奇的從來沒見過的Pokemon,否則基本上是機械的重複勞動。但重複勞動是不可避免的。要想升級,必須抓成千上萬隻Pokemon。但Pokemon總共才有140多個,其中一些還不會出現在你居住的地區。那些常見的小貓小兔的Pokemon抓了幾百次還是幾千次,想必每個玩家心裏都有一本血淚賬。
三分鍾熱度於是退了下去,抓Pokemon變成了三天打魚、兩天曬網。有時陪父母去超市買菜,老兩口仔細地一個一個挑選長得最周正的芋頭時,我在旁邊無所事事,就溜到門口的停車場上抓幾隻Pokemon;工作中間休息的時候,也偶爾會攜手機在外麵走一圈,順便把周遭的Pokemon一網打盡。
俗話說,一分耕耘,一分收獲。畢竟熱情不夠高,花費的時間少,成績自然拿不出手。但因攀比慣了,每遇到一個玩Pokemon Go的人,還偏偏愛詢問他的級別,希望即使不比他強,也和他打個平手。但一點也不奇怪,這樣的時候從來沒有過。“我發現,”有一天我在餐桌上告訴家人,“在世界上所有玩Pokemon Go的人中,我是玩得最差的。”桌邊每個人都開懷大笑起來,老媽尤其笑得響,大概她覺得我這個爭強好勝、什麽都要搶第一的女兒當世界倒數第一是件特別好笑的事。
但我此時已經暗暗下了決心:不玩則已,要玩就玩出點名堂。不管怎麽樣,世界倒數第一的帽子要摘掉。我給自己定了個小目標:每天升一級,從此增加了上班休息的頻率,除了菜市場外還經常跑供應站林立、Pokemon 出沒的圖書館。我的級別噌噌地升了上去。
但進步還是太慢。尤其是級別略高後,升級需要的點數也增多,一天根本拿不下來。看來除了下苦功、出蠻力外,還應該學習新的技巧。知識就是力量。一個星期五的晚上,我花了些時間在網上閱讀相關文章,一邊讀一邊形成了一個攻略:找一個Pokemon頻繁出現的地帶,點上斷魂香,吸引更多Pokemon現身,磕開幸運蛋,讓得分加倍,然後一邊東奔西跑抓獲新的Pokemon,一邊集中火力進化已有的Pokemon,應該可以在斷魂香和幸運蛋生效的半小時內得到天文數字的分數,屆時不要說升一級,升兩級估計也不在話下。這個想法讓我興奮起來,我決定明天就將它付諸實現。因為平時抓到的Pokemon一半以上都是些黃色羽毛的雀鳥,姑且稱之為“黃雀行動”。
星期六陽光燦爛,秋高氣爽,是個采取“黃雀行動”的好日子。我起了床,吃了早飯,沐浴更衣,手機充足電,驅車去幾個供應站密集之處轉悠一圈領取供給,直到彈藥庫滿得快要溢出來,然後來到了Santana Row。
Santana Row是我們經常看電影喝咖啡吃飯買東西的地方。上周末在Santana Row吃飯,我就注意到這裏Pokemon活動很熱絡,供應站星羅棋布,其中好幾個都有Pokemon發燒友在牆腳布下了誘惑魔陣,像天女散花般彩霞飛舞,一派熱鬧非凡、欣欣向榮的景象。我當時也在街上走了走,抓了幾隻Pokemon。但先生不停地給我發短信,告訴我your order is ready,吵得人心煩意亂,隻好草草收場。今天正好先生出去打球,沒人扯後腿;我又事先做了功課,製定了一套有效措施,可謂天時地利人和,一定會更有收獲。
我先在街上走了走,從供應站領取了幾枚彈藥和其他免費物品。小貓小兔小鳥們在腳邊跑來跑去,我也隨便抓了幾隻。這時突然一聲巨響,一個黃褐色的龐然大物出現在身邊。Tauros?這是什麽東西?原來是一頭金牛,搖晃著三條尾巴,彎著兩隻牛角,巨大的身軀搖來搖去。這是我從來沒有見過的怪物,於是手起球落,三下兩下就把這隻三尾黃牛收入囊中:
然後走到距兩個滿天花雨的供應站都近在咫尺的地方,找到一張樹蔭下的長條椅坐下來,點上斷魂香,祭上幸運蛋。旁邊更多小貓小兔小鳥跳出來,雖然不是什麽特別的東西,但已經摩拳擦掌要大幹一場,彈藥也充足,於是悉數拿下。
忽然看見一隻Diglett。Diglett大概是所有Pokemon中最醜的,黑不溜秋,土頭土腦,我已經抓過不少。但記得還差一枚糖果就可以進化,於是趕緊抓來。手機屏幕上電光火石之時,我目不轉睛地盯著,猜測著醜陋的Diglett鳳凰涅磐之後會變成什麽樣子。等到煙消霧散,塵埃落定,屏幕上的那個東西……還是Diglett,隻是一個頭變成了三個頭。早知道進化出來的東西跟祖先都有幾分相像,但還是沒想到,這一次兒子和老子會這麽像:
Pokemon繼續出現,一會兒是蘑菇頭,一會兒是紫蟒,一會兒是綠色的毛毛蟲,都一隻一隻收起來。突然又是一聲巨響,一個巨大的凶神惡煞的紅球滾落到我腳邊,Voltorb。又是我從沒見過的一款Pokemon,不要讓它跑掉了。於是正襟危坐,不敢大意,使出最好的槍法,把這個紅臉關公拿下:
不知道什麽時候,旁邊一個供應站已經停止了天女散花,但各種Pokemon還是繼續出現在視野中,我也不客氣地把它們抓起來,同時見縫插針地進化那些攢下足夠糖果的Pokemon。正裏裏外外忙得不可開交,電話鈴響起來。
“你在哪兒?”是先生的聲音。
“呃,我……在外麵,”我含含糊糊地說,不好意思說我在抓Pokemon。
“女兒打電話找不到你。她想跟你談找工作的事。”
“我,我馬上給她打電話。”我站起來,瞥一眼電話屏幕,30分鍾早過去了。不知道什麽時候,香已經燃盡,幸運蛋也已失效。
但收獲是有的。雖然今天隻得到三個新品種,而且沒什麽漂亮寶貝,都是些牛鬼蛇神,但畢竟還抓了30多隻Pokemon,完成了七次進化,總共得了將近兩萬分。要做世界第一還任重而道遠,甚至是否擺脫了世界倒數第一的位置也未可知。但如果我明天突然發現這個遊戲不適合我,從此浪子回頭,懸崖勒馬,金盆洗手,至少也有了這最後一搏。生如夏花般燦爛,死如秋葉之靜美。過把癮就死,玩的就是心跳。
看來還要玩一陣子,至少打幾場群架,再偃旗息鼓 :-)。
回複 '雲之嵐' 的評論 :
沒去舊金山抓過pokemon,看來我的dedication還是遠遠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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