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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The Photograph看小說的尷尬

(2015-07-15 06:18:59) 下一個

最近,我因為偶然的原因讀了Penelope Lively的回憶錄Dancing Fish and Ammonites。這是我第一次讀Lively的書,也是第一次聽說這個人。Lively是個80多歲的英國老太太,在美國不算很出名,但在英國是很有影響的作家。這本回憶錄是她對自己八十年人生的一些片斷的回憶,包括童年往事,對記憶的思索,對自己生活的時代的評論,一些自己最珍愛的物件等。我很喜歡這本書,喜歡Lively行雲流水的文筆和自然的風格,也喜歡她既有女作家的細膩,又有一種沉靜理性的雍容大度。讀完這本書,我已經對這個第一次接觸的作家產生了興趣。

既然喜歡這個作家,當然會去找她的其他作品來看,於是很快從圖書館借回了Lively2003年的小說The Photograph。The Photograph是從曆史學家格林尋找一些工作需要的文件時偶爾發現一些亡妻凱思的物品開始的。翻看這些物品時,他發現了一個寫有“銷毀”字樣的信封。他好奇地打開信封,看到了一張他從未見過的照片。照片上是凱思的姐姐依蓮和凱思的朋友瑪麗,以及凱思和一個並非格林的男人的背影。凱思和那個男人並肩而立,在他們的背後,凱思的手和那個男人的手緊緊地扣在一起。

格林很快就認出了照片上的男人是凱思的姐夫尼克。他萬萬沒想到凱思曾經跟尼克有過戀情。他意識到自己對凱思根本不了解;他想知道除了尼克之外,凱思是否還有別的情人;在凱思看似無憂無慮的美麗外表後麵,還有哪些不為人知的秘密。他開始了一場尋訪跟照片有關的每一個人的重新認識凱思的曆程。依蓮、尼克、他們的女兒寶莉、瑪麗、照片的拍攝者奧裏福以及格林自己,在下麵的章節中一個個粉墨登場,回憶和凱思交往的點點滴滴。讀者們在這本小說的每一章裏,都從一個不同的角度來認識了凱思這個神秘的人物。

不要誤會了,我其實很喜歡這本書。我在讀Dancing Fish and Ammonites時就知道,Lively的文字很好,可以看似輕而易舉地把人物勾勒得栩栩如生,把微妙複雜的感覺寫得分毫不差。我也喜歡書中人物大段大段的獨白,作為園藝家的依蓮,作為曆史學家的格林,作為藝術家的瑪麗,作為網頁設計師的寶麗。從這些獨白中我可以看出每個角色不同的性格,也可以了解他們的職業和生活中種種有趣的細節。其中女性角色的聲音尤其讓我喜歡,也不知道是我的偏見,還是Lively寫女性確實更有功力。當然我聽的有聲書也幫了忙。那些用迷人的英國口音說出來的話語,機智幽默又韻味十足。不管是在上班還是下班的路上,一邊開車一邊聽這本書,原本沉悶單調的矽穀通勤生活,便平添了幾分小資情調和異國情調。

但讀完這本書,把光盤插回書盒裏一個一個小口袋時,我卻並不覺得滿足。事實上,在聽最後兩張光盤時我就已經感到了一種隱約的沉悶。通過一個一個人物之口,從不同的角度來描畫凱思這個人物,使其形象越來越豐滿,像一幅畫經過畫家一筆一筆的塗抹,終於從草稿變成一幅濃墨重彩的倫勃朗式的肖像,這是很常見的寫作手法。但在The Photograph中,隨著凱思的形象日漸豐滿,令人感興趣的信息也越來越少,就像一條河流漸漸幹涸了一樣。其實,凱思是個什麽樣的人,並不是理所當然地就能讓讀者產生興趣的。對我來說,吸引我向前讀的那塊磁石,那個折磨著我的懸念,是凱思的死。從故事的上下文可以知道凱思並不是一個老婦人,加上作者的幾個小小的暗示,讀者已經猜到凱思的死有些蹊蹺。當Lively在將近結尾處終於把這個包袱抖出來時,我的好奇心確實得到了小小的滿足。但這種感覺在讀整本書的過程中還是少了一點。而且當最後謎底揭穿時,也沒有足夠的震撼力,讓人感到這個最後出場的大牌明星,值得前麵所有的等待、準備和鋪墊。

我一直覺得,小說最主要的目的應該是娛樂人。雖說文學小說注重人物的塑造和主題的表述,不必像通俗小說那樣注重情節,但小說不是學術論文,到頭來小說就是要好看,這還是顛撲不破的真理。其實,怎樣才能將故事講得好聽,如何安排懸念,如何發展情節,人類社會作為一個集體已經積累了很多經驗。但現代的文學小說的小說家們,關注的焦點似乎更在於如何構建一件奇麗的藝術品,而不在怎樣講一個好聽的故事上。其中的原因是顯而易見的。寫小說是一門古老的藝術,曆史上已經有過無數偉大的作家,產生過無數偉大的作品。而文學創作的內容,不外乎是自然、社會、人性以及它們之間的關係等。如果作家把自己看成一名藝術家,自然想走出前人的窠臼,創造前人沒有創造過的東西,帶給讀者新的感官刺激。於是,作家們都把老老實實講故事的寫小說的方法束之高閣,轉而玩弄一些出奇製勝的新潮的表現手法,似乎不如此便無法凸顯自己作品的藝術價值,便對不起自己頭上那頂藝術家的桂冠。這樣的探索當然是有意義的。但我以為,在很多時候,形式上的新潮,對講一個好聽的故事並沒有起到積極的作用。

大概是因為這個原因,我現在不是很喜歡讀小說。通俗小說未免太單薄,讀起來沒有濃厚的韻味,而文學小說寫得好看的又少。到頭來,非虛構類的作品因為藝術形式比較樸素,如果內容本身出彩的話,反而成了我的最愛。十年前,Joan Didion的回憶錄The Year of Magical Thinking得了國家圖書獎。我讀了很喜歡,因此開始讀Joan Didion的其他作品。但她的小說隻讀了一本A Book of Common Prayer,就沒有了再多讀的的興趣。現在讀Penelope Lively,似乎又在重複同樣的經曆。當然The Photograph可能不是很好的例子。The Photograph不算小說家玩新潮的典型,寫得還算平實,我也享受了這本書。隻是我雖然已經失望多次,還是頑強地抱有小說應該比非小說好看的希望,所以讀了The Photograph,跟Dancing Fish and Ammonites一比,就難免有些失望。

我對藝術是門外漢,談藝術肯定是力不從心,稍不小心就會班門弄斧;而自己不是藝術家,也有站著說話不腰疼之嫌。但在我這個讀者看來,藝術家固然有權利醉心於自己的藝術,希望創造出讓自己的精神得到滿足的作品,但如果他希望得到更多讀者的共鳴,那麽他在形式上大可不必鑽牛角尖,不必費心去走那些走火入魔的旁門左道。在這一點上,寫小說其實跟烹調有些共通之處。米其林餐廳的廚師們認為大家差不多的東西吃了幾千年,或許想吃些從來沒見過的,所以應該挖空心思,絞盡腦汁,別出心裁,推陳出新,精雕細琢,把每一盤菜肴都製作得不同凡響,新穎獨特,才能讓食客得到最高端的味覺享受。他們這樣的做法當然很有意思,對我們這些食客來說,去嚐嚐鮮、見見世麵,也未嚐不可。而且與小說家們不一樣的是,廚師們這個做法得到了主流社會的接受和認同,每一棵米其林之星的背後,都是滾滾的財源和無限的榮耀。但世界上那些新鮮的蔬菜和海鮮,鮮嫩多汁的牛肉,甘甜爽口的水果,還有無數其他好吃的東西,盡管人類吃了幾千年,我們每個人也吃了幾十年,其實並沒有吃膩。如果有健康的食欲,使用新鮮的、自己喜歡的食材,不用過多的修飾,不用奇特的搭配,簡簡單單,清清爽爽,家常便飯也可以非常美味,跟高級餐廳的精致飲食相比不一定遜色。

作家們可能不見得喜歡這個比方,可能認為把他們和廚師相提並論是對他們的褻瀆。但精神食糧和物質食糧都是“食糧”,都是人類賴以生存的根本,確實有很強的可比性。廚師與食客,作家與讀者,這兩組關係其實非常相似,藝術家們應該可以從廚師這個行業中吸取教訓或靈感。如果藝術家們執意要走高端路線的話,那麽他們就要從米其林餐廳處學到把自己的高端藝術推銷給大眾的手法,否則的話可能很難避免現在的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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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維立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cloudhk' 的評論 :

我是從圖書館借的光盤。我聽的有聲書基本上都來自這個途徑。

我認為小說還是要好看才能被稱為好小說。當然各花入各眼,每個人好看的標準也不一樣。
cloudhk 回複 悄悄話 求有聲書鏈接。我懂你的意思,我倒覺得通俗小說沒什麽不好,隻要讀到了我想要的看的,是不是羅曼史或者暢銷書無所謂。很多文學上有成就的小說是技巧上或者思想上有創新,故事未必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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