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朗西斯•斯科特•菲茨傑拉德(F. Scott Fitzgerald)是20世紀美國最偉大的作家之一。在20多年的寫作生涯中,菲茨傑拉德發表了《天堂的這一邊》、《美麗與毀滅》、《了不起的蓋茨比》、《夜色溫柔》等長篇小說,以及160多篇短篇小說。他的代表作《了不起的蓋茨比》被很多美國高中英語課程列為必讀書,在Top Ten Works by American Authors 的排行榜中往往名列前茅,而且經常出現在The Greatest Books of All Time的名單上。
當然,24年前,剛到美國的我在大學圖書館一排排書架間徜徉時,對這些是一無所知的。美國作家我讀過傑克倫敦,海明威,瑪格麗特米切爾的《隨風而逝》,聽說過馬克吐溫,福克納,霍桑的《紅字》,而書架上的書都是陌生的標題,陌生的名字。但找本閑書隨便翻翻,陌生一點又何妨?於是,我讀起了菲茨傑拉德。
菲茨傑拉德的小說馬上吸引了我。我以前也讀過不少小說,但它們要麽描繪波瀾壯闊的曆史畫卷,要麽記載小人物的艱辛疾苦,不然就展現靈魂的痛苦掙紮,或者揭露社會的無情黑暗。菲茨傑拉德筆下卻很少有特別深刻的情懷和特別銳利的情感,往往不過是一群出入高爾夫球場和鄉村俱樂部的衣食無憂的年輕人的閑散生活,他們之間微妙的感情糾葛,以及像沾在身上的蛛網一樣怎麽也抹不掉的失落和惆悵。可能這些小資產階級的無病呻吟本來就對我的胃口,也可能這種內容讓我耳目一新,就像吃多了營養豐富的大魚大肉反而愛嚐嚐沒什麽營養的清粥小菜,總之我很快愛上了菲茨傑拉德。初到異國他鄉,很多無聊的下午和孤獨的夜晚都是在菲茨傑拉德的陪伴下度過。
當然,菲茨傑拉德的小說之所以吸引我,也不全是因為其中的小資情調。菲茨傑拉德是一個有才氣的作家,他的文筆清新、細膩、優雅,常常能看似輕而易舉地用精巧的筆法營造一片迷人的氣氛,把讀者帶進一個像老電影一樣有些褪色卻依然生動的世界中去。他的很多小說都以美國南方為背景。在他的筆下,南方是一個炎熱、柔軟、令人微微欲醉的地方,那裏有“開滿鮮花的炎熱黃昏”和“令人回味的木蘭花香”,是一個“擁有夢一樣的天空、螢火蟲的夜晚和喧鬧的黑人街市的慵懶的樂園”,在南方“令人昏昏欲睡的如畫風景與樹林、棚屋、泥濘的小河間,流動的是宜人的、不帶任何敵意的熱浪,像偉大溫暖的乳房滋養著嬰孩般的大地”,“詩歌一定是一個北方人關於南方的夢”。
在早期讀到的菲茨傑拉德小說中,我最喜歡《伯妮斯剪發》。伯妮斯是個容貌秀麗但個性呆板的女孩。放暑假的時候,她去表姐瑪卓莉家做客。但每次參加社交活動,都需要瑪卓莉暗中關照——比如讓自己的崇拜者請她跳舞——才能避免形單影隻、無人問津的尷尬。為了獲得瑪卓莉那種舉手投足都讓人神魂顛倒的本事,她放下身段向瑪卓莉求教。瑪卓莉先是興致勃勃地點撥她,她也進步神速,身邊很快聚起一群護花使者。但是當瑪卓莉最忠實的追求者華倫也拜倒在伯妮斯石榴裙下時,瑪卓莉不高興了。她與伯妮斯翻了臉,表姐妹之間爆發了一場以“剪發”為表現形式的較量。菲茨傑拉德的小說描寫的通常是我不熟悉的生活,這篇是個例外。如果把“伯妮斯”、“瑪卓莉”換成大學同學的名字,小說中的故事稍加修改就可以從美國中西部搬到我剛剛離開的北京的大學校園中去。大概因為這個緣故,這篇小說比菲茨傑拉德的其他小說給我留下了更深刻的印象。
菲茨傑拉德的小說讀多了後,對他這個人也有了一些了解。菲茨傑拉德於1896年出生在明尼蘇達州聖保羅市一個商人家庭。他在中學時代就對寫作感興趣,在普林斯頓學習期間也熱衷於為學校的刊物和劇社寫稿,1917年輟學入伍後,更在軍營中開始了長篇小說創作。1918年,在阿拉巴馬駐紮期間,菲茨傑拉德愛上了18歲的南方少女澤爾達,對通過寫作來獲得成功有了更強烈的渴望。退伍後他繼續寫作,終於在1920年發表了長篇小說《天堂的這一邊》。
《天堂的這一邊》的出版讓不到24歲的菲茨傑拉德一夜之間成了美國文壇一顆耀眼的新星。一周後,他與澤爾達在紐約結了婚。菲茨傑拉德和澤爾達年輕,漂亮,擁有金錢和名望,是一對令人豔羨的金童玉女。他們活躍於紐約社交界,夜夜笙歌,觥籌交錯,盡情地享受成功,享受生活,後來又長年在歐洲居住。但奢華的生活需要金錢的支持,為流行雜誌寫通俗短篇小說來賺錢於是成了迫在眉睫的頭等大事。菲茨傑拉德的短篇小說娛樂性很強。它們布局曲折,文字華麗,風格機智,經常有歐•亨利式的出人意料的結尾,讀起來是一種愉快的享受。
但因為這個原因,菲茨傑拉德的有些短篇小說也寫得很粗糙,顯然是作為商品而不是藝術品而寫就。比如在《頭與肩》中,本來丈夫是少年天才,妻子是沒有文化的歌舞演員。但研究哲學不能養家糊口,丈夫因此隻能在貿易公司任職,後來又當了雜技演員,妻子卻陰差陽錯成了大作家——讀起像拙劣的電視劇腳本。又比如《本傑明•巴頓奇特的一生》,講的是一個人出生時是皺巴巴的老頭,卻越活越年輕,最後變成嬰兒的故事。這篇小說前幾年被成功地改編成電影。電影增加了女主人公的戲分,突出了愛情的位置,整個故事更充實,更平衡,也有了一些深度。但小說比電影要差很多,寫得匆匆忙忙,潦潦草草,像第二天要交、頭天晚上才塗抹而成的家庭作業。
不過,雖然菲茨傑拉德的小說多讀之後沒有了新鮮感,有些小說甚至讓我有幾分不屑,而且我也認識了更多美國作家,我對菲茨傑拉德還是另眼相看的。這一方麵是因為一來美國就和他相遇,分明很有緣分,另一方麵也是因為一直沒讀《了不起的蓋茨比》。多年前就看過Robert Redford和Mia Farrow主演的電影。有的電影看完就迫不及待地想讀原著,有的卻沒有這種衝動,反而因為知道情節而少了些讀原著的願望。與《了不起的蓋茨比》失之交臂,不知道是不是這個緣故。等到新版的由Leonardo DiCaprio主演的電影出來時,因口碑不佳,連電影都沒看。
但《了不起的蓋茨比》還是要讀的。《了不起的蓋茨比》是菲茨傑拉德最優秀的作品。如果不是《了不起的蓋茨比》,他不會備受推崇,他的短篇小說集不會擺滿大學圖書館,我也不會跟他邂逅。於是,今年夏天,選了一個天時地利人和的時間,坐下來讀了《了不起的蓋茨比》,完成了這件一直想做的大事。
《了不起的蓋茨比》說是長篇小說,其實也就短短一百多頁。這篇小說從構思到出版花了兩年時間,幾經修改,花費了很多精力,算是一部嘔心瀝血之作。這些錘煉是值得的。《了不起的蓋茨比》手法細膩,用詞精巧,布局謀篇、營造氣氛都爐火純青,在藝術上達到了很高境界,像一顆“雕刻完美的鑽石”,確實是菲茨傑拉德的巔峰之作。
但相對於小說獲得的殊榮,我卻有些失望。《了不起的蓋茨比》講的是神秘的百萬富翁蓋茨比瘋狂追求富家女子黛西並因此走向毀滅的故事。很多批評家認為,《了不起的蓋茨比》是一部以小見大的作品。通過幾個年輕人的感情糾葛,尤其是通過蓋茨比這個人物,通過他意想不到的成功和突如其來的墜落,反映了時代的虛華,預示了美國夢的終將破滅。這樣的說法當然有它的道理。因為菲茨傑拉德的寫作技巧,尤其是他對環境的鋪陳,他的富有象征意義的描寫,以及他對角色內心的挖掘,他不可避免地通過人物和故事反映了那個社會和時代。但反映社會和時代不是他的初衷,也不是他的興趣所在,充其量隻是副產品。盡管菲茨傑拉德在《了不起的蓋茨比》上花費了比其他作品更多的心血,也確實寫出了一部更好的作品,但它的內容比其他作品並無拓展,還是一個關於他自己的故事。
很多作家都喜歡將自己的生活經曆作為小說素材,菲茨傑拉德也是如此。菲茨傑拉德與澤爾達的婚姻是一個經典的囊中羞澀的青年用成功來俘獲富家女子芳心的故事。愛情雖然浪漫,卻是現實的。如果不是《天堂的那一邊》讓菲茨傑拉德名利雙收,澤爾達不一定跟他結婚;如果不是用通俗小說來獲取可觀收入,他與澤爾達的婚姻生活也難以維持。更何況澤爾達不僅是物質女郎,還是文藝青年。當文藝青年遇上文藝青年,雖然電光火石,深情款款,卻也容易肝腸寸斷,雞飛狗跳。這樣一段愛情既成就了菲茨傑拉德,也讓他經曆痛苦和焦慮的煉獄。
因為這場戀愛的刻骨銘心,菲茨傑拉德的寫作,都是在一而再、再而三地講述他和澤爾達的故事。《明智的事》中希望用成功來贏得瓊奎兒愛情的喬治•歐凱利,《最後一個南方女郎》中拜倒在嫵媚的南方女孩艾莉•卡爾霍石榴裙下的北方士兵,當然還有《了不起的蓋茨比》中的傑•蓋茨比,寫的都是他自己,一點不多,一點不少。批評家們當然可以讀出他對時代的嘲諷,但我讀到的,僅僅是一個被愛情迷惑的年輕人的悲劇。
但年輕人的悲劇也能打動人,也可以讓人唏噓、扼腕。我還記得中學時代那個燠熱的夏日黃昏,獨自一人關在房間裏,讀到簡愛對羅切斯特的表白時那種電擊般的顫栗。當然男主人公的感情世界總是多了些隔膜,人到中年大概也不容易被感動,但《了不起的蓋茨比》中真的沒有太多讓我感動的東西。雖然蓋茨比並不是一個壞人,雖然我也為他的悲劇歎息,但想到他的怪癖,他的表演,他的算計,他所有的奮鬥,都是為黛西這麽一個人,我遍尋自己的內心,還是無法找出對他足夠的同情和尊敬。
這正是菲茨傑拉德最讓我失望的地方。他的寫作風格是那麽符合我的審美觀,他關心的情感話題是那麽接近我的興趣,他跟我還是截然不同的兩種人。隻有這樣,才能解釋為什麽他最好的小說,他的才華的最璀璨的結晶,卻完全不能將我打動。
菲茨傑拉德的一生是短暫的。他和澤爾達有過風光無限的生活,但兩人的結局都有些悲慘。跟菲茨傑拉德結婚十年後,澤爾達第一次被送進精神病院,以後就經常在精神病院出入,最後死在一場大火之中。菲茨傑拉德有酗酒的習慣,並被酒精損害了健康。1940年,菲茨傑拉德因為心髒病突發死於洛杉磯,年僅44歲。
剛知道菲茨傑拉德這個人時,對他僅有44年的生命並沒有特別的感覺。對一個20出頭的年輕人來說,那是一個遙遠的年齡,跟60歲、70歲差別不大。如今我自己已經超過了他去世的年齡。這些年裏我大概也有些成長吧,至少對菲茨傑拉德由景仰變成了平視,但生活中的惶惑還是紛至遝來,無窮無盡,沒完沒了。這麽一想,突然對他有了一種從前沒有過的憐憫。如果他能活到晚年,或許他會有更深的人生感悟。以他的才華,或許能寫出更了不起的傳世之作。
當然也不一定。海明威30歲就寫出了《永別吧,武器》,托爾斯泰寫《戰爭與和平》時也不過41歲。有些人不用活很多年就能超越自己的生活,洞穿人生的哲理,有些人到了風燭殘年也還是糊裏糊塗,混混沌沌。但不管怎麽樣,菲茨傑拉德在我的心裏還是占有一個特殊位置的,因為他的才華,因為他的敏感,也因為在太陽從西邊的窗戶照進來、在地毯上投下幾塊光斑的遙遠的下午,他那些在炎熱的、微熏的南方小鎮擲色子、打台球、去鄉村俱樂部跳舞的主人公,陪我一起度過的青春歲月。
“他的寫作風格是那麽地符合我的審美觀,他所關心的生活的感情層麵是那麽地接近我的興趣,但他跟我還是截然不同的兩種人” ---尤其喜歡你的獨立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