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剛到美國的時候,我在一個遠親家的茶幾上看到過一本中文的《春月》。我在國內時聽說過包柏漪,便拿起這本書翻起來。幾天後,我離開親戚家去了學校,書也沒翻完。否則的話,《春月》就可以名副其實地算我到美國後讀的第一本書了。
一轉眼在美國呆了很多年。我念完了學位,找到了工作,成了家,買了房,孩子也到了可以打醬油的年齡。有一次,女兒的學校舉行活動,我在校園做義工。工間休息的時候,我在舊書攤邊閑逛,發現了一本英文的《春月》。剛到美國的日子浮現在眼前。我將它買了下來。
這本《春月》已經很舊了,紙張有點發黃,裏麵的字小小的,字體很秀麗,乳白色的封麵上有突起的花紋。我把它帶回家,擱在書架上,就再沒碰它了。古人說,書非借不能讀也,確實如此。雖然我幾乎每天都看閑書,而且經常同時看三五本書,但對這本自己擁有的《春月》就像對自己擁有的很多其他書一樣,一直沒顧上看。
不久前的一天,我在書架前徘徊,眼光落到了《春月》的書脊上。鬼使神差地,我把它從書架上取下來。這一次,我注意到書的封麵上除了標題和作者外,還寫著“全國暢銷的史詩性小說”和“中國版的《隨風而逝》”。《春月》真是史詩般的小說?從僅存的一點印象,我知道裏麵有個亂倫的愛情故事,但不記得書的場麵有多大,跨越的曆史時空有多長。中國版的《隨風而逝》?《隨風而逝》會有中國版嗎?
不管怎麽樣,我認真地讀起《春月》來。《春月》的節奏不是很快,沒有那種讓我廢寢忘食的魔力,它的魅力是慢慢地、漸漸地顯示出來的。但當我合上最後一頁時,我知道這幾個星期的時間沒有白費,我讀了一本好看的好書。而且,把《春月》跟《隨風而逝》相比,並不是對它的抬舉。
春月是清朝末年蘇州一個世代書香的大戶人家的女兒。雖然她聰明好奇,活潑伶俐,但她的生活將與其他類似家庭的女孩子一樣平淡、乏味、沉悶,這一點是毫無疑問的。她要忍受裹腳的痛苦,她的經曆和視野都將局限在幾堵院牆之內。她十幾歲就要嫁人,而且希望嫁一個好人家,尤其是有一個好婆婆,因為她一生的幸福,就寄托在這件事上。
但春月的爺爺是當時的開明人士。他看到中國國力孱弱,意識到學習西方文明和技術是拯救中國的唯一辦法,把大兒子勇才送到美國留學,讓勇才接受了西風熏陶。等到老太爺去世,家裏把勇才從紐黑文招回來擔任一家之主時,春月家有了一個新潮的、與眾不同的族長。
勇才希望改變家族中、社會上的陳規陋習,但沿襲千年的傳統是不會在一個人的努力麵前土崩瓦解的。在挫敗和失望中,勇才注意到了春月的與眾不同。他教春月讀書,和春月聊天,從與春月的來往中找到了快樂和安慰。春月就像他生活中的一縷新鮮空氣,成了他的繆斯,他的精神支柱。
春月到了嫁人的年齡,一家人都忙著為她張羅婚事。勇才感到了極大的恐慌。他有意無意地製造事端,從中作梗,也很見成效。但到頭來,他意識到這些行為都是螳臂擋車。他改變了態度,決定親自為春月擇婿,並很快拿出了自己的人選:耶魯的同學和好友,剛剛回國的允欣。他的建議得到了兩個家族的認可,春月從蘇州嫁到了北京。
春月和允欣在婚禮上第一次見了麵。與一個陌生人結婚,對這兩個受過西方思想影響的人來說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但勇才的選擇是明智的。他們有共同語言,他們能夠漸漸認識和了解對方,並從相知發展成相愛。可惜的是,他們的幸福並不長久。允欣在維新變法中遇害,春月成了寡婦。
當新寡的春月帶著女兒明玉從北京回到蘇州娘家的時候,勇才已經和善解人意的金貞結了婚。春月的出現讓他的生活有了一層以往沒有的明亮色彩。他經常和春月一起喝茶,聊天,讀書,一股危險的暗潮在這所古老的宅院裏波濤洶湧。
這時的春月已經不是當年那個天真爛漫的小姑娘。經曆了勇才的調教,允欣的洗禮,她已經變成了一個成熟、獨立、有頭腦、有智慧的婦人。雖然她每天和家族中的其他女眷們一樣,生活在深宅大院,操勞於家務瑣事,但她顯然是與眾不同的。當她為了叔叔貴才的緣故,和勇才一起策劃謀殺滿清官員,並將計劃付諸行動時,她儼然成了一名女中豪傑。
但如果把春月想象成女中豪傑,又肯定誤解了她。她比同時代的女子眼界要高,見識要廣,她可以看透生活中小小的瑣碎,庸俗,追求更加空靈剔透的精神生活,這讓她像清水芙蓉一樣清新脫俗。但古老東方的文化也深深地浸透在她的意識裏。她畢竟是清末民初的大家閨秀,她是個宿命論者,她是含蓄的,謙卑的,低調的,從容的。她絕不是簡愛,也不是聖女貞德。
謀殺滿清官員的事情敗露後,春月和勇才逃到上海。在把明玉送進一所教會學校後,他們假扮夫妻住在了一個屋簷底下。當春月還是個不諳世事的小姑娘時兩人之間就存在的隱隱的情愫,終於不可遏止地噴發出來。春月一生愛過兩個人,允欣和勇才,但勇才隻愛過春月一個人。這種禁忌之愛本來是不可能修成正果的,但改朝換代和顛沛流離成全了他們。當上海這座城市住滿了“楊先生”、“楊太太”這種來曆不明的人時,春月和勇才擁有了自己的天空。他們的愛也是一種傾城之戀。
但幸福的時光是不可能長久的,更何況罪惡的幸福時光。允欣的家族敗落了,他媽媽想起了春月,希望春月回北京陪她,春月不能不聽從這個召喚。她把明玉和勇才丟在上海,隻身回北京照顧婆婆,並教書補貼家用。一年一封的平安飛鴻,成了她和勇才之間的唯一紐帶。
奉婆婆之命回北京後不久,春月就發現自己懷孕了。在傭人的幫助下,春月到鄉下生下了孩子,並把孩子送給了當地村民。但可能東方老太婆都會一點巫術,婆婆發現了春月的秘密。臨終前,她擔心沒有後代的自己成為無人照顧的孤魂野鬼,令春月把孩子接回來,做她的繼子。
春月趕到鄉下,抱回兒子,取名允堅。允堅稱春月為嫂嫂,後來又改口叫姐姐。“媽媽”去世後,“姐姐”回到南方,在上海或蘇州居住,後來又去了香港,重慶。在這些日子裏,允堅一直跟著她。雖然允堅不知道春月是自己的媽媽,但他一直把春月當成了自己最親的親人。
當春月從北京回到上海時,女兒明玉也從教會學校畢業了。闊別六年,明玉長成了一個高大的少女,更成了一名虔誠的基督徒。與水一樣柔韌的春月不一樣,她特立獨行,性格倔強,像玉一樣剛硬,敢愛敢恨,蔑視傳統,眼裏容不得沙子。母女之間那種最純淨、最甜蜜、最溫暖的相互仰慕又相依為命的關係中,出現了一道淺淺的裂痕。
明玉最終選擇了一條激進的人生道路:投身政治運動,加入共產黨。以前從《白鹿原》中讀到過白靈參加革命而被活埋的故事。現在看《春月》中明玉的故事,感到《白鹿原》少了很多新鮮感,同時也暗暗為明玉擔心。結果明玉比白靈幸運了不少。她雖然作為堅強的共產黨人吃了很多苦頭,甚至拒絕看兒子的照片,以免脈脈溫情腐蝕自己的革命決心,但畢竟在黨內節節高升,成了當權派。當然,最後她還是沒能逃脫和白靈類似的命運。
允堅則走上了與他這個真正的姐姐完全不同的道路。中國變色前,他去美國留學,並在美國留下來,從此和春月天各一方。在文革當中,他作為最早來中國的美國人之一,在蘇州的小巷裏找到了春月,這時春月已經是九十多歲的老人了。度過了傳奇般的一生,經曆了好幾個朝代,目睹了自己所愛的人一個一個從生命中消失,見證過大富大貴和大災大難,春月長長的柔順黑發已經變成了齊耳的短短白發,但她仍然端莊,從容,大度。坐在自己的小屋裏,看著自己幾次失而複得的兒子,她想:
“如果我今天晚上死了,我也知足了。我的兒子,有我第一個愛人的名字和第二個愛人的相貌的兒子,現在就坐在我身旁。他永遠不會叫我“媽媽”,但這又有什麽關係呢?他生活得很好,這就夠了。”
讀到這裏,哪個女人不會心中一動呢?
春月的奶奶在世時,曾找一個算命先生來測字。算命先生說春月是家中最有福氣的人,她將有機會看到五代同堂的情景。春月把這句話牢牢記在了心裏。在命運的安排麵前,春月從來都是心平氣和的,“我們凡人應該知足,不要去誘惑命運,引起神的嫉妒。”相應地,算命先生的預言在漫長歲月的種種磨難中也成了她最寶貴的精神財富。
而這正是我最羨慕春月的地方。我過去喜歡的女主人公,都是一些堅強獨立、聰慧敏銳、超凡脫俗的女子,春月也不例外。但我之所以在讀《春月》時有所感動,卻不是因為她的勇敢和進取,而恰恰是因為她的放棄和接受。因為我已經知道,與勇敢和進取相比,放棄和接受更難,有時候也更重要;而信仰(faith)在生活中確實有它的位置。
這些想法在二十年前的我看起來一定很奇怪。所以,推遲二十年的時間讀《春月》,應該算一種幸運的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