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喬治的戀情無疾而終了。在渥太華這家公司工作了半年左右,我得到了一個多倫多大公司的麵試通知。我剛畢業找工作時把簡曆post在各公司招聘網上,當時大海撒網般地投,自己也不記得都是哪些公司,沒想到八九個月後竟還有公司忽然又搜出來招人了。我抱著試試看的態度去麵試,兩輪下來基本上就定了。起薪給了五萬六。比第一份工多了三千塊,每月發到手比原來多一百多。那我也接了。我看他家福利和退休計劃還可以,另外也想在大城市生活一段時間。大城市擁擠繁忙節奏快,可也有吸引人的地方,尤其是年輕人。文化上比較發達,各種博物館劇院,各種不同風格的酒吧,演出,歌星演唱會,想要參與的話很方便。我記得剛住到多倫多不久就看了場百老匯的<歌劇魅影>,後來還趕上一次馬奈的畫展,十幾副名作從巴黎運過來在多倫多的皇家藝術館展出,象這樣的全球巡回展出或是表演,在加拿大隻會在文化最發達的一兩個大城市,多倫多蒙特利爾,有難得一見的機會,這就體現了大城市的好處。
我把搬離渥太華的意願說給喬治,他非常惋惜,不過當然也表示以我的意願為主,他不幹涉,也不做過多地挽留。也許是他習慣了女士有優先決定權的做法,也許是他感知到了我對這份感情並沒有全身心的投入。
在我看來,和喬治共度美好時光時,腦子裏時不時的有陳彥的身影在閃動,是件很冏的事。雖然這樣的幹擾並不經常發生,可也足夠減低這份感情的美好程度了。我認為的愛情是"我的心裏隻有你。"直到今天我也這樣認為。當我人在喬治身邊,當他盡力在滿足我的願望需求陪我玩時,我腦子卻在想著另一個人,對喬治也不是件公平的事。他值得有個女人把他當做唯一,就象我把陳彥當做唯一一樣。不止是因為陳彥在我遇到喬治之前,可能文化在這裏麵也的確起了些作用,使我和他不能達到那種深度的默契,那種兩顆心貼得很緊的,隨心所欲的自在感。我和喬治經常聊天,倆人都有很多趣事可聊,尤其在幾杯酒下肚後。我現在還記得倆人蜷縮在沙發上,每人手裏一個大酒杯,威士忌杜鬆子伏特加,電視上放著租來的錄像帶,那時有很多租錄像帶影牒的連鎖店,現在都倒閉了,我和他邊喝邊聊,瞟幾眼電視然後八卦花邊新聞。他會興高采烈地說很多好玩兒的事,高中時和同學追星,留的明星頭,披肩發,so dumb,經常把自己逗得哈哈大笑,而我卻沒覺得這有多可笑。他笑起來的樣子很可愛,單純簡單,陽光燦爛,無憂無慮。越是這樣我心中越是泛起絲絲愧疚。因為我不可抑製地想起我與陳彥同居時,同樣地窩在沙發上同樣的酒,同樣的肥皂劇,我倆一拍即合地耍著貧嘴相互揶揄又相互逗對方開心的樣子。我還給陳彥說過單口相聲哩!他說我京片子講起相聲段子最有味道,我要他每聽完一段給我買個麥當勞的甜筒。很快就吃膩了,改成一根哈根達斯,他就不聽了。有一次他趴桌子上畫畫。他就一光禿禿的雙人床,一直沒買床頭床尾,一個是沒錢另外他也沒找到合他心意的,結果最終他打算自己做一個headboard。他自己畫圖紙尺寸,到home depot租工具,買木料讓店員切。畫的時候我在旁邊磕瓜子,給他添亂。"別描了別描了!再描美人變張飛,張飛變怪石,怪石變大樹…"他剛開始還沒反應過來,抬起頭張著大嘴傻乎乎看著我,過兩秒扔下筆跳起來就要餓虎撲食,我尖叫著在房裏亂跑,他撲過來把我按在床上邊撓我的癢癢肉邊發狠親我。我狂笑連眼淚都笑出來了,他好不容易放了我,又覺得意猶未盡太便宜我了,找茬挑我的錯:"叫你不要吃大蒜!還吃!"我那瓜子是蒜香味的。我搖著腦袋跟他叫板:"就吃,怎麽著吧!有本事別親我!"他泄了氣:"那你還是吃吧。"
在他麵前我不用端著藏著拽著,我象淑女象蕩婦,是天鵝是塘鴨,是高雅是俗氣,都行。他受不了就直接說出來,"又吃韭菜餡包子!真難聞!","這裙子顏色不配你。穿上象村姑。","就你這發式,頭上可以架兩隻麻雀。"我要不翻白眼要不嘻皮笑臉,要不損他幾句,誰都不用擔心說出去的話會起什麽不良反應,因為彼此已經熟悉到了骨子裏,有一種無底線般的安全感。我不需要他捧著我誇著我敬著我,和親密伴侶說話之前還要字斟句酌是件很累的事。即使那話很甜蜜,也說明倆人關係有點遠。拋開長相性格頭腦學識,他喜歡的是我這個人,不管我是穿No.5還是滿口蒜味,是事業有成還是碌碌無為。反過來他在我這裏也一樣。剝離了所有的外在因素,相貌技能身份地位,這個赤裸裸的肉體凡胎,能給予我別人都給不了的感覺。
感覺,真是種不可思意的東西,毫無道理可言。它不會因為這個人有錢有地位有高智商,你對他的感覺就自動增值,也不會因為這人一無所有,就覺得他缺乏個人魅力。這真是一個十分個性化的判斷,每個人都不一樣。實際上除了我,我那些同學都不覺得陳彥有多少個人魅力。按一個台灣女同學的話,"長的象鍾漢良,小鼻子小眼,沒什麽特別。"那時候鍾漢良做歌星才剛出道,瘦小枯幹的在台上又唱又跳,走青春偶像路線,看不出什麽前途可言。大眾審美還是瓊男郎,或是歐美男人這種"刀削般的臉,棱角分明的五官,羽翼般的睫毛,海藍色的深邃眼眸…"即使是鍾小哇本尊駕到,八成也沒人多看一眼。可就這麽一個貌不出眾的男人,卻能讓我感受到那種不曾有過的踏實感,歸屬感。他好似耳語的說笑聲,帶著他的氣息,一下下吹到我臉上。他什麽都不做,隻隨意斜坐在沙發上,我就不由自主地想去靠近他。把一側的臉頰貼靠在他膝上,他邊玩電腦邊輕輕撫摸我的頭發,我的心就象找到了歸宿,有種滿足後的倦怠感,寧靜感。像躺在滿是青草氣息的綠地上,有春風溫柔拂麵,又像躺在落日的沙灘上,有溫暖的潮汐漾過小腿。
這種情況下我無法再和喬治進行下去。即使不換工作,我想我也會主動離開他了。這樣不能完全投入的戀愛,對他也不好。他應該也知道我換到另一個城市意味著什麽,雖然沒有挑明,還是堅持要幫我搬過去,看著我安置下來再回渥太華。這兩個城市距離五百公裏,單程開車四個多小時。他開車把我和我的東西搬到多倫多,在我租的房間裏住了一晚,我記得他對我找的地方很滿意,說你的房東看起來人很好,這下他可以放心了。第二天一早他開了回去。那是我們的最後一晚。
他走了以後的那天清晨,我看著陌生冷清的房子,自己為數不多的東西,心裏湧上一陣強烈的孤獨感。沒著沒落兒的。我發了好長時間的呆,調整好情緒,決定暫時先不考慮交男朋友了。在沒有完全忘掉陳彥之前,和誰交往都是不負責任。喬治離去的背影模糊出現在我眼前。不管他怎麽想,他是否自願,我還是覺得我忽悠了他。
同時愛上兩個男人的能力,看來並非人人都具備的。理論上也許存在,隻是對我這樣的人來說實現起來太難。首先兩個男人給我的感覺要是一樣的,這個發生的幾率已經很小了,然後我愛他們的程度也要是一樣的。我一顆心要住進來兩個人,對誰都飽有愛意激情,對誰都做到不偏不倚,不厚此薄彼,對誰都真誠地愛上,不把任何一個當備胎,不忽略任何一個的感受。我談不了這樣的戀愛。後來我結婚十多年了,對陳彥的激情和浪漫早已消失,有男人來向我示愛,我依然談不了一對二的愛。這個"二"們的感受怎麽也得顧及一下。
也許是老天垂憐,也許是我們命不該絕,就在我搬到多倫多的第四天,我收到了陳彥的email。自他走後半年,我們從未有過任何聯係。他是真的想讓我忘了他開始新生活,我也知道他這個意思,另外自己當時的確也是想看看和別人是否真能修成正果,所以也不主動和他聯係。搬家後那兩天一直處於昏昏噩噩中,一切都是新的,新住處新工作,新同事,新項目,事務眾多應接不暇。他的email跳出來時,我以為我在做夢。那信並不長,幾句話,說是他考慮很久,決定還是回加拿大定居,這裏對孩子的成長最有利。這半年裏他也在積極尋找類似的科研項目,就是他以前參與過的那種計算機輔助醫學設備的開發,加拿大有兩三家帶醫學院的一類大學有類似項目,他找到了一個多倫多大學的教授,相互交流幾次後那教授給了他offer,和上次一樣臨時工,隻是工資比上次還低,才隻有三萬二,連在讀博士生都不如。那老板拉錢的能力實在有限。最後,他說如果我還想見他的話,能給他聯係電話麽。自他離去我畢業,我已無權住原來那間學校公寓,電話早就掐掉了。
他還不知道我也搬到了多倫多。那一刻我真是要感謝上蒼。是巧合還是必然,我們重新又聚到同一城市,又有機會走到一起。
那次重逢是在多倫多機場。我跑去接他,雖然我當時還沒車。我要他到了這邊第一個見到的是我。他單手推著行李出來那一刻,我的淚水瞬間就流下來了。他懷裏的小女兒頭靠在他右肩上,早已睡著了。我就撲到他的左肩上,眼淚止不住地往外湧,胸口中一團高過一團的酸熱浪潮怎麽都抑製不下去。我感覺我渾身都在顫抖,頭發根和汗毛都豎起來了,臉死死貼在肩頭上,兩隻胳膊環住他的腰,貪婪聞著他身上熟悉的氣味,就怕他又突然消失了。他寬厚的左手在我後背撫慰了很久,我才漸漸平靜下來,抬頭看他。看到他眼中有顆淚珠,越積越大,在快要掉下來時,他飛快抬手擦了去,又抱緊我,在我耳邊不好意思地問:"你,還想…"
"這還用問麽?"
他出發前通過email在機場附近定了個Motel,住一星期,以便他來了以後找房子。那時他還不知道我在這裏。一周內他在多倫多市租了套一室一廳的"柏文"。港譯的公寓。而我租的那個房間所在地,其實根本不在多倫多,甚至不在大多倫多地區這個圈裏。所謂大多倫多地區,包括多倫多和其周邊的幾個城鎮,包括東北部一個叫市嘉堡的town,再往北,與市嘉堡隔一條街的小城市叫萬錦,港譯:"麥鹹",因為那城市英文名叫Markham。已經出了大多地區那個圈了。我就住那兒。這個小城市聚集了很多大大小小的高科技公司,IBM一個實驗室就在那兒,是個被香港人炒地皮炒起來的新興地區,剛住進那裏的一兩天,我覺得我根本不在加拿大,我覺得這兒是廣州…郊區。街上走的車裏坐的,絕大多數是香港人,到處都是粵語,即使是銀行的個人理財顧問。你既不會英語也不會法語,你照樣能在"麥鹹"裏生活的很好,因為那裏的"官方語言"是粵語,隨著大陸移民越來越多,後來漸漸變為普通話。到處是香港人投資開發房地產項目,有商業用有個人住房,而那時才98年。後來更了不得。97移民潮時他們先占領的是市嘉堡中部和北部,這已經和北京一個區的麵積差不多了,很快就越過北麵那條大街向北發展。那一大片空地當時象荒原一樣,除了漫無邊際的野草在呼嘯的朔風下風吹草低外,什麽也沒有。我找工時,一進"麥鹹",感覺特象國內城市的開發區,工業園,一塊塊白積木一樣的四五層樓,樓前有綠地,沒什麽茂密的大樹,路上也沒幾個人,風沙鋪麵。我那房東梁太,一個剛三十歲的少婦,就是香港移民。和我來加拿大的年頭差不多,一落地就買房子,那時萬錦的一個"湯耗",亦即Townhouse,才隻有十五萬!全新的!門前連棵樹苗都沒有。而香港的一個很普通的小公寓,當時也值二百萬港幣。賣了一個香港的在這裏買個大房子,還綽綽有餘。十年以後這個做法被北京上海來的大陸移民重演了一遍。梁太的湯耗就在我上班的公司附近,走路可以走的到。在渥太華時弄了份星島日報,鋪天蓋地的出租廣告,乍一看不知所雲。"士刁夾波治芒靚屋二樓光猛睡房舉步巴士超市合全職少煮食…"搞清楚萬錦那幾條大街的香港名字,沿著公司所在地劃半徑,看了幾處,最後敲定這家。樓上三睡房,其中一個是我的,與另一租客共用衛生間,房東主臥裏有另一衛生間。但租客與房東夫婦要共用廚房。月租金三百。梁太不會說普通話,我也不會說粵語。相互用英語談了幾句,她對我很滿意。象我這樣的"單身女性,正職,無寵物,少煮食,"正是房東們的最愛。
我和陳彥沒法住一起。這間十幾平方米的房間隻租單身,他來的太突然。若再早一點,可能我會簽個一年的公寓合同,等他一起來住。另外我和他上班的地方離的實在太遠。多倫多大學幾乎到了安大略湖邊了,我在他以北三十公裏外的另一城鎮。當時我還沒機會去多倫多湖邊那一帶,所以不知道離的這麽遠,結果犯了一次傻。
他安頓下來那個星期的周末,說要來看我。我說你別來了,帶著個孩子還沒有車,不如我去看你。我也想看看他住的地方。他說他住多倫多一條叫YONGE的街上,因為那條街上有貫穿南北的地鐵,交通方便。我一聽還挺高興。因為我在MARKHAM見過這條街,在我住的西邊。他說他地址是YONGE街八百多號,我也不知道這條馬路通到了麥鹹是多少號,可這不重要,重要的是這條路是通的。他說太遠了,隔著好幾千號呢,我還不以為然,說這邊街道都不連號的,甭看數字嚇人,其實跳的很快。就這麽定了。我包好了餃子,打開地圖,果然看到了一條縱貫大多地區南北的央街,似乎是把這個大城市從中劈了兩半。我知道這之間隔了二十公裏,可我想這點路不算什麽,以前在中國在渥太華都有騎自行車兩個小時到郊區玩的經曆。我當時還沒買車,正在物色。先買了輛挺貴的自行車,三百多快呢,性能好,每天騎到公司去,等下雪了再說。然後我就信心實足地從家出發了,帶著一個裝滿餃子的飯盒,和一張地圖。沿著"士刁"往西騎了40多分鍾,才見到央街這條地圖上寬廣的馬路。上次見到這條街是坐房東的車裏,覺得離家沒那麽遠,騎起來才覺得不近。感覺當時的多倫多比北京麵積還大。九十年代末北京的大餅才剛攤到現在的五環。好在終於騎在這條路上了,希望在眼前。"路是對的,隻要沿著這條公路一直向前,向前,我就能見到他。"我鼓勵自己。又過了一個小時,路牌上的號降到了三千多。原來好多地方騎車是不通的啊,好幾次都需要拐到別的小路上,轉個彎再拐回央街,每次都停下來拿著地圖找半天。我的臉上已經沒有了笑容,取而代之的是焦躁。前不著村後不著店,想回頭已經不能,唯一的選擇隻能是繼續向前,沿著這條路,堅持住,就能找到你。又過了一個多小時,我站在他那幢百年老房的門前。我已經累的精疲力盡,饑腸轆轆。見到他時,忍不住哭了。也不是因為一路上自己的辛苦,而是他租的這套公寓,實在太破舊了。幾處牆壁已經斑駁,整幢房屋散發出一股黴味,搖搖欲墜。這其實不是那種板樓,而是西式的所謂"小洋樓",紅磚碧瓦的一百年前剛建時應是很漂亮豪華的,共三層好幾個房間,早已被房主改造為一個個小套間,比如他住的頂樓,一個臥室還有個小隔間,號稱"廳",還有自己的廚房廁所。我把包裏的餃子遞給他,他隨手放在桌上,猛地將我緊緊抱在懷裏。我的淚又流了下來。我果真沿著那條地圖上清晰的道路,找到了這個值得我一路而來的人。
沿著這條路走啊走,就能找到你。這可能是我們這一代人年輕時最常見的,最普通的愛情。
他的移民身份還有幾天就過期了。當時還不象現在這麽寬鬆,是要每次離去都不能超過183天,才能留住身份的。
"你還想回來…真的,隻是為了孩子麽?"我在他懷裏,終於忍不住地問。
"你知道答案的…為什麽還問?"他摟著我,有點害羞地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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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幾張鍾漢良的照片。我不是他的粉絲。隻是文中的男主角的確很象他。
二十歲。
三十歲。
四十歲。
賣皮鞋的廣告。再號稱是不老男神,和20歲的舊照一比也比出年紀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