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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濡以沫(四)

(2016-08-10 10:35:58) 下一個

喬治是我們公司另一個組的項目經理。本地出生的移二代。父母在他出生前從挪威移民過來。我和他在一起,大概半年左右。

他有著典型的北歐人的相貌,高大英俊,皮膚顏色非常淺,頭發也是真正的淺金黃色,整個人象是白人在漂白劑裏漂了一圈出來的一樣,淺白發亮。他在渥太華出生長大,外省上的大學,工作又回來了。父母在他上大學時搬到東邊海洋省份,那棟他從小住到大的房子現在就留給了他住。那房子處在運河邊上的老社區,離我原來那所大學不遠。地段極好,風景極美。前麵是波光粼粼的河水,後院是樹林繁茂的山坡。房子的底部直到半腰由limestone建成,再上麵是紅色的磚牆。四周遍布種植各色花木,把房子點綴的好象童話世界裏的仙人石屋。房前有一棵巨大的粉玉蘭樹。比他的年齡還大,有三十多年了。因為長的過於高大,靠近房子一側的樹枝曾被鋸下過兩次,否則那粗大枝葉將伸進二樓的窗戶裏。春暖花開時我有一次站在那棵樹下,抬頭欣賞樹上開的上百朵淡粉的玉蘭花。陽光有些強烈,我隻能眯著眼。透過頭頂橫斜的枝椏之間望過去,每朵盛開的玉蘭都有碗口一般大小,花開的形狀好象佛手將蘭花指伸在枝椏上,背襯著湛藍透明的晴空,大朵流雲,宛如海邊落日前轉瞬即逝的煙霞。一陣風吹過來,樹上的繁花經風,花瓣洋洋灑灑四下零落,片片胭脂漫天飛揚,仿佛撕碎了雲錦,扯裂了霞光。看到當時那景像,才知道什麽叫做壯麗。我閉上眼睛,任由粉白的花瓣雨從我頭頂上簌簌飄下。再睜開眼,眼前是喬治自上而下看著我的臉。純正的蔚藍色眼瞳清澈見底,專注看我時不帶一絲雜念。我在他的眼神注視下臉漸漸泛紅,不好意思低下頭。他從我的頭發上摘下一片玉蘭花瓣,低頭俯身吻我。

我一直沒有和他同居。我在公司附近和人合租了一間公寓,公司離市區有一段距離,所以去他那個房子的次數並不多。每次走進他的家,我都有種小時候走入我姥爺房間的感覺。其實他年齡並不大,還沒陳彥大呢。隻是他的氣質,中規中矩,家裏的擺設,老房子散發出的橡木氣味,一切的一切,現在我回憶起,是一種很老派的感覺。其實他本人很單純。在這裏出生長大的人,不論什麽族裔的,總體來說很單純,很守規矩。就象他,談戀愛也談的十分守規矩。沒有逾禮之處,也能令人感覺熨貼。和他在一起,我時刻能感到他對我的尊重。即使我們愛愛時,他撫摸我的手掌中,也傳遞著若有若無的…敬意。在開始前,他會問“可以麽?”,“…你願意這樣麽…”過後,他會問“我有沒有讓你不舒服…”,他眼中誠恍誠恐的神色,總是讓我想起老電影《看得見風景的房間》裏的丹尼爾·戴·劉易斯,可憐的先生夾鼻眼睛都掉了,也沒吻到未婚妻的櫻唇。當然他沒有如此笨拙,隻是那種,生怕令女人不愉快的作派,很象。做什麽事之前,都要先征得consent.那種文化裏培養出的男人,大概都這樣。印象中他隻有一次堅持己見不征求我同意的時候,就是他的胡子。有一天我忽然發現他連著幾天都沒刮胡子了。問他為什麽,他說他支持渥太華的那支冰球隊,Ottawa Senators. 他們不嬴球,他就不刮胡子。他的胡子很快就蓄長了,簡直是一瞬間老了十歲。而且是那種很黃很黃的胡子,看著真不舒服。我要他刮掉,他堅定地拒絕。結果那個賽季Ottawa Senators連輸四場,他都變成馬克思了,也沒機會刮掉。

有一次下班後我在自己租的公寓裏做晚飯。當時華人超市還很少很髒很老。我從一個充滿了腥膻和榴蓮味道的黑暗小店裏買回一條“遊水黑粒”,按國內的叫法,“非洲鯽魚”。從水箱裏撈出,店員幫殺收拾好,很新鮮,適合清蒸,雖然它怎麽做,都不好吃。正熱氣蒸騰間,忽然接到他電話,說是就在我樓下。突然造訪是他給我的小小驚喜。我說那你就上來吧。他一看飯快好了,挺高興,正餓著呢,坐在餐桌旁焦急等開飯。等我把清蒸魚端上來,他的臉色微微白了。“唔…”他有些坐立不安,不知說什麽好。四下尋覓幾眼,抽出好幾張餐巾紙,仔細疊成長方形,小心翼翼地蓋在了魚頭上。這頓飯他也沒吃好。他變色的那一瞬,我就知道我忘了什麽了。他們不吃帶眼睛的東西,我忘了去掉魚頭了。現在想起來,他那心神不安的表情,真挺有意思的。一個一貫行為嚴謹注重規矩的好好先生,無意間做了件出格的小事,那種又擔心又怕被人發現的表情,很有意思。

他的拘謹有時會讓我想起陳彥。大概我身上是有什麽特質,專門吸引拘謹老實的男人來愛我。不過陳彥和他還不太一樣。陳彥的謹慎守規矩是對外的。在外麵他很小心,麵對我,麵對男女關係他還是很自在的,放的開,知道何時該順從我,何時該強硬地命令我。所以我和他相處起來就自然的多。喬治麵對我的姿態更多的是仰視。我照照鏡子,普通人一個,實在找不出什麽值得別人高山仰止的地方。有時候我並不想當拍板的領導。凡事都我做主,反而令我有種壓力。你要為後果負責的壓力。總是被他尊敬著,讓我覺得我很快就從一個小女子變成了一個大女人。

在讚美我這一點上,他總是不吝使用各種甜蜜用語的。西方人的習慣。至今我仍會聽到他們的由衷讚美,我向來是聽時傻樂,過後就忘。他家有一把挪威長扁琴,他父親會彈。據說彈的很不錯。他小時候和父親學過,沒什麽興趣。他有一次拿出來給我演示,彈了一首挪威民歌,旋律很好聽。我叫他教我,他很耐心告訴我按哪個品哪個弦,是哪個音,撥片怎麽撥。我兩小時就把他那首曲子的旋律重複了出來,錯了幾個音,他大為驚奇,看我的眼神如同看天人一般,連著十幾個熱情洋溢的崇拜詞匯冒出來,讚不絕口。我心說我彈了十年的琵琶,你這點玩意我再搞不定,沒好意思說出口。這兩種樂器雖產生的民族文化背景迥異,可原理一樣。類似的還有吉他,都是靠品來定音位。

他總是說我十分的與眾不同,他說在我之前從未見過如此才思敏捷的女孩兒。和我聊天時感覺我反應很快,妙語聯篇,經常冒出新奇點子。他說我最吸引他的地方就是那種看似漫不經心卻又輕易玩轉的瀟灑,帶著股滿不在乎的勁,還有,純純的,異國情調。我心想我這樣兒的一抓一大把,您是不也太沒見過世麵了。不過我感覺當時的本地老外的確有些閉塞。那時大陸移民很少,去渥太華落腳的更少,至今這也是個白人為主的城市,我記得當時和人聊天,聽我說從中國來的,一提起中國,反應都是“那是個極其遙遠的充滿神秘氣息的古老國度。”後來老外們世麵見多了,就沒這感覺了。不過他所形容的,我身上的那種氣質,有一次被他拍下來過。他拿著那照片,對我自誇說這相片照的好,完全體現了我的氣質。那是他照的。在魁北克城。黃昏落日,我坐在露天酒館裏,餐桌上是芬芳吐蕊的鮮花。古老石頭路上人來人往,一側是連街的露天酒吧飯館,一側是賣各種小玩意兒的街市。我和他邊喝酒邊聊天邊欣賞古城景色,喝到一半,我過街逛了幾個攤,買了一套同款式的手鏈和耳環。我歪著頭,給自己帶上一隻耳環,就在那一刻,他舉起了相機。當時數碼相機即將公布於市,大家用的還都是光學相機。等衝出來後,他左看又看,拿去放大了一張,擺在他床頭。照片上的我露著鎖骨,那天我剛好穿的是露肩裝,波斯米亞風格的大擺長裙,濃密黑卷的長發隨意垂在腰間,夕陽照射下仿佛鍍了層金邊。我漫不經意地歪著頭,唇角微翹,眼睛微微瞇著,半睜半閉,眼中流露出無所謂的意味,兩手聚在右耳下方。那隻耳環是個垂掛的水晶蝴蝶,我那手型在它的陪襯下,象正在捕捉戲蝶的一朵鳶尾花。

借用甄嬛體來概括一句話:他對我真真是極好的。充滿了耐心,愛心,和關注。我能感覺到他的確很喜歡我。有時我問他,“你需要我做點什麽麽?”,他總是拉著我的手,用那雙比海水還要深還要藍的眼睛看著我的眼睛,耳語道:“隻要你在我身邊就好。”有時我無意中提及將來會怎樣,他的回答也總是“將來你我在一起,生一大堆孩子。”我不知道這是不是就是愛情了。

我之所以有這樣的疑惑,是因為我嚐到過完全不一樣的甜蜜和激動。那是陳彥給予我的,臉紅心跳心潮澎湃的那一刻。我確定那是愛情降臨的一瞬間,兩個人心靈相通,心有靈犀撞擊在一起的感覺,我肯定那是愛情,雖然那一瞬間非常短暫,可令我終生難忘。在別的男人那裏,我都沒有得到過。我知道這樣把兩個男人放一起比較很不應該,可我不由自主思念陳彥給我的感覺。我從喬治這裏得到的是尊重,從陳彥那裏得到的是寵溺。這是兩種完全不一樣的感覺。和喬治在一起,我們更多的是象兩個老朋友。本來就是天天見麵的同事,關係自然就親近了,自然就和諧了。和諧的象緩緩流淌的小溪,永遠平靜無波,永遠沒有撞擊。

有時候我會忽然發脾氣,忽然任性。我想知道他的底線在哪裏。有一次他教我打網球。我的水平很差,他指點我如何接球。他在網的那邊,不知疲倦的一次次把球發過來,好象上了發條的自動發球機。我接不著,總在撿球,逐漸惱火。他離的遠沒注意我的臉色已經變的越來越難看,依然接連把球打過來。他一米九四的身高,拍我還不跟拍蒼蠅似的。我忽然發怒,把球拍摔在地上,衝他吼了一句,旁邊場地的人直看我。他連忙跑過來哄,很真誠地道歉,他道歉的態度過後想起來有點逗,非常誠懇,誠懇到虔誠,甚至是懺悔。那也沒把我哄好。我覺得他是故意的,故意耍我,讓我滿場撿球,讓別人看我笑話。他好話說了一籮筐,不管我怎樣無理取鬧地給他扣大帽子,他都不急,甜甜地擁抱了我好一會兒,我才擦幹眼淚,給他笑臉。

現在想起來,那個時候的任性,真的很可愛。是一種小女兒專屬的情趣。我都不知道自己是怎麽逐漸擺脫任性,逐漸變成一個接納別人任性的人的。對我來說這是個很自然的過程。孩子,可能是讓我忽然長大的最大動力。當有個比你更弱小,比你更需要哄著的人在你身旁時,身體裏的母性很自然地就被激發了出來。不再以當小女孩為榮,而以當一個被倚賴者,提供保護者為榮耀。我與陳彥的此消彼長,也順應了這個趨勢。這二十年,開始是我任性,他包容。隨著他由三十歲變為五十歲的男人,任性與寬容的順序,逐漸倒了過來。這二十年,是我見證一個男人變的越來越柔軟,越來越需要女人關懷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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