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第一篇文章發表後,有人與我討論應該如何處置才能比較合理,在此提幾點個人意見,難免有不當和不全麵之處,望指正。
以我個人經驗來看,處理事故應按程序進行,信息透明化,避免走過場。
1. 問責。
那些相應的責任人要追究其責任,但這不應該是唯一的目的。讓他們從自己的角度寫下體會,談談要怎麽做才能防止今後類似事故發生。通過問責來搞清今後這類崗位工作人員所需的職責和資質,這才是對工作負責。
災難隨時都有可能發生,如果現在在位的人,資質不符合的就馬上換人。其它有關責任人如果具備必須的資質,又沒有大錯就應該留下,他們會吸取教訓,對今後工作有益無害。
2. 成立這方麵的專業消防隊(不要那種義務兵役製的),
這些人應該是職業的,經過嚴格職業訓練。要具有相應的物理,化學知識。
由於工作性質屬”高危”,要有一定的服役年限,包括退休以後的待遇要從優來配套。那麽多離退休老幹部因為對國家有貢獻可以享受他們的待遇。消防員從事二,三十年”高危“工作,也應該有他們的福利規定。這樣,不但可以讓他們無後顧之憂,也大大提高了他們的社會地位,對扶正社會風氣有幫助。
3. 轄區消防隊職責不僅僅是滅火,在平時就應該尋訪轄區內各個單位監督防火措施。
防火重於滅火。對重點單位要做到心中有數,建立月訪製度,一方麵可以不時增強有關單位的防災意識。另一方麵也可以做到對重點單位的心中有數,免得到時候無法應對。需要登記下這些重點單位安全員的通訊電話等信息。在去火場之前,或者路上就可以用電話或其它有效手段與他們建立聯係,摸清情況,通知他們馬上到火場,共同協作。免得救火不成,反而助長火勢。
4. 危險品存放一定要嚴格遵守最高限量的規定。
2年前得州化肥廠爆炸案十餘名消防員全部遇難的主要原因就是涉嫌違規儲存危險品(純氨和硝酸銨),危險品儲量大大超過政府規定上限量。引起巨大的爆炸蘑菇雲,小鎮住房被毀,人員傷亡。
5. 與民居失火不一樣。這類化學品的火災有其特殊性。
到達火場以後不能急於救火,搞不好,不但救不了火還會造成火勢擴大,以及不必要的人員傷亡。要找到有關安全負責人(他或她應該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了解情況。再作決定。
做決定的人必須在現場,可以有第一手的情況,便於及時采取符合實際需要的措施。
6. 有關單位的安全官員應該24/7保持手機暢通,以便應付緊急狀況。
7. 滅火器的種類繁多,不同的火源要用不同的滅火手段。
用錯了不但滅不了火,還可能助長了火勢。對接觸此類化學品的工作人員要先進行安全教育,考核,通過後才能上崗。建立SOP。工作場所一定要有有效的滅火器,
8. 明確規定工作人員應用滅火器的最大限度。
我受到的教育是:如果工作場所發生小火,先看好逃離現場的退路是否通暢,然後用相應的滅火器滅火。用完一個滅火器火勢還控製不了,就要放棄,離開場所,並關上門,不讓空氣流入。通知911和本公司安全員。
即使火被滅,也要告知負責人和安全員,提交事故報告,以便改進日後工作。
9. 各個危險品儲存場所要嚴格建立貨品檔案。
分區碼放,有許多化學品是不能混合堆放的,他們之間會引起反應,引發災難。
像這麽大的公司基本上都有自己的網絡係統,貨物進出時應立即把有關數據輸入網絡,進行更新。這是工作人員日常工作的一部分,做起來不難。
10. 如果火勢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
就要在安全距離組成警戒線,不讓任何人員進入,包括消防員。讓火自己燒完(英語叫 burn down),或考慮其他有效措施。東西損失可以計算,挽回。人命是無法計算和挽回的,人的安全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