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262)
2016 (160)
2017 (84)
日前文學城上有人說中國對華裔申請中國綠卡有歧視之嫌。他用了這個照片來證明。 我看了以後有些不以為然,這兩條政策是相關相連的。 前麵的內容都是一樣的:需要連續工作滿四年,每年實際居住不少於6個月。 對於一般外國人(當然也應該包括那些有華裔背景的),要滿足年收入不低於上一年度所在地區城鎮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六倍,年繳納個人所得稅不低於工資性收入標準的20%。 對於華裔來講第三條,另外列出了特殊條件:具有博士生學曆或在國家重點發展區域連續工作滿四年。把工資和繳稅的要求剔除在外。博士生學曆是硬指標,對出國留學人員來說許多人都能滿足,國家重點發展區域,這裏麵包含的內容就有很大的操作空間。
現在中國依然處於高速發展階段,各個方麵對人才的需求非常大。尤其是急需有國際視野的人才。 國家有專門引進人才的外國專家管理局,各地也有相應的地方機構,專門從事從外國引進國家急需的各類人才。隻要能符合要求,就會簽發工作許可,相應人士可以憑此許可證到領館申請K簽證。入境後需要在一個月內辦理好居住證(如果由於特殊原因一時無法辦好的,需要回到原始出發國,再次辦簽證)。 不同地方的外專局還會有不同的禮遇來幫助請來的專家安置生活,給與數量不等的補貼(幾十萬人民幣)。如果這些專家具有華裔背景,又符合外專局的引進條件,四年以後申請綠卡應該不會是難題。 有沒有博士身份不是個問題,在國家重點發展區域這一條,隻要是符合外專局條件的,都可以滿足。 所以我覺得這些條款對有華裔背景,又想得到中國綠卡的是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