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這個問題相關的消息以及走訪、信訪、申訴、議論、討論、呼籲的文章,不但連篇累牘,且已持續十餘載,但是它沒有如習主席、李總理一再要求的那種雷厲風行、快刀斬亂麻那樣迅速地予以解決,而是反複強調情況複雜、時間已久、涉及前後政策銜接等等理由,久拖不予積極辦理,讓我們這些久盼甘霖的人艱熬歲月。我們這些年逾古稀的人,能否盼來問題解決的那一天,也很難說了。 至於我們這些在國內有十幾年、甚至幾十年工齡的人,是否應得到退休金的問題,在報章討論議論中已有精辟的分析,它不但從國內國際的相關法律中引經據典,也從曆史、人道的角度予以闡述,這使得當事者和主持正義的人潛然淚下,而這些無權者、弱者萬般無奈,隻有被同情。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主席為首的黨政領導采取了許多令人心悅誠服、審時度勢、大快人心的舉措,不但經濟上蒸蒸日上,法治上興利除弊,國運日隆,人民生活也普遍得到不同程度的改善。習主席表示,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使人民滿意。我們這些行將入墓的老華人華僑來源於華人血統,是中華民族的一分子。我們爭取合法權益,當然應受到各級政府的關懷與支持,那些推托者是缺乏良心的,他們是某些掌權者和既得利益者,他們沒把新一屆黨中央的政策和教導放在適當的位置上。 在我們這批退休的暮年海外華人華僑中,在上訪中得到過千奇百怪的推托和借口。例如,你出國後為了個人利益而滯留國外,你不愛國等,還有,你因為對國家不滿而留在國外並入了外國籍;你們滯留國外丟了國家的臉;就是要開除你們,給你們定叛逃的罪名,所以不能給你們退休金。我們則認為這種論調缺乏最起碼的法律常識,因為這和能否享受合理合法的退休金完全是兩碼事。 在1992年實行新的退休製度之前,在國內工作了若幹年,對國家建設做出過一定貢獻的人,實際上已由國家機關、企業按退休後有生活保障的法規為這些人儲存了退休金。解放初期那些曾在舊社會工作過的老人,到退休年齡後,國家也給了他們養老金。 退休金的本質是養老保險,是國家、社會代為儲存的私人財富。這些錢按規定於其離世前按月支付其本人,任何機構都無權把這些錢侵吞。譬如現居於德國的關愚謙教授,是我們國內外都尊敬的愛國學者。當年他在國內受到政治迫害時,利用日本朋友的護照逃出虎口。當時國內把他的出走定為叛逃。現在我們應該怎樣看待他呢? 再如我國知名的大音樂家馬思聰,也因避難而出走,並被冠以反動的罪名。這些人在他們離世之前難道不應當領取退休金嗎? 再譬如一些犯過罪的官員、職工,坐了牢,在他們刑滿之後,給他們退休金也合情合理,一則是他們犯罪之前交納過退休金,再則他們也有生活的權利。江總書記曾說過最大的人權就是生存權。當然貪汙腐敗的高官出獄以後不能享受全額退休金,因為他們雖然交過高額退休金,但他們應從退休金中抽出相當一部分作為懲罰,因為他們已對人民犯了罪,罪行一定要付出代價。 海外華人華僑的退休金問題不是小事,要引起黨政機關、企業的高度重視,盡快予以解決。至於理由,以前許多文章分析得夠透了,無需贅述。 在這批退休的華人華僑中,有相當一部分人並未積極參與我們的申訴,因為他們中的許多人認為這種訴求是“瞎子點燈-- 白費蠟“,不但解決不了問題,還可能給自己帶來麻煩。這是用老眼光看問題,現在是以習主席為核心的黨中央,他們做每件事都有決心,有毅力,敢於啃硬骨頭,再難的事情也會得到解決。我們這批人充滿期待,相信這個問題一定會得到解決。 奧地利華人華僑退休者聯誼會 2015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