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我和Sally背著書包直接衝進教室,因為今天他們班的Field Trip是去位於溫哥華的BC省最高法院。老師說,她每年都要帶學生們去最高法院參觀,但是這次會有不同,因為學生們將要在真正的法庭上演出《灰姑娘和繼母對薄公堂》。這是聖誕節前已經在教室裏給家長們表演過的。整個聖誕假期,我都在等待這一天的到來。
我們幾個家長幫著老師提幾個服裝和道具大包,同時每人還負責看護幾個孩子的安全。我們排隊走到Willingdon
Ave130車站後,老師便給孩子們發公車票。家長需要自己買票。今天碰上的130公車打卡機壞了,所以我們一個個很快就上車了。我記得這是本學期第二次遇到打票機出問題的情形了。開學第一周我們到SFU參觀,回來的時候公車的打票機也是不工作了。
在Metrotown站下了公車,我們就直奔Skytrain站。孩子們排隊打票,有孩子是剛來加拿大不久的,也有孩子以前都是坐汽車的,還有雖然坐過Skytrain買過票但是沒有打過票的孩子很好奇的看著別人怎麽做。所謂行萬裏路,如同讀萬卷書。多接觸總會學到新東西。
乘扶手電梯的時候,老師在前麵說,靠右邊站,把左邊留給想快點上去的人。於是孩子們互相提醒,原來兩個並排的都自動挪到右邊,擠進同學中間。到上天車前,老師再一次交代,在車上不要大聲喧嘩,這是公共場所,並且記得給需要的人讓座。50多歲的老師說,看到比她年紀大的就讓座。這點,在之前上130公車的時候她已經說過了。以前,每次外出她都會重申這些注意事項。時時刻刻的提醒和教育,這是Mrs.Jaltma的習慣,也是很多老師的做法。
我們原來準備在Burrard站下,一位家長查詢了手機後說,Granville站離我們要去的溜冰場更近。於是老師在車上通知大家,我們臨時改變了下車地點請注意不要下錯車。對了,忘了說,我們和法院約定的時間是下午1點半,我們要去的最高法院附近有一個溜冰場Robson Square Ice Rink,所以老師就安排孩子們上午先玩一玩,吃過午飯我們再到最高法院去。
到了溜冰場,老師和幾個家長先幫學生們穿好溜冰鞋,然後在場外看孩子們開心地玩。不會溜冰的學生也毫不懼怕摔跤。他們或者推著輔助的設備滑行,或者向其他人請教後跌跌撞撞地慢慢琢磨。有一個媽媽也上場了,我看到她急速往前奔的時候長發飄起來的樣子好羨慕啊。我已經有一段時間沒上冰了,所以不敢和孩子一起玩,擔心萬一摔了走不了路,就看不到下午在真正的法庭上我最想看的精彩演出了。好在,旁邊就是溫哥華藝術館,附近的風景也別有一番味道。看看溜冰的孩子,邊上的雕塑,遠處教堂的鍾樓,錯落有致的建築群,時間很快就過了。
在溫哥華藝術館外的大鳥雕塑旁吃過午飯,我們就向BC省最高法院進軍了。看到沒有什麽裝飾的混凝土辦公樓,我一點也不感到奇怪。在加拿大這些年,見過的政府辦公樓都是類似的:沒有富麗堂皇的大廳,沒有持槍站崗的衛兵,沒有狐假虎威的前台,沒有打著官腔的秘書。這些都讓納稅人滿意:辛勤地工作果然是在養服務人員,而不是像在給皇宮進貢供他們揮霍後再白眼看納稅人。
一位女士帶領我們安靜地走進一間像教室的大房間。房間的牆上貼著審判程序圖和各個位置的人員名稱。女士站在好像講台的地方,給學生們簡單介紹一些相關知識。比如,一個人在未經審判前不能被認定有罪;任何人在法律麵前都是平等的。這一點好像我們很熟。我猜在所有國家政府都會對他們的國民這麽說。至於事實上是怎麽樣的,就不知道啦。我看到了牆上的掛圖和一些供自己拿的小資料,還有教室後麵很多的和法律有關的大辭典。我還注意到有一張掛圖是和青少年犯罪有關的,旁邊還放有有關青少年犯罪的資料。
聽了工作人員關於加拿大法庭審判製度和程序的簡單介紹之後,我們便走出大樓,穿過大街,走到對麵的全玻璃牆與屋頂的大樓。入口處的一尊雕像非常引人注目,那是希臘的正義女神像(The Greek Goddess Of Justice Themis)。她的眼睛蒙著紗布,手裏提著一杆天平秤。老師說,她之所以被蒙著眼睛,是因為我們希望她公平,不會因為一個人的膚色高矮胖瘦去決定一個人是否有罪,Truth Is Blind To The Difference Between Us。
走過雕塑,我們就往法庭去。我看見前麵有位中年男士牽著一隻寵物狗,就不自覺地盯著看了一會兒。後來,我意識到,那不是導盲犬,那位男士回頭的時候我也確認他不是盲人。難道,這裏比Mall裏還寬鬆,什麽人都可以隨便進來?
不自不覺中,我們走過一個走廊,兩位男士正在一個小桌子旁小聲地聊著什麽。這時候,我聽見有人叫我們進旁邊的一扇玻璃雙開門。穿過這扇門就是法庭。怎麽都沒什麽特別的?好像逛街逛街就進了一個門麵似的。和街上不同的是,整個大樓裏都很安靜。門口有一張簡單的注意信息,上麵隻寫了法庭開放時間和要求大家安靜的提示。我沒看見有類似“閑雜人員等不得入內”的內容。
進了法庭。裏麵沒有人,在大法官、法庭秘書、正反雙方律師的位置上,搭著相應的服裝。於是,扮演這些角色的同學們興奮地各就各位。還別說,人要衣裝,一旦那套黑色的服裝上身,活脫脫的大法官和律師們馬上出現在我們眼前。同時也讓很平常的法庭變得莊嚴肅穆起來。而灰姑娘、王子、繼母和兩個姐姐以及仙女教母等證人也換好了符合角色的服裝。帶領我們過來的那位女士,坐在法庭旁聽席最後一排的角落裏,準備在需要的時候做程序和法律知識的參考和解釋。
今天的案件是灰姑娘以“非法剝削”和“強行囚禁”兩項罪名起訴她的繼母。法庭就繼母是否有罪開庭。
灰姑娘今天作為第一個證人出庭。她手拿聖經起誓所有在法庭上陳述的都是真話。由於之前在教室裏演出的那天,灰姑娘生病,我們沒有看到她的表演,當時是老師代替她念出了台詞。今天在庭上我看到了一個能言善辯活潑可愛讓人忍俊不禁的小姑娘,感覺她的演技真是太好了。直到庭審結束後,灰姑娘露出真麵目,我才想起“她”是個男孩子。上一次聽老師提到,我們家的Sally主動要求反串王子一角,而灰姑娘這個角色則是由班上的一個小男孩主動請纓擔當的,當時全場的家長都善意地笑了。今天當“他”帶著假發在庭上的時候,我已經忘記了性別問題。我一直以為是“她”。我在心裏還琢磨,他們班上哪個女孩子這麽活潑,又這麽能說,我怎麽從來沒聽Sally回家提過。這個演出,光這個主演就值得一看,演技絕了!
那些律師們的提問也給人印象深刻。比如,當灰姑娘說了一大堆繼母要她做家務啊,不給她出去啊之類的話後,灰姑娘控訴繼母是一個惡毒的巫婆。反方律師馬上站起來說“反對(Objection)!證人沒有資格稱呼被起訴人巫婆!證人在提供意見證據(opinion evidence)。” 法官大人說“反對成立。”並提醒證人提供看見和聽見的證據。”
類似的還有,當灰姑娘說繼母給她安排了好多家務活讓她沒有時間去參加舞會時,反方律師反問她,“實際上她(繼母)從來沒有說過你不能去參加舞會,不是嗎?”
我之所以對這樣的對話比較有感觸是因為,我們小時候看過的很多影片,尤其是戰爭片,經常聽到一個領導者給某個人戴帽子,什麽“叛徒”“走狗”“漢奸”,然後再“以人民的名義”把那個根本沒有機會沒有地方去申訴的“壞人”一槍解決掉了。而且,這種思維和做法,好像依然在延續,隻不過換了一種形式出現而已。
我不知道讓小學生們以童話故事裏的人物在真正的法庭做相當於《法庭實錄》的演出,這叫做寓教於樂呢,還是半真半假的學習,或者說是理論結合實踐的模擬。但是,我在中國從來沒有機會學習過中國的審判製度和程序,更別提這麽精彩的故事型的啦。
在旁聽席上的我有諸多感慨。在中國我直到結婚前,才因為一位同事被公司起訴挪用公款在法庭受審,全體公司職員被強行要求去旁聽才第一次進法院。因為之前公司已經傳聞,整個案子都是因為公司經理對那位職員的報複,那天不過是去走過場。而要求我們參加完全是想起懲一儆百的作用。所以,我對整個審判的程序隻有一個印象,就是公訴人不斷地念稿子,無論對方律師說什麽,他都是從稿子裏抽一段出來念作為應答,根本不管對不對得上號,符不符合邏輯,最後同事被宣判有罪是意料之中的。同事的女朋友當庭大罵“亂來!”根本不講道理!”,之後她被請出了法庭。至於社會上流傳的“法官吃了原告吃被告”也不知是真是假。我還清楚的記得,一年後當那位“有罪的”同事保外就醫出獄的消息傳到公司當天,經理非常緊張,趕緊從公司溜走。離開前還提醒我們可能有人要來鬧事。我們認為和自己沒關係,沒必要替經理擋槍,於是也隨後溜之大吉,幾乎全體早退。
我更多的有關法庭的知識則是從電影電視和書上看到的啦,國內的主要是TVB的不少電視劇對我的邏輯思維幫助很大,國外的像《梅森探案集》是我愛看的。一想起法庭,那些帶假發的法官和律師的形象就活生生地出現在我的眼前。
而在加拿大,有關法庭的審判製度與程序,從小學生就開始普及,讓他們懂得這個國家是法製的,人人有權利上訴,得到平等的機會。我的大女兒小學四年級也曾經到最高法院參觀過。唯一不同的是,這一次小女兒班的老師教學更活潑,讓他們用一個一個早已經熟知的童話故事角色來設身處地體驗這麽嚴肅的知識和場景。他們演出的所有的相關庭審知識和演出的劇本,在官方網站上都有。並且還有工作人員在現場指導。可見,政府為了讓孩子們感到不枯燥,下了很大的功夫。老師可以從網站上找到所需要的教學資料,政府在給老師提供方便的同時也在鼓勵老師參與有聲有色的教學活動。
整個審判進行了一個小時,我三言兩語無法完全說明白。關於演出,因為孩子的照片和錄像不能對外放,所以我會專門把法庭部分整理好,用文字和可以公開的照片表述出來。
欲知繼母最後被判有罪還會無罪,請耐心等待庭審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