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的國會大選中,他領導國民黨一舉成為國會第一大黨,大有建立內閣、問鼎總理之勢。可惜,罪惡的子彈奪走了這位青年政治家的生命,第三次憲政機會也就此破滅。
一百年前的3月20日晚,在上海火車站,一顆子彈奪走了一位青年政治家的生命,死者宋教仁,年僅32歲。
這不是一次普通的謀殺,它直接葬送了中國憲政的第三次機會。當時中國正是一個從專製轉型的國家,憲政隻有在專製解體之時才有一瞬間的機會。如果整個民族沒有做好心理準備,那麽這種難得的機會必然稍縱即逝。中國一連失去三次機會之後,憲政前景也就愈加顯得渺茫了。
中國憲政的第一次機會是在1898年戊戌變法。起因是1894年甲午海戰,清廷吃了敗仗,簽了《馬關條約》,不好向國人交待。朝野上下都渴望變法,皇上也是這麽想,機會實在難得。可惜一旦觸動滿清既得利益,皇帝也不管用,更何況他是被老佛爺帶大的、嚇大的,有點像現在的秘書當政,底氣不足,成不了大事。及至維新派冒險籠絡手握重兵的袁世凱,已是大勢已去的孤注一擲,自然是凶多吉少。不過至少統治層內部一度發生分裂,如果滿清統治者高瞻遠矚、審時度勢、好自為之,不失為步英國君主立憲後塵的一次機會。但是如此高估清朝統治者,的確太不現實。維新失敗後,統治層愈加警惕保守。直到後來被迫“仿行憲政”,1908年頒布《欽定憲法大綱》,也是一股腦兒皇權至上,看不到一丁點憲政的影子。
第二次機會是1911年武昌起義,嚇到了清廷。到了那個時候,老佛爺和光緒都已歸天,剩下六歲溥儀孤兒寡母,朝中沒人能鎮得住,隻得服軟,頒布了《十九信條》。按說,這就是中國的“虛君製”了;開天辟地第一回,多麽好的機會。可是革命黨不幹,寧願讓袁世凱占便宜,也要廢了皇帝。當然,滿清固步自封,自作自受,但是這樣就把這好端端的第二次憲政機會攪黃了。
不過,還沒有徹底令人絕望,因為所謂的“辛亥革命”實際上隻是一次地方兵變,革命黨不費吹灰之力,就得了勝利果實,可以說是一場“不流血的革命”。雖說以往幾次暴動有流血犧牲,畢竟規模不大,結怨不深,確實屬於相當不徹底的“小資產階級革命”,不需要搞大規模的階級鬥爭,也不需要考慮幾千萬烈士的待遇問題,因而還是有指望“共和”的。這就是中國憲政的第三次機會。如果滿清遺老袁世凱能夠和國民黨新貴們和睦相處,那麽辛亥革命堪稱中國的“光榮革命”。然而,國民黨、袁世凱兩“虎”互不相讓,兩敗俱傷,憲政再次成為泡影。
在這個當口,百年前的被害者宋教仁成為決定憲政成敗的關鍵人物。說起宋教仁這個名字,總給人一種“教父”的感覺。雖然隻有三十出頭,他的確就是國民黨的“教父”。民國成立後,是他將同盟會與其他小黨合並,成立“國民黨”並宣揚公開合法的多黨競爭,通過選票贏得政權,而孫中山則仍然隨時準備“繼續革命”。孫中山和宋教仁之爭不隻是關於總統製、內閣製的模式之爭,而是關於憲政民主和暴力革命的基本路線之爭。孫中山也主張憲政,但是他的憲政首先是建立在暴力革命掃除一切軍閥勢力的“軍政”基礎上,然後還要經過一黨獨裁下的“訓政”,而宋教仁的可貴之處在於他願意和袁世凱等舊勢力妥協合作,走“體製內”的議會民主道路。
事實證明,宋教仁路線在中國是可以成功的。在1913年的國會大選中,他領導國民黨一舉成為國會第一大黨,大有建立內閣、問鼎總理之勢。假如以此漸進理性的道路發展下去,中國未嚐不能成為世界上第一個成功實施二元首腦的憲政國家。
可惜,罪惡的子彈打破了中國的憲政夢。凶手究竟是誰已不重要,刺宋案的元凶嫌疑不僅有袁世凱,而且也有國民黨內的激進革命派。在一個政治遊戲規則沒有建立起來的國家,宋教仁之死或許隻是一個時間問題,但是他的死宣告了國民黨和袁世凱的決裂和第三次憲政機會的破滅。
雖然宋教仁臨終前致袁世凱的遺言中表達了和平合作的殷切期望,但是已無力回天。孫中山組織“二次革命”討袁,失敗後組建“中華革命黨”。十年後,在蘇維埃老大哥的調教下,國民黨終於從一群多黨聯盟的烏合之眾轉變成一個組織紀律嚴密、絕對服從總理的真正意義的革命黨。及至北伐勝利,國民黨才取得相對穩固的絕對統治地位:同誌努力了,革命成功了,但是這表明憲政的機會卻不再來了。
(原名:宋教仁——中國近代憲政的最後希望)
中國的知識分子是政客的跟屁蟲,現在更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