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王傑在最下麵的視頻裏麵解釋了這首歌的前因後果。。。
〈安妮〉是王傑十四歲時候的初戀。對方是他在舞會上認識的女孩,當他鼓起勇氣向她邀舞時,女孩原本拒絕,等她站起來後,王傑才瞭解她拒絕的原因,原來她的腳有殘疾 (小兒麻痹)。在眾目睽睽和私語聲中,倆人連一支舞都沒跳完,隔天王傑又遇到這女孩,他滿懷歉意,女孩卻體貼地說不介意,兩人後來發展出純純的戀情。
這個名叫安妮的女孩是個美法混血兒,王傑的初戀沒有維持太久,女孩後來告訴他,因為父母決定離婚,她必須離開香港,王傑與她約定,會再相聚於香港。但時隔多年,王傑再也沒見過她,一直到他自己一度離開又重返香港後,才從朋友口中得知,安妮已在美國的一場意外車禍中喪生。
〈安妮〉的曲子原本就是王傑為紀念這段初戀所寫,當陳樂融聽完了整個故事,寫下的第一版歌詞,卻被當時的唱片製作人李壽全打回票。「我的文字太過文藝了」,陳樂融一開始還是照著自己寫歌詞的習慣,希望在遣詞用句上,能表現出文字上的內涵,不過李壽全卻不這麼認為。 李壽全從唱片製作人的角度出發,希望陳樂融的歌詞最好是「大白話」,才能符合年輕人講話的語氣和用字。畢竟這是王傑十多歲時的初戀,陳樂融明瞭,「在這首歌裡,我的文字不能太過表現,必須恰好其份」,於是他以簡單直接的方式,寫下王傑的初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