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眼看世界 5 - 簡說社會形態
我的小學中學高中正值文革。唯一學得還有點樣子的東西就是寫大字報。記得78年我高中畢業,年初時參加縣裏的高考模擬考試,數學得了4分。有個題是三角形內角之和是多少, 我答不上。英文的二十六個字母得連蒙帶猜,唯一記得的句子是 Long Live Chairman Mao, 可那時毛已經翹辮子了。雖然77年下半年就通知恢複了高考,但對我們農村的孩子來說,連個城市戶口都像星星像月亮那樣遙不可及,還是省了做那上大學的夢吧。人都餓得麵黃肌瘦四肢乏力,哪裏有多餘的能量去做夢?
即使這樣,我們倒也從小就知道,我們生活在最優越的最幸福的社會主義社會,而且正在向共產主義的天堂高歌猛進。但世界上還有四分之三的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熱的資本主義社會,封建主義社會,和奴隸社會。還有人生活在原始社會。
但即使是在那個時候,我也常常懷疑,像我們這樣整天吃不飽穿不暖,因為交不起三四元錢的學雜費而被老師罰站,放學後還要幹超過自己體力能夠承受的農活和家務,這樣的生活,真的比舊社會比世界上其它國家的人幸福嗎?
等上大學了,圖書館就是我的天堂。上課時我都坐在教室的最後一排,表麵上聽課,課桌下看私書。看來看去,總覺得馬克思基於生產資料所有權的社會形態劃分很牽強,尤其是沒法解釋中國的曆史和現實。你說清朝是封建社會,那洪秀全建立的太平天國是什麽社會?說我們是社會主義社會,生產資料歸全民所有。可我們祖祖輩輩擁有的土地全都歸了國家和集體所有。從個人和家庭的角度看,我們農村人對土地連一點點話語權都沒有。那可是我們農民的全部生產資料啊。
記得大學一年級的政治經濟學課上,大家討論否定之否定時,我對一位同學說,資本主義社會是對封建主義社會的否定,是個人的權利對國家(皇帝)的權利的否定。同樣,社會主義是對資本主義的再否定,是國家權利對個人權利的再否定。所以,從這個方麵說,社會主義比資本主義更接近封建主義。而且從生產資料所有權來看,封建社會的所有生產資料都屬於皇帝皇室,也就是國家,而社會主義國家的生產資料都屬於國家和集體。所以,對我們個人來說,社會主義社會和封建社會沒有兩樣。聽我這樣說,我的這位同學瞪大了眼睛。這是80年初的事。而毛時代的農民,不僅被剝奪了所有的生產資料,甚至連最基本的權利,譬如自由遷徙的權利,都沒有。農民就是國家的奴隸。對農民來說,毛時代就是奴隸製。隻不過,奴隸主的名字叫中華人民共和國,叫共產黨,叫毛澤東。
雖然從上大學起就覺得,馬克思依據生產資料所有權來劃分社會的形態很牽強附會,但也沒發現有什麽更好的更簡潔的方法來描述這個東西。直到偶爾讀到周有光老人的一篇短文,才有茅塞頓開的感覺。
周有光老人對社會形態的劃分,是基於對個人權利的來源。他把社會劃分成三個形態,即神權社會,君權社會,民權社會。按照周先生的這個辦法去看世界,一切就是那麽的簡單明了。不論是縱向看曆史,還是橫向看當今世界,社會的形態基本上就是這三種,和三種形態之間的過渡態。
按這個理論,中國這三千年就是一個形態,即君權社會。在這個社會裏,人們的一切權利來自於最高統治者,不管這個最高統治者會的名稱是什麽,是大王,或者是國君,或者是皇帝,或者是總統,或者是主席,或者是委員長,等等。但萬變不離其宗,本質幾千年沒變。
近代我們也曾努力,希望擺脫君權社會進入民權社會,但除了台灣香港等地區,整個中國到今天任然是如假包換的君權社會。大概十多二十年前,我曾和我的大學同學抱怨說,當年劉邦立下規矩,說非劉氏而皇,天下共誅之。兩千年後,我們還高喊要保證紅色江山千秋萬代。這兩千年一點都沒進步啊。結果,這個同學後來也不再和我聯絡了。在上世紀八十年代中期胡趙執政時,我以為我們這個國家這個民族終於有希望走出打江山坐江山的落後愚昧的封建思想了(那時候還沒讀到周老先生的文章)。但好景不長。而最近幾年的複興夢中國夢,則證明了中國在近期內根本無法走出君權社會而進入民權社會。還要走多少年?我都懶得猜了。反正幾千年就這麽過來了。再這樣過個幾十幾百年甚至千年,我也不奇怪。
周老先生已經以112歲的高齡仙逝。我以我們這位常州的老鄉為傲!
當代神權社會的例子也不少,像霍梅尼時代的伊朗,塔利班,IS。
哈哈,笑S了。幸好我在美國上高中,沒學過這許多革命!
那句什麽樣的人民就有什麽樣的政府,很有道理。個人意識(不是個人主義),在文學城都很難看到,更別說中國了。一個人沒有自主意識,哪會想要民權。幾千年的習慣,把自主權利托付給君王,讓強勢的人做主。在中國高歌紅毛太陽,到了美國高頌金川太陽,嗬嗬。
同意不言老師,秦統一以後強勢的中央政權阻礙了其它社會形式的發展。而歐洲的君王,古羅馬帝國之後,就沒很大勢力了。美國確實很幸運,從沒有過君主。華盛頓等人不想做,也沒這麽大勢力。
為什麽問這個問題呢,土豆一直覺得自己有個觀點變化:
以前,一直認為是有了17/18/19世紀的,,,,,才有了,,,,,。
現在,土豆認為西方文明一直不屬於絕對君權,而是一直屬於多頭權力的,當然有些特殊時期;而東方文明,卻一直屬於絕對君權絕對獨裁,從來不具備偶然的“多權”的思想。
這問題,沒法用文字寫下來,得邊喝邊聊!!對待突然感悟。
神權社會,我的理解應該是像瑪雅那樣的社會。那裏,人的一切權利來自於神,所以神可以任意剝奪個人的權利,包括生存權。統治者以神的名義統治。過去的西藏可能不是典型的神權社會。佛教中沒有神。每個人都是自己的kama的結果。喇嘛是導師而已。現在的梵蒂岡呢?對它了解不多,也許是個神權社會。另外,君權社會在很多時候,也是以君權神授的形式出現的。
我在懷疑社會形態是否有可能進化,還是東西方因文化原因而意識形態永遠不同。又繞回第四篇的問題。
東方重團體,西方重個人。回到第三篇,人家國順序不同,因文化傳統而思想不同。西方人名字在先,東方人姓氏在先,思維習慣不同。
請問神權社會有例子嗎, 是不是象西藏和Vatican?
我的意思是殖民地沒有民權。總督是君權代表。英國人有民權,香港本地人沒有。
香港從來沒脫離君權社會吧,one form or another.
連老天爺給農民的農閑也沒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