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說毛時代農民的幸福生活
以我的家鄉為例,來看看上世紀六七十年代,中國農民的幸福生活是什麽樣子。
我的老家距江蘇常州市中心大約30公裏左右。當時屬武進縣,現在已經劃歸常州市管轄。
武進縣是當時全國有名的大縣之一。好像是全國百強縣什麽的。我家所在的公社,是個有著千年曆史的古鎮,屬於典型的江南魚米之鄉。我們村(即現在的自然村)大概120戶人家,分成四個生產小隊(簡稱生產隊),分別是10, 11, 12,和16隊。十隊最大,大約40來戶人家。16隊最小,隻有十五六戶。 我家所在的12隊和11隊差不多,都是二十多戶人家。
家庭的收入,主要來自於在生產隊出工幹活,加上自己家裏養的豬雞鴨。
給生產隊幹活,一般分早工,上午工,下午工,農忙時還開夜工。成年壯勞動力(男隊員)一天的工分標準是,早工兩分,上午和下午各四分。全天是十分,叫一個工。農忙時開夜工,由隊長決定工分多少。到了收獲的季節,還有中午工,去打穀場翻曬稻穀或麥子。大約半個小時,記兩分工。婦女出工,和非成年人出工 (看年齡),要打6-8折。
每天由隊長派工。一大早,隊長就吹著哨子,挨家挨戶地去派工。你去那塊地鋤草,你去那裏翻地,等等。趁著早工時間,隊長也會把上午和下午的工派好。
到了晚上,公社社員們吃過晚飯,就到生產隊的會計家裏,去記工分。一個隊裏有兩個會計,以便核對。
打下的糧食呢,首先是交公糧,無償的。算農民給國家交稅。接下來賣餘糧給國家。這個是有償的,價格由國家定。很低。最後剩下的才預分給農民的。按人頭,每家分些稻子麥子。都記在賬上。
到了年底,隊裏就按生產隊的總收入減去總開支後,除以總工分,結算出“勞動單價”,也就是一個工(10分)值多少錢。勞動單價乘以全家所得的工分就是全家的收入。一年裏分到的稻麥數量乘以稻麥單價,就是家裏應該交給生產隊的支出。全家收入減去支出就是全家的收支結果。如果家庭收入超過支出,叫“餘支戶”。如果家庭收入少於支出,叫“超支戶”。年終結算後,餘支戶會從隊裏分到現金,而超支戶必須再上交給隊裏現金。否則,下一年分稻分麥時,就不給分。
當時的勞動單價是多少呢?我們村四個生產隊,最差的是10隊,每個工平均不到0.2元。 最差的一年記得是8分錢。我們12隊和11隊差不多,大約是0.1 到0.3 元之間,平均0.2元左右。最好的永遠是16隊,每個工平均0.3元,最好的一年到過0.46 元,把我們全村都欽慕得要死。
也就是說,一個成年男勞動力,全年出滿工,標準大概是360個工。還要保證雨天下雪天春節都出工才行。
按我們村平均勞動單價0.20元,一個成年勞動力全年一天不休息,全年的收入大約是70元人民幣。
除了幹活掙工分,還有其它形式可以掙工分。譬如養豬。自己家裏養豬,按頭數生產隊可以記工分,因為豬糞歸生產隊使用。養羊養兔也可以記工分,隻要把羊糞兔粉交給生產隊。所以,我們家裏常年都養兩頭到四頭豬,一隻羊,還有兔子,雞,鴨。沒有飼料。豬和羊全靠我們小孩打豬草喂養。雞鴨散養。夏天我們放學後去稻田裏釣青蛙,翻地找蚯蚓,回來喂雞喂鴨子。
我母親爭強好勝,幹起農活來拚死拚命。再加上我們小孩也幫她掙工分,家裏養的豬羊也能掙一點工分。 到年底結賬,我母親連續多年,都是隊裏工分掙得最多的,能有400個工。我父親是大隊長大隊書記。這個職位不屬於國家幹部,不拿工資。他隻是比照大隊裏一般社員的工分,和大隊的平均勞動單價,折算成工分,放到我們生產隊來。他的工分還沒有我母親的多,大約每年350個工。所以,我們全家的工分總收入大約是每年140元。
除了工分以外,我們養的豬羊雞鴨,也是重要的收入來源。雞鴨下的蛋,我們從來舍不得自己吃。吃不起啊。都會拿到菜市場去賣。有時自留地上的蔬菜吃不完,我們也拿去賣。我小學四五年紀時,隔三差五的一大早就站在小學校門口的菜市場上,去兜售自己家的雞蛋鴨蛋或茄子。雞蛋鴨蛋大約能賣一毛錢一個,茄子是三分錢一斤。但不能大量大量地賣。說那是資本主義的尾巴。有一年,我們自家地裏的胡蘿卜長得好,聽說隔壁公社市場上的價格高一點,我母親就在前一天晚上把蘿卜洗幹淨,第二天一大早就推車去隔壁公社的菜市場。結果路上給人攔下了,說不準去賣。
支出方麵,每年的糧食無疑是最大的支出。記得當年隊裏分的稻子麥子是按每斤8分到一毛計算的。我們家六口人,每人每年好像是三四百斤稻子麥子。如果按每人三百五十斤算 (小孩打折),一年大約兩千斤,需要160到200元。再加上隊裏分的稻草麥秸,也要算錢。
到年底結賬,我們家通常是超支戶。需要補交給隊裏現金,才能保證分到糧食。
其它的支出,包括衣帽鞋子,日常用品,柴米油鹽,和書費學雜費,
那時的學雜費,大約是每人每學期三四元。我上小學四五年紀時,常常交不起學雜費。老師就把我們的名字寫在黑板上,放學後留下來不許回家。老師逐個和我們談話,要我們保證哪一天交學費。
平時吃飯,以米為主。那時我們全家6-8口人(奶奶和叔叔和我們住了幾年,父母,加上我們四個小孩),每頓飯大概是一斤多米,煮成一大鍋稀粥。有時再加一些大麥粉和麵堿,煮成粉紅色的大麥粥。大家大碗盛粥,連小孩每頓飯也要喝兩大碗。自留地裏有蔬菜,所以平時吃菜不成問題。但有青黃不接時,沒有菜,就靠蘸醬油和食鹽下粥。村裏人常常自我嘲歎,“早飯大麥粥,中飯粥麥大,晚飯還是它”。
米飯是奢侈品。隻有等婚娶死人等大事,才能吃上。所以,我們那裏有一句俗話,叫“出了南城門,吃飯盼亡人”。我們的北麵,是老孟河鎮。那裏有個南城門。
雞蛋豬肉等,那更是極其罕見的奢侈品了。隻有過春節去親戚家拜年時,才能吃上。
穿呢,成年人是“新三年,舊三年,縫縫補補又三年”。小孩們是每三年做一件新衣。第一年,衣服過於長大,穿在身上像大褂。第二年,正合身,又不新不舊,我的最愛。第三年,衣服吊在半身,補丁朵朵燦爛。
五年級的一個六月天,我被學校選中去公社的“學習毛澤東思想先進分子代表大會”作報告,因為我會背誦毛五篇。不巧,那年的春節,我剛剛做了一件藍色燈芯絨的上衣,又長又厚又笨重。其它的破衣服又實在不像樣。我母親要我穿這燈芯絨去開會。我大哭,不肯。因為太新,太長大,又是南方的六月天,太厚重。可哭也沒用。當我穿著那大褂,頂著六月的驕陽去公社的會堂,坐在主席台上,和作報告時,我都抬不起頭來。我覺得路人和台下的聽眾都在嘲笑我。
給我們最大痛苦的,是冬天的凍瘡。家裏和學校都沒有暖氣。我們在課堂上經常靠跺腳搓手來取暖。但凍瘡年年都來。手指關節處和腳後跟常常潰爛,又疼又癢,十分難受。尤其是腳後跟上的凍瘡,常常和襪子黏連在一起。到了晚上,得把腳泡在熱水裏,慢慢把襪子撕開,血肉模糊。
住和行,不用多說了。我們那一百多戶人家的村裏,到76年毛死時,好像隻有兩輛自行車。一位是公社供銷社的主任,一位是公社信用社的主任。
我們小孩的日常生活是這樣的。早上起來,燒早飯,打豬草,然後喝兩大碗粥去學校。中午放學時,早已餓得頭暈眼花,有氣無力。從小學到家,就一裏多路,我走到一半,就走不動了。在路邊找塊石頭坐一會,再走。到家呢,我們兄弟幾個分工,你做飯掃地,他洗衣打水,他打豬草喂豬。然後再喝兩大碗稀粥,帶著打豬草用的鐮刀和草籃,去學校。下午放學後,先去打豬草,再回家喂豬,做飯。學校放假時,要去生產隊裏幹各種農活。強度常常超出我們體力能忍受的程度。
就是這樣的生活,我們還得為毛政府歌功頌德,唱什麽“天大地大不如黨的恩情大,爹親娘親不如毛主席親”。還要 “早請示,晚匯報”。
我自己,從五年級起就十分懷疑這樣的生活是幸福的,就對毛和毛的教導十分的懷疑。我不相信,在毛時代以前(解放前)和世界其它國家,生活還能比我們的更加艱苦。我常常生病。有幾次,我把醫生給的藥,趁人不注意,丟掉了。我覺得,這樣的生活,還不如死了好。
在農村,隻要家裏有一個人是國家幹部或工人教師的,生活就明顯好於一般農民。我的姨夫是個鐵匠,在上海工作。姨媽家就在十六隊。每次姨夫回村裏來,我們也能分享到一點糖果餅幹什麽的。我小時候見到過的唯一的一件玩具,是在姨夫家。那是個上發條後會開動的小蝴蝶。向前滑行時,綠色的翅膀會一煽一煽。
還有一些人的生活容易些,那就是村裏的貧農。我們隊裏有一戶的成分是赤貧。和我們家一樣,他們家也是四個孩子,老大比我(我也是老大)大幾天。他母親長年有病不下地幹活。他父親也優哉遊哉,幹活不拚命。到年底,他家是我們隊裏最大的超支戶。但因為成分是貧農,超支就減免了。分糧時,要優先照顧他家,把質量最好的先分給他家。上學時的學雜費也免交。他們家也從來不養豬養雞,放學後不用幹農活,不用打豬草。優哉遊哉地,讓我們羨慕。
我們家的成分是中農。我童養媳出身的奶奶,嗓門高性子急,不會算計,隻知道拚死幹活和省錢買地。她一人把三個孩子帶大(我爺爺早逝)。評成分時,她覺得貧窮是丟臉的事,就自報個中農。結果被評為中農後,她還挺自豪。有一年分糧時,她看到貧農家不幹活,但年年超支減免,分糧優先。她就急了,上去把貧農家的糧袋奪了。害得我父親作檢討。
毛時代的農村,就是個現代奴隸社會。農民沒有任何權利。他們不能自由遷徙,不能進城打工。他們對自己的生活方式,自己的謀生方式,毫無決定權。國家對他們征收極其高額的田賦稅(高達30% - 50%,見前篇),用工農產品剪刀差殘酷剝削他們,瞎指揮又讓他們付出超額的代價而沒有回報。他們最大的願望,就是能轉一個城市戶口,不管是通過什麽途徑什麽方式。可那是難於上青天。
哭笑不得啊。記得博主曾經說過:世界上有兩種邏輯,一種是邏輯,一種是中國的邏輯。就是這麽回事兒,沒辦法,我是相當悲觀的,對華夏。
隊長好不好,直接關係到本生產隊的生活。我家隊上計工分摳得緊,大人都玩命做工,小孩子沒人看管,淹死的孩子遠遠多於鄰近的其它隊,很可怕。我姨家也在我們隊,一個跟我一樣大的女兒五歲淹死了。
那時候,政府絕對絕對欠農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