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的金錢奉獻觀
文/劉傳章牧師
生命季刊微信“教牧園地”專欄
經文:哥林多前書八章一至十一節
引言
有話說:金錢是屬靈的試金石。屬靈生命的程度與金錢奉獻的態度成正比。對錢財的看法與用法也說明了基督徒價值觀。俗語說:人為財死,鳥為食亡。錢財常是人一生努力的目標和目的。
然而,人信主之後,人生的目的就該有一百八十度的轉變,對錢財的看法與用法也會有一定的改變。有些人信主之後對金錢的奉獻又有一定的困惑。也有人認為基督徒該過窮日子才屬靈。其實,有錢不一定是罪過,貧窮不一定是祝福。曉得如何處富足、又曉得如何處貧窮才是智慧。
談到金錢的奉獻,首先我們要問的第一個問題就是:
一、為什麽要奉獻?
1.對神的愛所發出的感恩
奉 獻的另外一個字眼就是給,奉獻就是給神。為什麽要給神?我們給神的基本動機和原因就是愛神。有愛就有給,但有給不一定有愛。很多的給不是出於愛,可能有別 的動機。當人有求於人的時候,常是先禮(禮物)後兵(請求),這個給不是愛,是有別的目的。但有愛而給是像神的給,「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 們」(約3:16)。神愛,神就給。今天我們給神是因為我們經曆了神犧牲的大愛,把祂的獨生愛子白白的賜給我們。每想到祂愛我的大愛,就算為主盡都舍棄也不足為報,何況些許金錢。
2.對神的恩所產生的回應
保羅說:「我把神賜給馬其頓眾教會的恩告訴你們」(林後8:1)。馬其頓的眾教會有感於神深厚的大恩,所以,就算在「極窮之間,還格外顯出樂捐的厚恩。」當一個人經曆了神的恩典,他的給不是算斤算兩,斤斤計較,「乃是按著力量而且也過了力量,自己甘心樂意的捐助」(8:2-3)我們嚐到主恩滋味的人,被神的恩所感動的,就會有一定的,盡力的回應。
3. 作為神賜福的一個管道
今 天我們向神的奉獻都是用在人的身上,甚至我們自己身上。我們奉獻建堂,蓋好了禮拜堂,我們就坐在那裏享受,上帝不占位子。我們的奉獻是神賜福的管道,馬其 頓眾教會的奉獻幫助了耶路撒冷的聖徒,使他們得福。有許多窮苦的地方,衣不蔽體,食不充饑:我們豈能視若無睹。藉我賜恩福該是每一個神的兒女的禱願。
4.是一條神賜福的道路
奉 獻不但是能使神藉我賜恩福給別人,也是我自己蒙福的道路。就如我們常聽人說,我們給的永遠不能超過神所給的。就如一個故事說到一個孩子,在聖誕節時花了五 元買了一個小禮物送給他的爸媽,爸媽沒想到孩子會送禮物,就好感動,就去買了一個一百元的禮物給孩子。上帝對我們的奉獻也常常是這樣的反應。我多次經驗神 在這一方麵的賜福。我有一次有感動奉獻了一些錢給某機構,下禮拜主日講完道,有人在握手的時候給了我一個卡片封,回家打開一看,裏麵有一張支票,數目與我 上周奉獻的一樣多,不多不少。(請勿如法泡製)
5.肯定我們所持的價值觀
主耶穌說:「你的財寶在哪裏,你的心也在哪裏。」(太6:21)我們如何看金錢,我們如何使用金錢,就說明了我們的價值觀。你若愛人就會用錢,你若愛錢就會用人(利用人)。許多人,包括基督徒都做錢財的奴隸,甚至用敬虔做得利的門路,「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6:10)
二、我們應奉獻什麽?
舊約的時代,以色列人要將每年的收成奉獻十分之一給神。在新約時代,新約似乎沒有明文規定要奉獻什麽。保羅在羅馬書十二章一節說:要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這等於是全所有奉獻。其實也是,每一個重生的人都當有徹底的生命奉獻。在生活中神要我們做管家,隻少管好三樣東西:
1.時間Time
2.才能Talent
3.財、物Treasure: Money and things.
三、聖經中奉獻的種類
1. 規定的奉獻
a. 總理約瑟規定20%(五分之一)
嚴格說來,這並不是奉獻,乃是為將來儲備(創41:34-36)
b. 摩西規定以色列人給10%(十分之一)。摩西的律法中,有三種十分之一:
1.給利未人的(民18:21,24)
2.敬拜時的奉獻(申12:4-6a)
3.給窮人的(申14:28-29;cf26:12)
4.真正實行十分之一的要給約27%
c.耶穌也要賦稅(太17:24-27)
d.耶穌論十分之一
福音書三次提到耶穌論十分之一,兩次是同樣的事,即馬太和路加都有記載的,就是耶穌論法利賽人的七禍。另一次是耶穌在路加福音中,以法利賽人和稅吏所作的比喻。
這 兩次(或三次)所提到的十分之一,都是責備法利賽人的假冒為善時所說的,不是從正麵的教導。寡婦的兩個小錢的啟示,更能帶出耶穌對奉獻的看法,兩次論到法 利賽人的十分之一,耶穌似乎都不欣賞。也有人以耶穌對法利賽人所說:「這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來論證說:今天的教會當施行十一奉獻。但從上下 文和當時的場景看,耶穌看重的似乎是「那律法上更重要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而不是薄荷,茴香,芹菜的十分之一。況且這十一的奉獻還是七禍之一。
e.保羅和其他使徒都未提十分之一
2. 自由奉獻
自由奉獻是另外一種奉獻的方式,在新舊約都有多處記載:
a. 亞伯拉罕奉獻十分之一(創 14:20)
麥基洗德為亞伯拉罕祝福,亞伯拉罕就把他所得的拿出十分之一來,給麥基洗德。麥基洗德是至高神的祭司,亞伯拉罕給他的應是奉獻。但這是自由奉獻,不是律法規定,這是發生在摩西以前。
b. 雅各許願奉獻十分之一(創28:22)
與亞伯拉罕類同,雅各自願的表達他願意奉獻的心願。
c. 挪亞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拿各樣潔淨的牲畜,飛鳥獻在壇上為燔祭(創8:20)
d. 該隱和亞伯自由奉獻給神(創4:3-5)
e. 神要摩西告訴以色列人甘心樂意的送禮物來(出25:2,35:5,20,29)
f. 大衛為建殿籌款,沒有勉強人奉獻,「因這些人誠心樂意獻給耶和華,百姓就歡喜,大衛王也大大歡喜。」(代上29:9)
g. 隻有自由奉獻,教會才會豐富有餘(出36:5,7)
h. 保羅在林後八章,九章的教導,捐得樂意的是神所喜愛的。顯然是說自由奉獻。
四 從耶穌對法利賽人奉獻十分之一的論述看十分之一
今天有些教會提倡十一奉獻,有的教會不提倡,兩者都有其一定的根據。筆者是站在不提倡十一奉獻的立場來處理金錢奉獻的原則,筆者的立場,是鼓勵眾肢體懷著感恩的心盡力地自由地奉獻。
當然,有的弟兄姊妹在奉獻時,以收入的十分之一作為參照,也是可以的。但是我們要避免法利賽人奉獻十分之一時的心態和動機:
1. 十分之一可成為自傲的理由:我不像稅吏,我奉獻十分之一。
2. 十分之一可成為塞責的理由:獻了薄荷,茴香,芹菜,別的就不理了。
3. 十分之一可使人成為律法主義者:法利賽人的守法姿態:禁食,十一。
4.十分之一可成為自我滿足:我已給了十分之一,別再找我。
五 新約的奉獻原則
1. 奉獻是向神的投資(路6:38;太6:19-21)
「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的升鬥,連搖帶按,上尖下流地倒在你們懷裏...」。你的財寶在那裏,你的心也在那裏。你給神,神必給你。
2. 奉獻是需要付代價(可12:41-44)
奉獻有的是有餘有的是不足。主耶穌所表揚的是那寡婦的兩個小錢,是她的僅有,她可以奉獻一個小錢,留下一個為己用,但她「把一切養生的都頭上了。」這不是十分之一,這是百分之百,是犧牲的奉獻。
3. 神看奉獻的比例而不是看數量。或說:不是給了多少而是留下多少。寡婦是全所有奉獻。是我學習的榜樣。
4. 奉獻能供應別人的需要(徒2,4,5,11)
早期教會給我們看見的是共享與互助,他們明白給人就是給神,聖徒缺乏要幫補,客要一味的款待。
5. 奉獻是愛證明(林後8:8-9;9:5)
保羅在林後8:8-9說,「藉著別人的熱心試驗你們愛心的實在。」然後就說到我們的主,他說:「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祂本來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祂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成為貧窮,這是祂偉大的愛的犧牲,愛的證明。
6. 奉獻是由自己決定(林後9:7)
「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是神所喜愛的。」這是基督釋放我們使我們得自由,使我們隨聖靈的感動,不作難,不勉強,高高興興奉獻。
六、奉獻是感恩
奉 獻不是義務,奉獻不是提供教會的需要。若是為需要而奉獻,教會沒有需要的時候就不奉獻了嗎?其實很多人都是基於需要來奉獻,教會也是在有需要的時候要大家 奉獻。實在說,應在沒有需要的時候講奉獻。因為奉獻是感恩,有需要時感恩,沒需要時也感恩。所有的奉獻都視為感恩而奉獻。我們一生感恩不盡,我們一生也奉 獻不停。
七、奉獻要計劃和準備(林後9:5;林前16:2)
保羅提醒哥林多教會要預備妥當。他又說:「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照自己的進項抽出來留著,免得我來的時候現湊。」保羅說的是另一種的奉獻,但大的原則是一樣的,我們來朝見神,不可空手見主(出23:15)
結語
最後用約翰威斯理對金錢奉獻的態度來做一個總結。他說:能掙多少掙多少,但不要傷害你的靈魂,能存多少存多少,能給多少給多少。(Make as much as you can, but don’t hurt your soul. Save as much as you can. Give as much as you can.)
劉傳章 資深牧師,著有《寶架清影》、《教牧書信》等書,生命季刊微信牧師團顧問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