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是個不太守信用的人,說白了,就是說話不算數。主要表現就是遲到,從戀愛時就是那樣,讓我十分反感。我總覺得男人嘛,應該說到做到,如果做不到就不要輕易說出口。
所以從有了兒子,我就很注意這方麵的培養。我自己感覺,要讓他學會這一點,至少我自己要做到。所以從他很小開始,凡是我答應他的事,無論如何我都會努力做到,如果一開始就覺得做不到,就不答應他。而且我還經常教育他,說到就要做到。每次他答應了我什麽事情,想要賴帳的時候,我都會提醒他:“你看媽媽答應你的事,從來沒有賴過帳,你也要說到做到哦!”
我一直覺得,這樣一定可以把他培養成言而有信的人。沒想到事情並不如我想象的,我很快就發現,教育的結果好像偏離了我最初的軌道。
我對他的教育,不一定讓他做到了言出必行,但卻給了他一個印象――那就是,媽媽答應的事情,一定要做到!
上次回廈門,去他叔叔家玩。從叔叔家裏出來後大家想去附近的海濱公園玩。叔叔家離那兒不算遠,走路也不過15分鍾的事。但那時妹妹睡著了,我抱在手裏,挺累的,如果還要走15分鍾,真的有點吃不消。於是我就提議搭出租車。兒子馬上同意,其它人也同意了。結果在路邊招了半天,沒有一輛出租車停下來。等的不耐煩了,他爸爸就說不如輪流抱著孩子走過去,我想想也就同意了。結果兒子急了,大叫:“你說了要打的!為什麽不算數?我不要走路,我要坐車!”大家幾番解釋,兒子依然不依不饒。最後還是等到了車去的。
當時我就感覺,這是我對他的教育,使他產生了錯覺,讓他覺得我答應的事情就不能更改。但是世上的事情,充滿了變數,怎麽可能永遠不更改。這是我最初完全沒有想到的。可見我從最初的做法就太過極端,我從不踐諾,結果他以為我永不踐諾。我反思了好久,終於決定,需要改變一下我的態度。告訴他,人不要輕易踐諾,但是如果條件發生變化,也得懂得變通。
經過我慢慢糾正,他終於不再對我偶爾的食言計較了,而且他答應我的事情,雖然他自己有時會忘,但是經過我提醒,他還是會完成。
我很 高興,希望他以後能做個重視諾言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