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雲書箋:示癡呆(八)
(2014-11-05 04: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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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人無我,法無我
應思宗門一法,得則疾證聖果,不則疾墮三塗。何故?知而不行,輕法、賤法故。
正法絕非知識、見解、神秘、奇怪,正法乃“百千萬劫難遭遇”,更況“傳佛心印”之殊勝因緣?若不實修,罪莫能贖,惕之!
當機不授名失機;所傳非器曰賤法。
無人、無我、無眾生;似癡、似呆、似木人。
他人滔滔不絕時,當思我本心上原無斯般法塵,“但有言說,都無實義”故。
今後莫問道理,“但自卻非心”為基礎,去淨自心原無者,即是究竟行法,虔心保任如事佛天,如臨君父,須臾莫失,時至自然水到渠成;若向外覓絲毫道理,縱得亦是眼內著屑,愚不可及。
學法,得師甚難。既得,當信師千分之千,不然難獲法益。凡自作主張者,每見功敗垂成,惕之。
除垢之法,隻是徹底斬斷命根—— 我執。若無我時,垢向何處著,罪向何處安?若真肯決本來麵目時,便清澈明見本來無我。今之識神為用之我,不過類似電腦之前塵緣影而已,盼思之、味之、肯之、決之,則一了百了矣!
唯此是最難一著,人皆執我不舍故,坐在百尺竿頭為足者比比皆是,肯放身舍命者迄得幾人?學法難在此。若盡向枝節上著力,何劫能了?經雲“人無我,法無我”,實修行之主題;舍此不由,十足外道。
(一九八三年十一月廿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