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雲書箋:示張生(六)
(2014-11-29 16: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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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正受、正見原為一事
讀八日來函,欣喜不已。弟台見解正確,理路清晰,已具正見,依此起修,依此保任,不難“就路還家”矣。
正受、正見,原為一事。然耽正受,則壓抑悟性,差堪自了,無方便能利他,故可諷之以正見不具;具正見而少實證,分別熾然,不知安祥為何事,亦勉可刺之以不具正受。若果誠敬至極,且堅信自心,則得正見時,便享正受;享正受矣,見不離此,全以此而自見、自肯、自受用,亦行法施予有緣,而顯大悲方便,可名“等持”。
言“定慧”,慮人扭於慣性,不能了解,姑言正受、正見耳。
法,唯是“一心”,餘皆方便。凡有建立,鹹背真實。
(一九八三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