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雲書箋:示癡呆(七)
(2014-11-04 08: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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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修學正法,必須懺悔
修學正法,必須懺悔,不然饒是光明綻射,最後不免入魔,身敗名裂。以往寶島發生事例甚多。既懺已,必須不再自我姑息,乃至不可生妄心、動邪念。
賢弟於法誌堅而誠、敬、信具足,且至誠懺悔,宜有此可賀之進境。但能不再失落此永恒、圓滿,至尊、至貴之真心,三年內必臻圓滿。
賢弟來函所述各節,極為可貴,務集中此般若性光而“保任”之。雖曰知見,確屬正見,曾幾何時,竟能臻此,求之古人亦不多覯,誠不負般若因緣,真吾弟子也。
堪歎末法眾生福薄、障重,縱是放光說法,直接傳心,猶生疑二,妄生枝節,不肯珍視保任,不能生大歡喜、大信心,斯誠“一闡提”,佛莫能救!
弟今後宜大忘以往,隻生活在無限延長之刹那中,莫向外求知,縱使背誦得三藏十二部,反而埋沒真心,直是向眼內撒金屑。
總之,來函所述甚為正確,但能細味“百尺竿頭重進步,十方世界現全身”句,打破我執有望。此便是破我執、斷命根、滔天罪惡一筆銷之指標,莫忽。
(一九八三年十一月廿四日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