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雲書箋:示了然(四)
(2014-11-19 04:3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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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說法之要
六祖雲“見性之人,即入聖域”,見諸佛者,乃是見諸佛境界,非謂見心外佛,請勿誤會。
之所以不善說法者,皆因起執之故。此執即想滿足問者願望,欲充分表達正法,以及彼為聽者、我為說者等綜合心意。其實,苟去諸執、離人情,信口道來,無有不是,有何難哉?例如彼問神通,但告以“真神通是漏盡通,我漏未盡,我無神通。”好奇與正法違背,汝等隻談正法,莫學鄉愚羨慕奇特是幸。
若謂佛法的極致,一字也無;若論方便,但勸人觀心,念起即自知、自判、自評、自慚,便能漸證真如;亦可教以牧牛;亦可教以掃除心中陰暗。何謂陰暗?凡不可告人之事,空想而未發露為語言、行為者,概屬陰暗,皆落陰界。總之,凡有問,皆依自心、自性回答,其不屬自性者,概屬外道觀念,概不須答。至於個人境界,秘而不言為妙。若徒放言神通、妙境,而不發勇猛、堅毅之心力行實踐,汝何貴有此清談俗客?況彼此有損無益耶!
正法原本“歸無所得”與“究竟無證”。凡有異境、妙境,皆依“平等如夢幻”視之。若無境界,乃名勝境,乃吻合我宗修行正途。此事殊難言,且失之毫厘,謬以千裏,不可不慎。
尤重要者,佛法乃掃盡無常幻有(凡非永恒者,悉屬幻有),唯存“一心”。日常應對、起居,但隨緣而不染,便能日進於道,且無行跡。但如此行去即是。教人則告以保任、珍此真心(自性、本心、般若、實相、三昧……皆名異體同),便是真修行,必得大果。若汙染此心,便是自賊、自戕、自甘沉淪。
修行人唯有堅守“誠敬信恒”四字,宜時自惕勵,以此教人,絕對無過。
尤當警惕者,倘於安祥寧靜中忽感不耐,忽覺平淡寂寞,忽盼殊勝境界,追求神通,思辨真理,皆是入魔信號。遇此等人,請棒喝之。
《信心銘》錄音盼多聽,《六祖壇經》宜深細精密體會。
我之說法,信口開河而已,既不思索(思索便落陰界),也不計別人感受如何。凡真實皆原本,原本非僅無人,且連森羅於空際之無量銀河係亦無,更遑論太陽係、地球?道理在哪裏?諸聖同證者——真心(絕對靈覺)永恒外,原無事、本無理;能複得此原本之心,便是成佛,事確如此。但不宜輕率語人,大忌常掛口邊,何以故?此便是無究竟之究竟,無所得之大得,無所證之全證,無障礙之法身。細玩味之。
或疑,若果如此,佛法有何可貴?簡言之:可脫煩惱而享安祥,可脫糾纏而得自在,可脫輪回而免迷失,可空天堂、地獄、魔境、佛境……而得究竟涅槃。舍此,則漫漫人天長夜,絕無出離之期也。
脫漏說出,尚希獨思此事,慎勿輕言,非吝法,慮小根難信,造地獄因故。
(一九八一年七月廿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