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雲書箋:示觀然(十七)
(2014-10-19 08:22:06)
下一個
十七、“真我”與“照”
正法、真我之光熱,有不可思議大力。然“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若非根本已立,便無此事。而超常識事聖人不言,爾後你我皆當戒之,以示務本篤實。
近期切宜逍遙、安適,注重調和心身。
某某不去傲、不息分別,則無可救藥。蓋分別不息,則真心失照,失照則生機衰矣。故欲得自在,必當以“照”代“分別”。
六祖曰“吾有一物,無背無麵……”,要時時與偕,至雖忘亦在,可矣!古德道“暫時不在,如同死人”,曷其味之。若在,則不必求照,自然照矣,自然是“應無所住而生其心”矣!可貴若斯,豈可不尊重?尊之既久,打成一片,合而為一,則定慧圓明,修行事畢,六種神通不求自至,正法之可貴在此。苟無此“一物”,經名“幹慧”,無生機故。倘有此“一物”,縱不自知,亦二六時中放光動地,他人近之且有安祥感受。
雖曰雲天隔阻,地處南北,且喜你我質同、法同、生生世世同,則不啻一人耳。願少奔波勞頓,則彼此活在彼此心中也,何曾有距離?
(一九七九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