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祥禪

時時自覺,念念自知,事事心安,秒秒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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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雲書箋:示觀然(十三)

(2014-10-17 05:46:35) 下一個
十三、理證與現證

  宗門之法須具兩眼,一者自眼,“現證”是也;一者法眼,“理證”是也。苟缺“理證”,隻是半截,難期究竟受用,亦不能為人,且不能辨人;苟無“現證”,堪能入佛而不能度眾,以乏此金剛心不動境界故。“理證”者,佛根本智;“現證”者,佛心是也,亦即聖者安祥境界也。

曾一再囑秘勿輕言者,非吝法也。聖人無不樂見人人皆為堯舜,何吝之有?蓋恐彼人“理”未臻極則,則心不能死;心不能死,彼馳求心仍在;馳求心既在,則顯見其未能知止,未能止於至善。若此,縱明白指出,彼未必有,則盲指矣。倘彼有而不自承當,必輕而藐之,逢人肆言“禪”,如此而已,則妄傳者豈不罪大惡極?既斷人善根,複毀正法,無間地獄有份矣。故古人傳法必稔知其根器、造詣,見堪承受時乃鄭重印證之,不則彼此皆損也。此所以再四告兄者。

但隻保任,便是“勿忘勿助”,到忘亦無可忘、助亦無心助時,堪稱佳境。

更須注意者,必時常留意用自己的語言,盡量不用古人言詞,不則有違時之過矣。

再詳言者,所謂“理證”,即證到“心即理”—— 至理絕言之謂,亦即窮理窮至山窮水盡時之情況,到此理事雙亡,則一真顯矣。不到此境,不合傳心也,切記。證之古人,莫不如然。

從此後,莫管初、重、牢關,亦莫管他人閑事,隻恁麽空空朗朗地過正常的日子,便是愛惜光陰,敢保“結果自然成”。若也時時計較,顧後瞻前,徒滯進程,允非所宜。

“逍遙”、“空空朗朗”,曷細味之。不則無事人事多矣。

                                             (一九七九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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