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阿強
1946年,抗戰結束後的第二年。
日本投降都快一年了,外出逃難的林薇一直都沒消息,陳二以為林薇已經不在人世。可是有一天,林薇突然回到碧江,來看望婆婆陳二。
陳二見到林薇,又驚又喜,一時不知道要說些什麽。陳二愣了一會兒,才突然想起來,趕緊對兩個孫子孫女李耀和李桂說:"這是你們的媽媽,快叫聲媽媽。"
兩個孩子已經認不出自己的媽媽,楞楞地站著,不相信眼前的這個女人就是自己的媽媽。
林薇以為兩個孩子早就不在人世,想不到孩子竟然在陳二這裏。林薇非常激動,悲喜交集,一把摟著兩個孩子,痛哭起來。
母子分別已經整整六年,李耀已經十三歲,李桂也已經十一歲。
林薇問陳二:“孩子怎麽會在這裏的?”
陳二告訴林薇當年孩子是怎樣回到陳村的。
接著,林薇告訴陳二,那天她帶著兩個孩子逃難,遇到日本飛機轟炸,慌亂中孩子走散了,找了好幾天,怎麽找都找不到。她相信兩個孩子已經被人拐賣了,或者已經不在人世,於是她隻好自己去了博羅投靠親戚,直到抗戰結束。
林薇自責地說:“我怎麽就沒想到回陳村來找孩子呢?”
陳二說:“別自責了,誰都不會想到孩子能回到陳村來的。”
林薇告訴陳二,她從博羅回來,想到自己單身一人,就去了投靠她的妹妹。她現在住在廣州河南龍導尾。龍導尾是很多國民黨高級軍官家屬的住地,清末海軍傑出將領鄧世昌就是出生在龍導尾。林薇的妹妹早年嫁給了一個國民黨的高級軍官,家一直住在那裏。
林薇說:“二嫲,我早就應該來看望您的,隻是日子沒安定下來。而且,坦白說,我不想在這裏見到帶娣,後來終於想通了,帶娣的日子也不容易。所以,直到今天我才來,沒想到在這裏還找到了我的孩子。我感到很抱歉,但我很感激您這些年幫我照顧我兩個孩子。”
陳二告訴林薇:“這些年,帶娣也沒留在這裏,五年前她就帶著她的孩子外出謀生,現在定居在廣州。”
交談中,陳二發現,林薇已經沒了往日的霸氣,人也溫順多了,還學會了禮貌待人。也許林薇經過幾年在苦難戰爭歲月中的磨難,漸漸學會了對親情的珍惜。
這時林薇才知道,原來在那些苦難的日子裏,帶娣並沒有和陳二在一起,而陳二在一直不離不棄地照顧著自己的兩個孩子。這時林薇也才真正明白,陳二是一個多麽偉大而無私的母親和祖母。
確實,陳二的五個孫子,還有一個外孫,都不是親生的孫兒,她隻是李章三兄妹的後媽,卻付出了親媽都無法做到的無私的愛。
陳二帶林薇去韋湧看望李珍。這時,李珍已經有了三個孩子,一個女孩,兩個男孩。姑嫂相見,有著說不出的感慨。
這時林薇才知道,這些年來,李珍夫婦雖然自己也有幾個孩子要撫養,生活也一樣艱難,卻一直在資助陳二以及李耀和李桂的生活。如果沒有李珍夫婦的慷慨幫助,單靠二姑姐李歡那些微薄的撫養費,兩個孩子早就餓死了。
林薇要把兩個孩子帶走,但兩個孩子不肯跟媽媽走。兩個孩子對媽媽已經很陌生,而對陳二有著深厚的感情。
李桂摟著陳二在哭喊:“二嫲,你說過的,不會再丟下我,我們死也要死在一起。”
陳二輕輕撫摸著李桂的頭說:“傻孫女,二嫲怎麽會丟下你,二嫲是讓你回到你親生媽媽的身邊。”
其實,陳二也舍不得兩個孩子走,但是,林薇畢竟是孩子的親媽。
林薇跟陳二說:“孩子舍不得二嫲,那就讓孩子留下,以後再說吧。”
林薇坦誠地告訴陳二,她自己現在也是寄人籬下,突然又多了兩個孩子,怕妹夫不能接受,還是要暫時讓兩個孩子繼續留在陳二身邊會好些。
沒多久,李慧雯回來了。她告訴母親陳二,她剛結了婚,現在住在廣州惠福路。
陳二告訴李慧雯,大嫂林薇回來了,現在住在廣州河南龍導尾。
李慧雯問陳二:“大嫂為什麽不把孩子接回去?”
陳二說:“大嫂現在是投靠她的妹妹,她怕妹夫不接受孩子,不敢把孩子接回去。”
李慧雯說:“她是在找借口,如果她妹夫不接受孩子,她可以回碧江來,和家婆婆住一起,何必寄人籬下呢?這裏有她的孩子,這裏才是她的家。”
陳二說:“你知道你大嫂,從來沒出來打過工,回碧江她怎樣生活,怎樣撫養孩子呢?”
李慧文說:“馬死就下地走,難道還要騎在死馬上?她不再是千金小姐了!我以前不是也沒有自己生活過,現在不就熬過來了嗎?”
李慧雯繼續說:“以前我也怪二家姐太狠心,但現在我覺得大嫂也很過分。”
陳二說:“這兩個孩子的事,還是以後再說吧。”
李慧雯說:“媽,還是你心太好又心太軟,別人覺得你好欺負。不過,我還是念在大哥的份上,現在不跟她計較。”
又過了一年,1947年,雖然日本人已被趕走,但百姓的生活依然是那麽艱難。戰爭帶來的創傷,並不那麽容易平複。
這天,李歡來把兒子焰仔接走,說焰仔的伯父要收養焰仔。從此焰仔有了個新家。
臨走時,李歡對陳二說:“啷婆,現在焰仔不需要你撫養,我以後就不再給你生活費。”
陳二說:“我明白,你別擔心我,我有手有腳的,我能養活我自己。”
李歡說:“你把李耀和李桂交還給他們的母親吧,都過了一年了,大嫂沒理由要把自己的孩子繼續留給你撫養。”
陳二說:“阿歡,這個你就別管了,有的事情你是不明白的,我心中自有分寸。”
李歡還是不罷休,繼續說:“我不能不管,二嫂是個腿殘障的人,都自己撫養自己的孩子,而大嫂好手好腳的,憑什麽不負起母親的職責,自己在那軍官的家裏享清福。”
陳二說:“別說這些了,我知道自己應該怎樣做。”
陳二已經五十四歲,年紀漸漸大了,幹起活來越來越力不從心。
李珍跟陳二說:“啷婆,你搬來和我一起住吧。”
陳二說:“這怎麽行,住女婿家,你們夫婦不嫌棄,我都沒法過自己這一關。”
李珍說:“我和姑爺說過了,他也願意你搬來和我們一起住。”
陳二說:“這也不行,我有兒孫的,哪能住女婿的家?這會有人閑言閑語的,我不想讓你難做。”
李珍說:“別管別人說什麽,你是我母親,我照顧你是天經地義。”
陳二說:“那阿耀和阿桂呢?”
李珍說:“阿耀和阿桂也一齊來,阿耀都十四歲了,過幾年就可以自己獨立,我們熬過這兩三年就好了。”
陳二說:“侄子侄女長住在姑姐姑父的家,這更不行,況且,你自己也有三個孩子,還是等到阿耀和阿桂能自己獨立生活再說吧。”
李珍無法說服陳二,也就隻好等等再說。
(根據前輩敘述改編,未完待續。原創文章,請勿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