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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前住在福州時,媽媽年年往花盆裏撒籽種鳳仙花,每到夏天,粉色和紅色的單瓣或者複瓣花開的好不熱鬧。
臨來溫哥華定居前,她特地將幾包鳳仙花籽塞在行李箱,第二年春天撒在新居的前院裏。不過她這回種的是白色的單瓣鳳仙花,花朵樸素大方,雖不能用來染纖纖指甲少了幾分詩意,卻更有藥用價值。
溫哥華氣候寒涼,似乎不適合白色鳳仙花的生長,隻開了一季,就再也不發了。本地苗圃裏賣的鳳仙花品種與福州家中的又不太一樣,媽媽有些失望,從此不種鳳仙花。
像是彌補生活中的缺憾似的,我常去散步的次生林地裏,數量最多最猖獗的野花竟然是鳳仙花,無形中喚起了對快樂過往的懷念。
林地裏最常見的鳳仙花叫小花鳳仙花(學名Impatiens parviflora),因形似項鏈上的珠寶,得了個俗名“小花珠寶雜草”(small flowered jewelweed)。它們在弱光潮濕的環境裏長勢良好,大有形成單一品種之趨勢,壓抑了其它野花的生長。花期很長,從五六月份開到八九月份。
它是我見過的最平凡的鳳仙花,同我的食指指甲蓋差不多大小,淡黃色的花瓣上有淺淺的橘紅色斑點。因為沒有獨特的風姿,它的頑強的生命力反倒成了許多人眼裏的一種詬病,巴不得將這種入侵性很強的雜草除掉或者吃掉 – 據說它的葉子可以當野菜煮著吃。
與不起眼的花朵相比,它突兀碩大的紡錘形種子莢卻頗有趣味。我和小兒在林中行走時,常常玩一個遊戲:蹲下身,用手指輕輕觸碰綠色的種子莢,成熟的外殼會自行爆裂,彈射出幾粒黑色的種子來。
因為這個特性,鳳仙花被稱為“急性子”(Impatiens)和 “碰不得”(touch me not),似乎迫不及待要人家看清她的“肺腑”。
兒子說,媽媽就是一朵急性子的鳳仙花,做什麽事總是風風火火的。我不喜歡賴床,每天早上從被窩裏跳出來,五分鍾就搞定梳洗和化妝。做起業務來又快又好,忙起來,連走路也是一陣風小跑的,生怕浪費時間。而我的兩個小兒卻是慢節拍的,而且慢的方式不一樣。大兒起床慢,收拾書包慢,磨磨蹭蹭的,每天在我的不停催促才出了門,否則上學一定遲到。他放學回家後沒有時間觀念,不先做功課,而是偷偷打遊戲,我多次好言相勸不成,最終一陣“獅吼”,大兒才趕緊關了電腦。
小兒天生運動能力差,學什麽動作都比同齡人慢很多。斷斷續續上了幾年的遊泳課,至今沒學會。練習踩單車,手忙腳亂好長時間,搞得我們幾乎精神崩潰,以為他這輩子學不成了,他忽然開竅,穩穩當當地騎遠了。
慢孩兒碰上急性媽,家裏是如何雞飛狗跳的可想而知。大兒被我吼了好幾次後,心有怨言,又不敢當麵頂撞,於是跑到爸爸麵前說:“你的老婆是天底下最凶的老婆,嗯,是紅太狼!”言下之意,爸爸就是又可憐又軟弱的灰太狼囉!
上天把兩個慢小孩送給我,是為了成就我的“忍功“吧,幾年前的某一天,我忽然想明白了這個道理。
漸漸地我學會了耐心,在兒子麵前盡量不發脾氣,鼓勵的話常常掛在嘴邊。
大兒的心態越來越好,不但課業優異,還挖掘出打高爾夫球的天分,每天在烈日下揮杆汗如雨下,卻有滋有味堅持著,是個有毅力的小男子漢了。
笨手笨腳的小兒最貼心,喜歡陪著我一起去林中散步。我和他並肩坐在溪邊的岩石上,看每一朵野花都沉醉,每一聲鳥鳴,每一隻從身邊跳躍而過的鬆鼠都激蕩起無限遐思。我們一路滔滔不絕,編織著各種童話,說著草木的幸福與林鳥的自由。那一刻,我忽然明白了:不是上帝派我牽一隻蝸牛散步,而是蝸牛牽我去散步。
每一個孩子都有獨特的成長方式,耐心的陪伴,一定能靜等花開!
別了,急性子的小花鳳仙花,我再也不是焦慮的母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