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我到挪威留學那陣,某位旅英華人女作家的英文小說在當地特別流行,幾乎每家書店的最顯著的位置都擺了一整排,挪威語版的貴過英文版的。挪威人精通英語,大多買了英文版來讀,我也跟風買了一本,得閑讀上幾章,將近一個月才讀完。
小說的女主角之一是以女作家的母親為原型的,女作家用母親的名字“鴻”給小說起名“wild swan”(鴻的英文意思)。作者筆下的每一位中國女性都經曆了命運最殘酷的洗禮,風雨之後,第三代女性終於展翅高飛,扶搖直上九萬裏,奔向美好的明天。
(鴻雁)
我的同學蓋爾是挪威帥哥,特別喜歡這本書,他對我說,他從中國人的故事裏感受到了基督教精神。
我那時並未在現實生活中親眼目睹鴻雁,不過總覺得“鴻”與“wild swan”(野天鵝)是兩種不同的鳥類。確切地說,“鴻”應該譯成“wild goose” (野鵝),家鵝就是從雁馴化過來的。在英文裏,雁與鵝統稱“goose”,可中國人總習慣將goose翻譯成“鵝”。一說起“鵝”,就會想起駱賓王的千古名句“白毛浮綠水,紅掌撥清波”。鵝胖乎乎的,不太能飛,與瘦肉型的翱翔萬裏的灰褐色鴻雁(學名Anser cygnoides)差別有點大,因此中國人從來不會把鴻雁稱作“野鵝”。
家鵝
來到溫哥華定居後,我見到了鴻雁的近親加拿大雁(Canada Goose, 學名Branta canadensis),它們甚至出現在學校和公園的操場裏,體型相當大,成鳥身長可達一米多。黑頭黑頸,長脖子,頰部兩側有三角白色斑塊,背羽棕褐色,腹部淺褐色。公鳥和母鳥同形同色,公鳥的體型大些,進攻型比較強。
(加拿大雁)
黑雁屬的加拿大雁粉碎了我從中國古詩詞裏體會到的鴻雁所傳遞的羈旅之悲涼、思念之斷腸等。首先,現代城市和郊區為雁群提供了足夠的食物和空間,也讓它們生活得更安全,越來越多的加拿大雁選擇定居而不是遷徙,如今定居雁的比例高達60%。大雁不再遷徙,就無法在詩歌裏承載遊子們的思鄉思親之情了。其次,城市裏的加拿大雁吵得很,嘎嘎亂叫還有攻擊性,並且隨處排便,趕也趕不走,不複“揀盡寒枝不肯棲,寂寞沙洲冷”的孤高形象。可以說,加拿大雁在本地並不太受歡迎。
我從今春開始在本拿比湖的著名觀鳥場所pier pitt觀鳥,三個多月下來,得出一個粗淺的結論:所有的水鳥中,除了木鴨(wood duck, 學名Aix sponsa,也叫林鴛鴦),感情最黏糊的當屬加拿大雁了,走到哪兒都成雙成對。它們與綠頭野鴨、木鴨、綠翅鴨、北方針尾鴨、美洲骨頂、斑背潛鴨等在湖裏歡快暢遊,四月末小雁剛出生,便迫不及待地緊隨著父母在純如藍玉般的水麵嬉戲。此時陽光極好,微風輕拂,岸邊一派蔥蘢詩意,那些平日有點討人嫌的加拿大雁在我的眼裏竟然也如此可愛起來。我的文學熱情被瞬間點燃,一邊沿著湖邊散步,一邊在心裏揣摩莎翁作品中的goose文化。
(加拿大雁)
莎翁筆下的goose,如果是野生的,指的是灰雁(greylag goose ,學名Anser anser),西方家養的鵝幾乎都是從灰雁馴化過來的。東西方古人很早就開始養鵝,史詩《奧德賽》中,奧德修斯的妻子夢見一隻老鷹(象征著奧德修斯)從天而降,殺死了家裏用穀物飼養的一群鵝(象征著妻子的追求者)。這說明至少在荷馬史詩的那個時代(約公元前十世紀或九世紀),古希臘人就有養鵝的習俗。
(灰雁)
鵝因肉質鮮美而備受珍視,鵝羽可用來製作羽毛筆和箭。鵝對噪音很敏感,性情凶猛,可用來看家護院。不過飼養鵝的成本略高於其他家禽。首先,一隻公鵝最多隻能與四隻母鵝配對,而一隻公雞可與二十多隻母雞交配。其次,鵝以種子和草為食,是臭名昭著的農作物破壞者。鵝糞容易汙染土壤,損害耕地的肥力。
中世紀的英國,幾乎每個莊園都養雞與鵝。雞是當時最經濟實惠的家禽,受到各個社會階層的喜愛。貴族家庭和富裕的宗教團體每年會購買大量的鵝,供晚春和米迦勒節(9月29日)前後食用。然而佃戶隻能享用少量的鵝肉,而且隻有在收獲季節才能享用。每個領地平均都會有十幾隻鵝,席卷歐洲的黑死病(1347-1353年)結束後,越來越多的領地及其領地上的家禽被出租給富裕的佃農,鵝群數量保持在較小水平。
(家鵝)
有證據表明,中世紀的母鵝在二月初產蛋(現代鵝通常三四月產蛋),一隻母鵝的下蛋數量從三到十二枚不等,並在最後一枚蛋產下後才開始孵蛋。母鵝產蛋的數量通常超過其孵蛋能力,雛鵝孵化需要27至29天,長出完整羽毛則需要60到80天。在此期間,它們以草、植物和穀物為食,並且快速長膘,大約在12至16周齡時被宰殺,稱為“青鵝”(green geese),此時它們的骨骼已發育完全,羽毛長滿。剩下的鵝繼續生長,並用豐收後的莊稼殘茬催肥,往往在八月至十一月之間被宰殺,稱為 “茬鵝”(stubble geese)。當然,鵝肉也是聖誕節的一道美食。
《愛的徒勞》(Love's Labour's Lost)第四幕第三場,朗格維爾(Longaville)誇張的愛情誓言遭到了拜倫(Biron)的譏諷:“把血肉之軀當成一個神明,把一隻青鵝視為一個女神。純粹的,純粹的偶像崇拜。上帝拯救我們,上帝拯救我們!我們都偏離正道了。”(This is the liver-vein, which makes flesh a deity,A green goose a goddess: pure, pure idolatry. God amend us, God amend! we are much out o' the way. )拜倫的意思是,把意中人過度理想化,就如同把青鵝奉為女神一樣荒謬。
至少在中世紀晚期之前,英格蘭的城市裏很少養鵝。農民將鵝群從大老遠趕進城市販賣,有時鵝群的數量多達數千隻。鵝的走路速度約為每小時一英裏(1.6公裏),每天可走十英裏,邊走邊吃草。養鵝人事先在每個鵝掌上抹上幾層焦油、沙子或鋸末,形成一個保護膜,以防止鵝走長途時受傷。莎士比亞在《李爾王》(King Lear)中寫到了這個事實,第二幕第二場,肯特(Kent)罵奧斯瓦爾德(Oswald):“鵝,如果我把你帶到薩魯姆平原,我會把你咯咯叫著趕回卡米洛特。” (Goose, if I had you upon Sarum plain, I’d drive you cackling home to Camelot)。薩魯姆平原位於英國南部城市溫徹斯(Winchester)以西四十公裏處,卡米洛特是傳說中的亞瑟王的宮廷所在地,許多人認為是以溫徹斯特為原型而杜撰出來的。莎士比亞時期,人們在薩魯姆平原養鵝,然後將鵝群趕到溫徹斯特城出售。當然,肯特在這裏同時把奧斯瓦爾德比做蠢鵝。
《麥克白》(Macbeth)第五幕第三場,麥克白用“goose look”(鵝樣兒)一詞咒罵膽小的士兵:“魔鬼詛咒你變成一團黑,你這臉色慘白的傻瓜!你從哪兒來的這幅鵝樣兒!”(The devil damn thee black, thou cream-faced loon!Where got’st thou that goose look? )麥克白咒前來報信的士兵下地獄(在那裏他被會燒成黑色)。士兵因恐懼而臉色蒼白,臉上起了紅色疙瘩,讓他的皮膚看起來像拔了毛的鵝,因此被形容為“鵝樣兒”。當士兵戰戰兢兢地回答“有一萬 – ”( There is ten thousand— ), 麥克白又喝道:“一萬隻鵝嗎,惡棍?”(Geese, villain? )
與鵝有關的最貶義的短語,當屬“Winchester goose”(溫徹斯特鵝),暗指妓女和梅毒。《亨利六世》(Henry VI)上部第一幕第三場,格羅斯特(Gloucester)公爵指責溫徹斯特紅衣主教向妓女提供贖罪券,罵他“溫徹斯特鵝”。自古以來,賣淫一直被視為生活中的必需品,大多數情況下都獲得了世俗社會的容忍。在中世紀的倫敦,市政府把妓女們安置在泰晤士河對岸的南華克區,以免玷汙倫敦寶貴的聲譽。“克林克自由區”(Liberty of the Clink)是南華克區的一個區域,位於薩裏郡,卻不受郡治安官的管轄,而是由溫徹斯特主教管轄。主教的倫敦住所溫徹斯特府就建在“克林克自由區”內,在倫敦被禁止的賣淫活動在這裏得到了許可。從12世紀開始,主教給“克林克自由區”內的妓女和妓院頒發經營許可證,這些妓女被稱為“溫徹斯特鵝”。“被溫徹斯特鵝咬傷”(‘bitten by a Winchester goose’)意味著感染性病,俚語“goose bumps” (雞皮疙瘩)指的是這種疾病的症狀。中世紀的英國人對賣淫行為褒貶不一。他們認為性行為隻是為了繁衍後代,至少這些“鵝”能防止虔誠的基督徒陷入更惡劣的行徑,如雞奸或手淫(這些行為在教會看來是致命的罪行)。賣淫不但抑製了基督教徒的邪惡欲望,還能為主教創收,何樂而不為呢?隻是這些可憐的“鵝”去世後,隻能被安葬在南華克區的“十字骨”墓地(Cross Bones graveyard) — 一塊未經神祝福的土地上。
在《哈姆雷特》(Hamlet)第二幕第二場中,出現了鵝毛筆(goose quills )。哈姆雷特、羅森克蘭茲(Rosencrantz)、蓋爾登斯頓(Guildenstern)等三人討論演員們的表演,哈姆雷特問:“他們的名聲還是和我在城裏那時候一樣嗎?他們還是那麽受關注嗎?” 羅森克蘭茲答:“不,他們現在大不如前了。”哈姆雷特又問:“怎麽會這樣的?他們的演技退步了嗎?” 羅森克蘭茲答:“不,他們和從前一樣努力。可是,殿下,現在有一幫小雛鷹,他們的嘶叫聲博得了瘋狂的喝彩。如今這些已成為時尚,氣勢壓倒了所謂的普通戲班,以至於許多腰佩長劍的都懼怕拿鵝毛筆的,而不敢去那裏看戲了。”
(HAMLET: Do they hold the same estimation they did
when I was in the city? Are they so followed?
ROSENCRANTZ: No, indeed are they not.
HAMLET: How comes it? Do they grow rusty?
ROSENCRANTZ: Nay, their endeavor keeps in the wonted
pace. But there is, sir, an aerie of children, little
eyases, that cry out on the top of question and are
most tyrannically clapped for ’t. These are now the
fashion and so ?berattle? the common stages (so
they call them) that many wearing rapiers are afraid
of goose quills and dare scarce come thither.)
羅森克蘭茲認為當下的諷刺劇作家會讓觀眾心生畏懼。
莎士比亞的某些作品裏的goose指的是“雁”,他特地提到了中世紀神秘的藤壺雁(barnacles),暗示魔法的力量和不可預測性。中世紀的蘇格蘭人和愛爾蘭人對甲殼類動物藤壺非常好奇。這些藤壺的身體長著花邊狀卷須,看起來很像長著羽毛的幼鳥。打開藤壺外殼,裏麵的物質像是某種鳥類的胎兒。有些藤壺變種甚至長著黑色的、幾乎像鵝一樣的脖子,脖子末端的形狀像喙。人們將這些觀察結果與另一個謎團聯係起來。每年冬天,這片土地上都會出現小雁(即白頰黑雁,學名Branta leucopsis),但從未有人見過這些雁交配或產卵。在雁不出現的溫暖月份裏,海岸邊許多被海水浸泡過的倒塌樹木上長滿了殼,撬開殼後,裏麵肉肉的東西貌似雛鳥胚胎。於是古人們推斷這些小雁兒是從長在樹身上的貝殼裏孵化出來,這些貝殼就是大雁產下的卵。直到十七世紀,人們才曉得大雁遷徙的規律。
(藤壺)
(藤壺雁)
《羅密歐與朱麗葉》(Romeo and Juliet)第二幕第四場,羅密歐與好友茂丘西奧(Mercutio)鬥智鬥勇,將鵝與雁的雙關語用到了極致,筆者將相關段落翻譯如下:
羅密歐:“快馬加鞭,快馬加鞭,不然我就宣告獲勝了。”
(Switch and spurs, switch and spurs, or I’ll cry a match.)
茂丘西奧 :“不,如果用賽馬的方式比心智,我輸了。你的一個心智裏的野鵝比我的五個心智裏的還多。追野鵝時,我不是遠在你後麵嗎?”
(Nay, if our wits run the wild-goose chase, I am done, for thou hast more of the wild-goose in one of thy wits than, I am sure, I have in my whole five. Was I with you there for the goose?)
羅密歐: “你追野鵝時趕不上我,在任何方麵也就永遠贏不了我。”
(Thou wast never with me for anything when thou wast not there for the goose.)
茂丘西奧: “我會為了這個玩笑咬你的耳朵。”
(I will bite thee by the ear for that jest.)
羅密歐: “啊,好鵝兒,別咬我。“
(Nay, good goose, bite not.)
茂丘西奧: “你的心智是酸甜蘋果,最酸的一種醬。”
(Thy wit is a very bitter sweeting. It is a most sharp sauce.)
羅密歐: “與美鵝不正好是絕配嗎?”
(And is it not well served into a sweet goose?)
茂丘西奧 : “哦,這是一個羊羔軟皮革的心智,可以從窄窄的一寸拉到一厄爾寬!”
(Oh, here’s a wit of cheveril, that stretches from an inch narrow to an ell broad!)
羅密歐: “我把它拉成‘寬胖’一詞,與鵝字組合,表明你是一隻寬胖的呆鵝。”
(I stretch it out for that word “broad,” which, added to the goose, proves thee far and wide a broad goose.)
對話的開始,羅密歐用了“switch and spurs“(快馬加鞭)這一賽馬俗語,茂丘西奧用“wild goose chase”(追野鵝)來反擊他。wild goose chase這個短語不是今人理解的“徒勞無功的行動”的意思,最初的詞義為一種賽馬的形式。領頭的騎手最先出發,在賽場上選擇最具有挑戰性的曲折路線。第二個騎手緊隨其後,準確地複製第一個騎手的騎行路線。第三名騎手緊接在第二名之後出發,然後是第四名,以此類推。一群騎手在賽場上互相追逐,所有的落後者都追隨著領先者的路線,像一群雁(野鵝)在天空中呈V字形整齊地跟隨領頭雁,故將比賽稱為“追野鵝”。這種賽馬方式最初可能是用來挑戰年輕的或經驗不足的騎手的。
文中的“bitter sweeting”是酸甜蘋果,烤鵝肉配蘋果醬是英國人的一種常見吃法。
喜歡插科打諢的茂丘西奧挑逗羅密歐的話裏往往含有性暗示,他說的“追野鵝”有追求女人的意思,暗指羅密歐昨晚跑去私會某位姑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