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一杯紅茶在手,家人在旁,歲月靜好。
今天跟著Nei Gainman學習
他來自英國,現居住於美國,是巴德學院藝術係的一名教授。他擅長於將北歐神話改編為小說,他寫的很多小說和漫畫都被改編成電影電視劇作品,如,《在派對上如何與女孩子交談》(How to Talk to Girls at Parties);電視劇(Lucifer)現在已經進入了第二季,其中的人物也是基於他的作品《Sandman》。
第一個問題:能否分享你年少時的一些小花絮?
15歲時,我特別想認識心中仰慕的作家。後來我想出了一個特別好的點子,創辦一本稱之為Metro雜誌,這個名稱聽起來就像一本雜誌,對吧?這麽多年來,世界各地確實存在著地鐵雜誌。但在1975年,Metro其實並不存在,當我打電話自我介紹說,“我們來自地鐵雜誌”,人們會說,“哦,哦,我知道,我知道。”電話裏沒有人聽出我才15歲。我采訪了邁克爾·穆爾科克,他是一位作家,第二次采訪采訪了Roger Dean,他是一位藝術家和設計師,七年後,我真的成為一名記者,四處采訪有名的作家和藝術家。
第二個問題:聽說你在寫作時有一些重要的規則,比如,你會坐著一動不動?
對,當我開始寫作時,這是我對自己最起碼的要求。我可能會去花園的一個小涼亭坐下,什麽都不做,就是靜靜地凝視外麵的世界,我不允許自己填字遊戲,也不看書,不打電話。靜坐幾分鍾,我就發現
寫作實際上比發呆更為有趣。當我坐在房間裏盯著窗外看了五分鍾,我就會對自己說“好吧,寫點東西吧。”比起別的作家,我更容易分心。我有一個三歲的兒子。他很可愛,陪他玩耍比寫作當然有意思得多。而且,對於一個作家來說,你可寫可不寫,但不要期望什麽事情都做做。我最喜歡的作家約翰·麥克菲,他一生大部分時間都在新澤西州普林斯頓度過,但他寫了幾本令人驚訝到難以置信的普利策小說獲獎,他的寫作規也跟我非常相似,從早上八點到下午六點,除了吃午飯和遊泳其他休息時間外,不是坐在一張打字機的空白頁前,就是在奮筆寫作。
我會用鋼筆寫出初稿,因為喜歡用鋼筆寫作的感覺。我喜歡感受它在我手中的重量。通常情況下,隻要我會有一個筆記本、一支鋼筆,我就會寫作。如果寫長的小說,我會攜帶兩支鋼筆,用兩種不同顏色的墨水,這樣我可以一目了然地知道,那一天我做了多少工作。半頁黑色,今天狀況不佳!九頁藍色,今天太酷了!反正沒有人會閱讀我的初稿,我可以給自己講故事:修改人物的年齡、性別,可以讓死去的人起死回生。所以,鋼筆的用途之一就是看看自己是否在工作,是否取得進展。第二遍,我才會坐下來打字,將初稿輸入電腦裏,並作適當調整。
第3個問題:瑣碎的事情往往會影響到人的心情,我記得和滑雪板運動員肖恩·懷特 (Shaun White) 交談過,我問他,在奧運會金牌拿到之後,他的內心獨白什麽。他的回答是:“誰在乎呢?”那句話真的很讓我很驚訝,他還說,“是的,因為實際上,如果我給自己施加一個難以置信的重量,它隻會妨礙我前行。” 很多人在成功之後,會出現焦慮,以至於無法寫出下一篇作品,你有什麽好的建議嗎?
他做得很好,如果是我,我往往會做一些在經濟上並不明智但讓生活更輕鬆的事情。比如說,我喜歡寫沒人關心的東西。寫人們真正在等待、關心的東西,壓力要大得多。這就是為什麽跟Coraline一起追隨美國眾神的感覺很棒。換句話說,我就是沒有設定期望值。當我寫Coraline時,我最初假定這本書是不會麵世的。我隻是為了我的小女兒而寫的。我每天睡前會寫50個字,五六行而已。就這樣,我一周寫了一頁,大概寫了18個月。
年輕時我至少會做三件事,那種感覺很棒。因為如果我卡在一本書上,我就寫另一本。即使我在寫《美國眾神》的時候,我腦子裏總在構思下一部《來到美國》的短篇小說,所以如果我卡在《影子》上,我隻需要一個星期的時間就可以寫一部《來到美國》的故事,然後我會再次回到《影子》。但現在,我必須一次隻做一件事,精力不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