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開車沒規定開車不能用手機,於是筆者養成了開車打電話的習慣以解寂寞。直到最近州政府通過法律,禁止駕車使用手機發短信和打電話,才有所收斂。法律生效後,如使用手機違規被抓,首次被罰款$83,再次違規為$140,然後增加至$160以致入獄。由於相鄰州目前隻禁止短信,並不禁止打手機,故而當駕車穿越兩州之間時,仍然會因未能及時切斷通話而不經意違規,不過筆者也似乎未曾因此而得到過罰單。糾其原因,可能由於警察隻能靠肉眼觀察駕駛員,以判斷是否使用手機來決定開罰單與否。顯然在高速行駛時,並不容易發現違規者(特別用speaker時),因此警察在執法上很困難。不過這種情況很快就會改變。警察使用一種新的手持雷達測速儀,它不但可以檢測是否超速,也能檢測是否駕車使用手機。弗吉尼亞州一家名為ComSonics公司正在研究這種多功能雷達測速儀,它可以攔截識別無線電頻率(圖一)。
圖一。雷達測速儀可分辨從手機發出的無線電頻率(from Getty Images)
該公司聲稱,雷達測速儀可分辨從手機發出的無線電頻率,以探知車內是否使用手機通話,上網衝浪,或發短信等功能。該技術原理類似於測試電視電纜信號,利用通話和數據傳輸使用不同的頻率,來檢測出的車內使用中的手機即時功能。這點很重要,因為各州法律不盡相同。 一般來講,開車發短信各州大都被禁止,但不一定每個州都如此。至於開車打電話則就更不用說了(圖二)。考慮到研究結果顯示開車發短信可比酒駕危險18倍(Car and Driver),各州都立法全麵禁止開車發短信那是遲早的事。
圖二。 各州法律不同,在圖中灰色的州開車發短信不違法,橘紅色為州政府立法禁止,其它顏色為非州立法禁止(from internet).
雖然ComSonics宣稱該測試儀距離上市投產不遠,但有些技術問題依然需要細化。譬如,警察探測到手機使用信號後,如何判斷一定是駕駛員(the driver)而不是車內其他人(passengers)在用手機呢?換句話說, 當車內不止一人時,執法者何以得知是駕駛員在發短信。又如,有些州開車時原則上不許打電話,但是隻要不用手拿著電話還是可的(如用the speaker, 藍牙無線耳機,有線耳機等), 這種情況執法者即使側到信號,又如何辨識? 另外,真正投入市場前,生產該測試儀還要經過立法和批準等程序。特別是,探測通話和短信還會涉及個人隱私的敏感問題。
美國交通安全委員會(NSC)發現,每年至少有160萬起車禍與使用手機和短信有關。全世界約每年一百二十萬人死於車禍,其中美國占大約三萬四千。這當中約四分之一的死亡者與開車用手機有關。也就說,在美國因開車使用手機導致每天路上二十三人死亡(圖三)。因此,開車使用手機確實危險,理應守法不可大意。特別是發短信,每年車禍多由此而引起,於人於己都是生命攸關,確應好自為之。
圖三。 每年約四分之一的車禍與開車用手機有關(http://www.driveorig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