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信義區鬆壽路地區夜店林立,每周三、五、六吸引近三千名男女徹夜狂歡。淩晨過後,滿街男女盡是癱坐、大叫、互擁、忘情激吻,甚至當街嘔吐、狂哭、上演各種失態行為。因鬆壽路地區夜店前麵一堆女子酒醉狂吐彷彿就像是滿地屍體,故該地區被稱為“撿屍大道”。一般是男生在夜店內請女生喝酒,趁機將對方灌醉,運用續攤的理由將這些“屍體”帶走,找地方發生性關係。由於“男愛撿、女被撿”後發生一夜情過程刺激,許多夜店咖樂此不疲。
“女屍”還依酒醉程度分為全屍和半屍,全屍指的是喝醉且無意識的女性,而半屍則是喝醉但仍有意識的女生。據說由“撿屍”這種行為邂逅的性愛有不可預知成功與否的征服快感,所以對許多年輕人來說是既新鮮又刺激。
據報章報道,自稱一年撿過30人的大衛說,撿屍有“三不二有”原則,“三不”是指不找有男伴的女生、不請同類酒、不過夜,“二有”則是有酒量、有子彈(錢)。因為有的女生醒了以後可能要錢。他自己不撿喝到爛醉的“全屍”,因為“全屍”有酒臭,還會吐,很惡心,而喝到七分醉的“半屍”,因為“半屍”還有意識,在“嘿咻時會更主動”。而被撿過7次的D小姐表示,常在意識模糊時被摸又被吻,“有時根本不知道對方是誰”。
“撿屍大隊”又有幾個專有名詞,所謂“收屍人”,就是誰把這些女生帶走,但帶走不見得“驗屍”,“驗屍”是最後處理這件事的人,帶走的人不代表最後跟這些女生發生關係。還有所謂同行的人,幫你把女生抗到“檢屍車”上,那些人叫做“抬棺者”。這些是台灣夜店裏麵的次文化。
為什麽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明知可能被性侵還樂此不疲呢?一些女的覺得被搭訕可以有白天上班時沒有的成就感。目前部分台灣女性,對性愛逐漸有“不是吃虧,是享受”的想法,有的甚至原本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是隻拿酒醉來當借口。
日本最熱鬧,最繁華地區的新宿也近日也驚現“女屍”,6月20日深夜到6月21日淩晨,10多名女大學生被發現醉倒在新宿歌舞伎町一丁目的KOMA劇場(原是一個脫衣舞場)門口,她們玉體橫陳,醉得不省人事,有的短裙被掀起,露著內褲,春光四泄,據說還有人“脫糞”(大解)。
此事引起種種揣測,有人懷疑是男球員在酒裏下了睡眠藥,目前校方解釋說是“飲酒過量”。警察趕到現場後,將一男一女兩名究竟急性中毒的送入醫院急救,目前已無大礙。警員將學生帶回警署後進行了藥物測試,證實她們沒有被服用藥物,但血液中的酒精濃度極高。
日本人喝起酒來,一般要喝兩三次,分別叫“一次會”、“二次會”、“三次會”,因此幾乎是無醉不歸,女生喝到玉體橫陳,躺倒在公園裏、電車上、倒也是尋常景象,但象此次新宿街頭這樣一氣躺倒十來個,呼呼大睡,倒是聞所未聞。一般說來,日本大學體育俱樂部的男女生由於過慣了合宿式訓練,性格比較大大咧咧,酒喝起來也沒個數,特別是女生,喝起酒來既瘋又傻,且越喝越撒瘋,越撒瘋越喝,直到爛醉、忘情、失態。
目前,明治大學已就此事說明是“飲酒過量”,並向社會致歉。根據經驗,我覺得她們應該不會被校方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