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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偉耀∶中國文化與基督教“水火不容”?

(2016-04-24 19:01:19) 下一個

基督教在一般中國人心中仍被視為西方的宗教,又覺得教堂是洋人的地方。要讓中國人接受這“洋教”必須解開當中的矛盾核心。

提出了四個基督教的教義,認為是與中國文化核心價值之間的張力的關鍵所在。

1、基督教所提出的得救的方法有排他性的問題。中國傳統對宗教的理解和定位傾向“功能性”,認為宗教是給予人“安身立命”的條件,然而基督宗教核心卻是“人與上帝和好”,認識神並且進入“有情相遇”的關係中,因此與傳統中國宗教無論在關注取向或宗教經驗均有著本質的差異。

按中國對宗教的理解的話,能幫助人安身立命的宗教除了基督教外,其他宗教如儒、道、佛等都能發揮此功能,因此在此意義上,中國文化傾向接受多元宗教 的概念,亦難以接受基督教除了耶穌基督的救贖以外別無他法的說法。他說∶“似乎基督教與中國文化相遇了千多年,在『宗教』這個課題上,大家大概仍舊是自說自話。”

2、“因信稱義”的救恩論亦難為中國人所理解。按基督教的理解,“天堂”或“地獄”並不是按照人的行為來賞罰的機製,而是人在今生自由選擇 與上帝建立關係的相應自然結果。但對於相信因果報應及以倫理為導向的中國傳統文化來說,行善的人因不皈依基督而下入地獄、惡人反因信而稱義的道理可說是難 以理解。

3、對人性善、惡的對立的理解。中國文化如儒、道、佛相信“人性本善”,認為人皆可以成聖、成佛,但基督教則堅持人性本惡,無法靠自己的行為自拔。溫博士認為這種理解上的差異雙方都有份造成,一方麵儒學的“性本善”隻是“作為實踐善的奮進過程中的一種支撐信念——是一種引導性的實 踐倡議,而不是認知性的陳述”,而基督教常以“原罪”來論證“人性本惡”,但溫博士表示自由選擇的才能入罪,嚴格來說“原罪”既非人能選擇,就不能咎以罪責。

4、基督論的詮釋,“對中國人來說,二千年前那位稱為耶穌的巴勒斯坦人,究竟‘他是誰?’‘他與我何幹?’‘他的死、活怎麽可以跟我這廿一 世紀的中國人拉上關係?’”溫博士指出自基督教傳入中國以來,傳教士都難以引介耶穌基督,將介紹耶穌的焦點落在耶穌生平的神異故事,或突出耶穌的善行以討 好大眾,強調耶穌的道德成就、革命情懷、社會改革等倫理功能等,卻未能向中國人介紹基督的獨一性。他分析,“基督代贖”的教義是建基於西方傳統哲學柏拉圖 主義的理形論(theory of ideas),然而中國文化傳統並沒有這種理形論的形而上學,因此中國人難以理解救恩論的教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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