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孩子學寫作 (一) :簡單即是美
(2014-01-22 11:2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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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朋友給我送來在文學城裏流傳的一篇關於教小孩學習寫作的文章,這篇文章是summercamp所作,讓我說一下我的看法。我讀過後,發現裏麵的很多觀點都和我對寫作的認識有矛盾,覺得大有問題。
那篇文章是一位家長根據某學校從四年級開始的寫作班的教學大綱和孩子的練習,作業再加上自己的理解寫的。裏麵提到,學習寫作應當從學習單詞開始,然後是特殊寫法,成語,比喻,擬人等等,最後才是寫文章。我認為這個順序是不合適的,至於原因,我稍後再做解釋。我想先針對裏麵的一些具體觀點,進行相應的評論和舉例說明以便幫助有興趣的家長辨別是非,找到更加正確有效的教孩子學習寫作的方法。
(一)詞匯的選擇和使用
那篇文章中一開始提到:
“寫作首先是文字的訓練,學習用 high vocabulary,不用簡單的詞。例如簡單的顏色的詞,yellow, blue等是preschool word,寫作要用college colors,如blue有azure,indigo,purple是plum,fuchsia,lavender,magenta,lilac。白色是ashen,ivory,綠色是chartreuse,olive等等。”
提高詞匯量自然是好的,我也不反對使用所謂的“college colors”,但是使用這些詞應當是建立在對這些詞的理解以及上下文需要的基礎上的,而不是為了用這些詞而用這些詞。簡單地把 blue sky 改成 azure sky 能有什麽用呢?能告訴讀者更多的信息嗎?除了能顯示你多認識一個字,別無它用。我認為詞的選擇和使用應當是自然發生的,是建立在通過大量閱讀後對不同的詞的不同理解後根據行文需要自然產生的,而不是強求的,從字典裏學來的。與其讓孩子牽強地使用所謂的 “vivid vocabulary”,不如讓他們用自己的話來形容他們見到的事物。舉例來說,你可以指著夏天的天空讓孩子給你形容一下天空。他也許會說是 blue sky。你然後問他這個天空和一般的天空有什麽顏色不同嗎?他也學會說 It is deep blue。這個很好,比用那一知半解的azure要好,因為這是他的語言,真實的感受。張愛玲在在談到寫作時說她盡量用“小”詞而不用“大”詞,因為小詞更真實更有說服力。如果連張愛玲這樣的大師都在盡量用“小”詞,我們為什麽卻反而要去刻意用那些“vivid or high vocabulary”呢?的確,多看看大師們的著作吧,他們在用很多所謂的“preschool words”。
讓我們欣賞一下大師契科夫的這段景色描寫:
“At Oreanda they sat on a seat not far from the church, looked down at the sea, and were silent. Yalta was hardly visible through the morning mist; white clouds stood motionless on the mountain-tops. The leaves did not stir on the trees, grasshoppers chirruped…….”
寥寥數語,一幅淡雅寂靜的海邊晨景浮現在你麵前:一片遠山,幾朵白雲,晨霧中依稀可辨的城市,廣柔無邊的大海。再看近處,靜靜的樹葉,悄悄的蟲鳴,沒有一個複雜紮眼的詞匯和嘈雜的比喻,隻有一片清幽恬美,撫你憂心,滌你靈魂。這就是平常的美,語言的藝術魅力。這是他的小說《Lady With a Dog》裏的一段。不結合上下文,你也許不能充分感受到這段看似平常的描述的感染力。但是如果你讀過原文,你就會被深深地被感動。
再看看Denis Johnson 的這段描述:
“George and I had a terrific time driving around. For a while the day was clear and peaceful. It was one of the moments you stay in, to hell with all the troubles of before and after. The sky is blue and the dead are coming back......”
又是這麽一段樸實的語言,簡單易懂的描述,把那種難以言喻的,複雜的失落情緒寫得是那麽精準,觸動人心,引人思考。讓人讀後怎能不拍案。當然你也可以在大師們的作品中找到更多複雜的詞匯,但那都是由上下文決定的,不是刻意追求的,而是建立在對不同詞匯的音和義的敏銳感受的基礎上的。
(二)造句的困境:成語,比喻,誇張,擬人及其它
那篇文章接下來提到學習使用Idiom, Similes and Hyperbole 以及personification。這些都無可厚非。但有一點應該值得注意,在這裏使用的句子,比喻最好是通過自己的真情實感創造的,而不是抄襲別人的。我們小時候寫作文時,老師鼓勵我們多用成語,這樣寫顯得牛。其實這是錯誤的,你不妨讀讀大師們的文章,成語用得極少。為什麽呢?寫作是一種創造性的活動,所謂創造就要與別人寫的不同,不然人家為什麽非要讀你寫的東西呢?如果你到處用大家都用爛了的成語,又怎麽能顯出你的不同呢?這也就是大師們很少用成語的緣故,這樣才顯出他們作品的風格和不同。舉例來說,你如果用“晴空萬裏”這個成語來形容晴天,怎樣才能顯示你這個“晴空萬裏”和別人的“晴空萬裏”的不同呢?如果你這樣寫,
“深藍色的天空中,飄著幾朵懶懶的白雲,象嬰兒午睡時的夢,寧靜安詳。”
這樣寫立刻就會顯示出你的不同。這就是所謂的創作。過分使用成語是一種偷懶的行為,是應該盡量避免的。
接下來文章中提到怎樣改寫句子,主要是把枯燥的句子變得有意思。書中強調用vivid vocabulary 改寫,裏麵有這樣一個例子:
要求把 “My best friend is a nice person.” 改寫成有意思的話。
結果這句話被改寫成:
“My loyal best extraordinary amazing friend is unbelievably kind. ”
作者甚至還這樣誇獎這段改寫,“看了這句話我怎麽有一種誇死人不償命的感覺。”
不幸的是,我認為這個改寫是非常失敗的。改寫後的句子不但沒有提供更多的與nice有關的內容,反而把一個本來簡明的句子改得複雜難懂,還不如不改。如果這樣改會怎樣呢?
“My best friend is always by my side and ready to cheer me up when I feel miserable. ”
把句子變得有意思的方法應當是通過增加有關的細節或引人思考的內容來使這句話變得有意思,不應是單靠使用誇張的詞匯而不增加內容。一句話之所以有意思是因為其中細節描寫能夠與讀者產生共鳴。這種共鳴,是不能通過僅僅增加形象的詞匯而達到的。
在此還有另外一點值得注意,寫東西應盡量簡明,不必要的繁複是不可取的。從這個角度講,改寫後的句子比改寫前的要差不少。關於簡明扼要,契科夫還有這樣的精彩論述:
“It is intelligible when I write, ‘The man sat down on the grass’; it is intelligible because it is clear and does not impede the reader’s attention. Conversely, I will be unintelligible and tax the reader’s brain if I write:‘The tall, narrow-chested man of average build, who had a short, red beard, sat down on the green grass, already trampled by passersby; sat down noiselessly, timidly, and fearfully glancing around him.’ One’s brain cannot grasp this at once, yet fiction must be grasped at once, on the spot.”
故國把他翻譯成了中文,
這句話可以是“我的忠實的,最好的,超常的,令人驚異的朋友是難以置信的善良” 。
即使把這句話翻譯成中文,對於造句來說也沒什麽挑剔的。有時候人說話是這樣強調的。比如有的人調侃自己的領導會說,請我們最最尊敬的德高望重的和藹可親的平易近人的科長講話。上麵的那個造句跟這個異曲同工。
還有把nice改寫成unbelievably kind很好。
宋詞裏吳夢窗辭藻最華麗,稼軒用詞大多接近口語化樸實無華。誰記得吳夢窗幾首詞?誰不識得辛棄疾?立意才是根本。文章以立意決高下,以真實為生命,以情感為衣裳,以詞句為經絡。
我沒好意思說,原句的要義是“friend is NICE”,重點在“NICE”。堆砌一堆辭藻修飾“friend”,使得句麵重心移到了“friend”,破壞了句子結構,使句子顯得頭重腳輕,失去平衡和美感。
分析一下這句:
“My loyal best extraordinary amazing friend is unbelievably kind. ”
loyal, best, extraordinary, amazing 等詞基本上同義重複,胡亂堆砌在一起,讀起來顯得拖泥帶水、不堪淩亂。best 一詞足以概括 loyal, extraordinary, amazing 等等, precise and concise。
大家在看他的評論的時候,請注意這些都是我兒子4年級的作文,這是他們4年級學寫作的過程。作者把一個小學4年紀的作文和大師的比,不是太可笑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