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微故事22 人不畏死以後
孔子行事從不做得太過分、走極端,難道僅僅是為了防止矯枉過正嗎?聖人所考慮的事情比這個要深遠得多。
老子說:“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其實,百姓從來就沒有不怕死的,隻是到了知道必死無疑的時候才不再畏懼。一旦到了不怕死的地步,那就沒有什麽事情是他們不敢去做的了。
我年輕時聽說某一個大戶人家被盜賊搶劫了,主人懸賞捉拿,經過半年多,那些盜賊全部被抓捕歸案,最後也都認了罪。但是,這家大戶主人非常痛恨這些盜賊,花了大筆銀子賄賂獄卒,讓獄卒想方設法折磨他們,讓他們腳不能沾地,也沒辦法上床睡覺,甚至把他們綁起來不讓上廁所。他們褲子裏都是蛆蟲蠕動著,噬咬著他們的大腿和臀部。獄卒隻是不給他們斷食,讓他們吊著一口氣活著。
盜賊們因此對這家大戶的恨到了極點,他們私下商議:強盜搶劫財物,法律規定不分主犯從犯都判斬刑;輪奸婦女,法律也規定不分主犯從犯都判斬刑。這兩條罪行從最重的一科來判決,最終都是判一個斬刑,絕沒有被加重到淩遲處死的道理。
於是,在公堂審訊的時候,盜賊們就都供認強奸了那家大戶裏的所有女人。雖然官員並沒有將這些話記錄在供詞裏,在場的人都聽到了,最終將盜賊的招供傳了出去。
那些本來就不喜歡這家大戶的人,又進而添油加醋附和說:盜賊們被判了死刑,罪行已經足以抵償,可這家大戶仍不惜花費重金,想方設法折磨他們,這家人對盜賊如此刻骨銘心的仇恨,就是因為他們家的女人都被強奸盜賊了的原因。
閑言碎語四處傳播,這家大戶也沒有辦法去辨明這個猜疑,結果這件事情給他們家族的聲譽帶來了極大的汙點。等到後悔時已經來不及了。
要知道,強盜被全部斬殺,是不會去怨恨被盜主人的。即使他們被拷打追問、被戴上刑具關押起來,也不會去怨恨被盜主人。因為這些都是他們依法應當承受的懲罰。
然而,如果用法律規定以外的手段去虐待他們,那麽他們的就會心有不甘。就像用石頭去撞擊石頭,力量過於猛烈,必然會反彈回來。
為了一時的痛快,卻承受了難以承受的汙名,難道不正是因為行事做得太過分、走極端的緣故嗎?由此看來,聖人所考慮的事情,是相當深遠啊!
(選自紀昀《閱微草堂筆記·卷十五 姑妄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