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貼一出,毫無意外遭眾良知馬甲圍攻,紛紛從十來歲vs十多歲,推薦vs保送,文革前後指67還是76年前後, 傷痕文學定義等文字上挑刺,甚至到美國留學簽證財務擔保必須是美國公民I-134 (哦,謝謝科普,我還真不知道美國留學簽證需要什麽,我隻是知道這世界不隻有美國簽發留學簽證)。不錯,我從小高分主要在數理化, 對語文政治都不上心,被人挑刺也是應該的。
挑刺是必然的,關鍵是要打掉我寫的民兵巡邏抗紅衛兵的事,文革那麽個黑暗時代怎麽可能有光明呢?所以某良知馬上轉發了大量文革殺人的文章,證明民兵對抗紅衛兵是不可能發生的。
我原文就寫了當年我爸告訴我民兵護街之事我也不信其有用,我看過的文革回憶都血腥無比,我爸做那點事怎麽抗得住紅衛兵革命浪潮?
我原文寫了直到後來看到文章反麵證實了我爸所言,但我沒提供連接。
在這裏,我得感謝野狼嚎,在一個跟貼中給了我一篇文章的連接, http://news.takungpao.com/history/story/2013-02/1443026_2.html ,他 問那些殺人慘案是不是別有用心者編的。
可惜野狼嚎也沒細讀自己發的文章, 那文章第一頁中部寫了:
街道聯防開始為對付一些紅衛兵的抄家行動,以及小偷的搶劫,還有基於互相幫助的精神,約定每逢遇劫或遇抄家等事情發生,以敲銅鑼或敲麵盆為號,通知街坊,各街坊聽到訊號,采取同樣措施,呐喊鼓噪,造成聲勢使竊賊或紅衛兵受驚、逃走
街道聯防把竊賊和紅衛兵等同,打死了當賊,這在文革有別的地方敢做麽?文革中人人自危,哪有人敢做賊搶劫?街道聯防以抗賊為借口,其真正目的抗什麽還用猜麽?我爸隻是有幸有權帶民兵,把民兵跟街道聯防結合而已,本來隻靠棍棒的街道聯防得到荷槍實彈民兵支持,還有什麽紅衛兵敢抄家?我一直把老爸護街的功勞歸於街坊鄰裏, 沒有眾人支持,誰也當不了英雄。我再次謝謝, 但拒絕野狼嚎對我爸的頌讚。
如果全國都是這樣的自發街道聯防,文革還怎麽鬧?
街道聯防當然也有自身缺點,政府執法機構已經癱瘓,當對外來人進犯的恐懼到了極端,就反彈造成多天濫殺外地人的慘案,當發現被打殺的其實是本地外街的, 殺戮就自發停止不需上頭插手了。 這些殺戮,也是歧視外地人的極端發泄,那也能證明是政策製度故意挑動民眾互鬥?有誰會說:美國綿延不斷的槍擊殺人每年過萬人死,證明是持槍憲法製度故意挑動民眾互鬥?
回答野狼嚎問那些殺人慘案是不是別有用心者編的,我可以給個提示:
該網站開頭寫了 “核心提示:自8月27日至9月1日僅6天,被殺害的‘四類分子’及其家屬共325人。最大的80歲,最小的僅38天,有22戶被殺絕。這些不忍卒讀的數字,在廣州打勞改犯的運動中繼續蔓延”
文章中實際寫的:“北京殺害第一個50多歲的老師卞仲耘後,附近的大興縣對所謂‘牛鬼蛇神’是橫掃的。自8月27日至9月1日僅6天,被殺害的‘四類分子’及其家屬共325人。最大的80歲,最小的僅38天,有22戶被殺絕。這些不忍卒讀的數字,在廣州打勞改犯的運動中繼續蔓延”
把北京大興縣的殺人絕戶數移花接木給廣州,你說是不是別有用心呢?
前不久某人發了個貼稱頌個洋勞鶴,敢於支持愛因斯坦違反集體噤聲的同行眾人對抗上頭。眾良知馬甲紛紛跟貼稱頌,仿佛自己也當勞鶴了,更不提自己在文革中當學毛積極分子的事。可是當我發這個廣州普通民眾做著比勞鶴更勇敢的事,眾良知馬甲就紛紛來罵,因為一直在黑暗中輪回的馬甲們,見不得中國民眾的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