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香港基本法》中對香港行政長官的主要要求是什麽?
對香港行政長官的主要要求在《香港基本法》的第四十七條中規定了: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必須廉潔奉公、盡忠職守。
行政長官就任時應向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首度法官申報財產,記錄在案。
二,中央政法對香港行政長官的額外要求是什麽?
8月3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會議閉幕後舉行的記者會上,英國金融時報記者就香港普選提問:“香港特首需要愛國,是否也需愛共產黨?”
負責香港政製改革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表示,”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必須由愛國愛港人士擔任,這是香港基本法的規定。基本法規定行政長官的法律地位是“雙首長”、“雙負責”。所謂雙首長,就是行政長官既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首長,也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首長,既要對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也要對中央人民政府負責。 李飛說,這決定了香港特區的行政長官必須擁護中央政府,必須維護國家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國家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包括特別行政區在內。如果香港的行政長官與中央對抗,不愛國愛港,那麽可以想像,在“一國”之下的“兩製”就行不通,“一國兩製”方針就要告吹。 李飛指出,從1949年以來,新中國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經過60多年的艱苦奮鬥,全體人民發揮了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戰勝了各個方麵的艱難險阻,發展到今天。中國憲法明確規定了中國共產黨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導地位。曆史證明,中國共產黨得到了全中國各族人民的衷心愛戴和擁護。所以,擁護這樣一個中央人民政府,對特別行政區的行政首長來說,是不言而喻的。”
總結一下中央政法對香港行政長官的額外要求:香港行政長官必須“愛國、愛港”而且“愛黨”是不言而喻的。即中央政府要將香港的資本主義選舉製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化。
三,對香港行政長官為什麽隻需“廉潔奉公、盡忠職守”?
在《基本法》裏明確規定了在大陸實行社會主義製度而在香港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製度和生活方式且五十年不變。其次規定了香港行政長官必須“廉潔奉公、盡忠職守”,而沒有其他的如“愛國、愛港、愛黨”的額外規定,這是資本主義的多黨競爭製度所決定的。如在野黨必須抨擊執政黨領導下的“國”、“港”和“黨”,才有可能贏得選舉。如有“愛國、愛港、愛黨”的規定則在野黨不可能有機會贏得選舉。香港行政長官候選人誰能問鼎就變成了是誰更“愛國、愛港、愛黨”的問題了,那麽最後非共產黨或親共產黨的候選人莫屬了!所以僅要求香港行政長官“廉潔奉公、盡忠職守”貫徹實施保障了資本主義的選舉製度。
“盡忠職守”裏有“愛”嗎?我認為有的,但社會主義製度下的“愛”和資本主義製度下的“愛”是有區別的:社會主義的“愛”主要是指“愛國”而資本主義的“愛”主要是指“愛民”由於香港是資本主義社會,“盡忠職守”應該是盡忠香港人民,即愛港民。如美國總統他一般會說他愛美國人民,但一般不會說他愛美國,但他會說“請求上帝保佑美國!”
四,最近行政長官的醜聞是什麽?
10月8號澳洲傳媒Fairfax Media突然爆料,刊登一份協議本文,指特首梁振英2011年競逐特首期間,與澳洲企業UGL達成協議,在出售戴德梁行控股公司DTZ業務時,收取400萬英鎊,約5000萬港元,換取梁振英支持UGL在亞洲業務發展,及作為顧問,有關款項於2012及2013年分兩期支付,當時梁振英已上任特首,但梁沒有向港府申報。
如爆料如實,則香港行政長官違反了《香港基本法》的第四十七條中規定了:“行政長官就任時應向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首度法官申報財產,記錄在案。”
但是中國大陸的媒體卻對這條消息集體保持沉默,大陸幾大門戶網站,新浪、搜狐、網易、騰訊等,對這條在國際上引發廣泛反響的重大新聞,沒有進行報導。這顯然是接到中共宣傳部門的封口令。全國人大相關部門也沒有對外表態。
五,中央政法做錯了嗎?
是的!中央政府對香港行政長官的額外要求是曲解了《基本法》、是幹涉香港內政;中央政府對香港行政長官的醜聞保持沉默是不作為。
六,中央政法應該怎麽做?
中央政府不能用大陸習慣的社會主義思維去處理香港問題,更不能用“黨員”的標準去“嚴格”要求香港行政長官。對於香港行政長官的財產公布問題不能套用大陸的“條件還沒有成熟”的說辭,應立即宣布對香港行政長官的財產公布問題進行調查。
三鞠請安
2014年10月12日
於美國新澤西
不是的,香港特首必須滿足《香港基本法》中的第四十七條的要求,但不必一定要求“愛國、愛港、愛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