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遠方的家係列報道 (十一)
一, 背景
本人名下的一幢大陸房屋(江蘇省無錫市南長區揚名鎮揚名街道盛北許巷16西,京杭大運河河邊,太湖廣場的西南角處)在2014年6月26日深夜(中國時間)第四次被嚴重偷拆,似乎已被毀成一堆廢墟(見圖1)。 1. 數日後收到了南長區公安分局(以下簡稱分局)對其案的“立案告知單”(以下或簡稱告知單),但發現其告知單中有問題(請參閱遠方的家係列報道 (七):匪夷所思的“立案告知單”), 2. 經過交涉後,又收到了分局“修改”後的告知單共二份,但發現修改後的二份告知單中問題更多(請參閱遠方的家係列報道 (八):越告越黑的“立案告知單”)。 3. 為此,本人於7月13日(美國時間)再次電話無錫市南長區公安分局,我主要提了八個問題/要求,但公安分局的答複基本上是“會向領導反映”(請參閱遠方的家係列報道 (九):與無錫市南長區公安分局的通話錄(一)),但雙方約定:一星期後打電話去聽領導的答複。 4. 等了一個星期我於7月20日(美國時間)再次給南長公安分局電話,但南長區公安分局似乎都沒有直接回答我的問題/要求,(請參閱遠方的家係列報道 (十):與無錫市南長區公安分局的通話錄(二)),但雙方約定:再一星期後繼續討論我所提的問題/要求。 以下是再一個星期後那次通話的主要內容。在下麵的通話錄中,本人簡稱“許”;無錫市南長區公安分局簡稱“分局”;分局的毛女士也簡稱為“分局”(因為她代表分局)。 二, 7月28日 (美國時間 10:10PM – 11:40PM) 與分局的通話 許:你好! 我叫許建偉,是從美國打來了,是關於(話被打斷) 分局:哦!,哦!是這樣的,你聽著,因為我們對你的身份不能確定,所以請你委托你家屬或你的律師去派出所麵談,他們會當麵給他答複。 許:請問你貴姓啊? 分局:我姓毛。 許:毛女士,你好,(有關此案的)我打給你們的第一次電話是你接的? 分局:是的。 許:我覺得現在暫時不方便,我要先了解情況後才可以。 分局:許建偉,哦!不對,不對,你這位先生,我們現在要本著為許建偉同誌負責的態度,由於你的身份不能確定,所以請委托你家屬或你的律師去派出所或這裏來麵談,我們會當麵給他答複。 許:那就這樣,我先給你們寫信,按照中國的外事有關規定,我先把信件給美國政府和中國駐美國領事館去公證和認證,然後再寄給你們,請你們回答我信裏的問題? 分局:由於你的身份不能確定,所以請委托你家屬和你的律師去派出所或這裏來麵談,我們會當麵給他答複。 許:這樣太過分了吧!你們怎麽連你們的駐外使館都不相信?而且,這六年多來我和你們(公安部門)都打了幾百次電話了;也給你們寫過信,你們也說收到了。為什麽開始不問這個問題,直到現在來才問? 分局:我們要本著為許建偉同誌負責的態度,由於你的身份不能確定,所以請委托你家屬和你的律師來派出所或這裏麵談,我們會當麵給他答複。我的話講清楚了。 毛女士掛斷了電話! 我立即再給她電話回去!但沒有人接。 在以後的一個多小時內,我重複打了很多次電話回去,但沒有人接。 三, 7月28日-7月29日 (美國時間 10:50PM – 0:50AM) 打市長公開通話 為此,本人打了無錫市長公開電話(0510-12345),投訴了南長公安分局有關人員的粗暴和推諉行為,也給了公安部門的電話號碼(85089800)。並再次要求南長公安分局直接回答我上二次他們沒有直接回答我的問題,市長辦公室的工作人員說已詳細記錄了我的投訴和我的要求,並要了我的電話號碼,最後說將把我的投訴和要求轉給市有關部門調查和處理,他們會打電話給我他們的調查和處理結果。 四, 結束語 我期待及也請網民關注,無錫市政府的調查和處理結果。 及,今天也是中央決定對我無錫老鄉周永康立案審查的日子,但能否也請中央也查查我無錫家鄉周“圍”的情況。 圖 1 本人大陸的房屋被偷拆後的照片”) 三鞠請安 2014年7月29日 於美國新澤西(2014/07/29 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