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聶樹斌案談到“嚴打”
潘文鳴
我們社區的公園,隻要天氣好,上午都是華裔老人的集聚地。從上午9點到中午11點,從大陸移民來的退休老人,探親來的老人,男男女女常常是一二十人。這些華裔老人,有的在籃球場上打拳練劍,有的跳廣場舞,而在涼亭的固定桌椅旁,一些老人談天說地。盡管大家來自國內的不同省份,職業和年齡也有所不同,但來到異國他鄉,大家都有一種同胞之間的鄉情。所以,大家見麵很快就熟悉起來,在涼亭裏,有點像四川的茶館,找到一個話題,免不了天南海北,大家就你一句,我一句聊起來。好在加拿大是個言論自由的國家,誰也不擔心自己的言論出格會惹出什麽麻煩。
一天,在涼亭裏來自上海的老周說,他最近看了國內中央電視台《今日說法》做的聶樹斌案的專題節目,記者跟蹤調查了解聶樹斌案發生的全過程,這起冤假錯案反反複複,經過21年才水落石出,徹底平反,真是不容易。
湖南來的老張說,這起錯案可以說完全是人為造成的。大家都知道老張的職業是律師,妻子是教師,他們夫妻在國內有別墅,聽了老張的話,便把目光都投向他。老張說,從現在披露的材料來看,抓捕聶樹斌的根據是:群眾反映一個騎藍色山地自行車的男青年經常跟蹤路上的婦女,而聶樹斌騎的就是一輛藍色山地自行車。光憑這一條可以懷疑他,可以對他進行調查或傳訊,但抓捕他,顯然條件不充足。其次,抓捕聶樹斌以後,隻有5天後聶樹斌認罪的審訊記錄,而5天前的審訊記錄缺失。顯然,把5天前聶樹斌不認罪的審訊記錄拿走或銷毀。第三,聶樹斌上班的單位考勤表,公安人員要走以後,一直沒有退還聶樹斌的工作單位,這也有問題。第四,10年後,真正殺人凶手王書金交代包穀地的女屍是他奸殺,而且提供了一個關鍵細節,就是死者身上那串鑰匙,是他甩到屍體旁邊,而破案時,也的確發現了這串鑰匙。從這些細節來看,對聶樹斌的抓捕到審訊,到判死刑,都存在證據不足和事實不清的問題。而在抓捕他以後,搞沒搞刑訊逼供,也不言而喻,因為前五天的口供記錄缺失,為什麽缺失?顯然,開始他不承認自己作案。
鄭州來到小沈說,還有就是北京一個高幹夫人要換腎,要求一個身強力壯條件匹配的人的腎髒進行移植,所以,聶樹斌才匆匆判了死刑。
看來,聶樹斌案已經眾所周知。
張律師說,這種冤假錯案,最初沒有媒體報道,沒有聶樹斌母親的堅持上訴,要平反昭雪是非常困難的。特別是80年代那次“嚴打”,錯殺的人更多。
聽了張律師的話,鄭州來的小沈說,的確,在嚴打期間,我正借調到市公安局去協助工作,“嚴打”期間錯殺的人更多。
大家用期待的目光看著小沈。
小沈說,當時社會治安情況不好,各單位夜裏都安排有人值班。鄭州新華書店當時安排職工輪流值班,看營業大廳和後麵的庫房。有天晚上,有三個年輕人帶了一個女人來,說到庫房裏談點事情。值班的小李平日和這三個年輕人都是一個單位的職工,大家都認識,就讓他們三男一女四個人進去了。過了幾十分鍾,四個人走出來,那個女的抓住一個男青年的胳臂,說你騙我,我要告你們。那個男青年用另一隻手把女孩的手撥開,說你敢告老子們,老子要你的命!
四個人吵吵鬧鬧走了。沒想到,那個女的就到馬路邊值班的公安人員那裏報了案,公安人員很快把那三個男青年連同看倉庫的小李一起抓進公安局。經審問,原來是那個男青年答應和那個女孩發生性關係,送她一塊電子表。進了庫房以後,另外兩個男青年也強行和這個女孩發生了性關係,並且那個送電子表給女孩的男青年在事情辦完以後,又把電子表搶回去。所以,女孩就告那三個男青年輪奸她。
當時正是嚴打期間,公檢法聯合辦案,講究從重從快,很快就定了他們三個人的輪奸罪,判了死刑。看倉庫的小李也同時被抓,以容留罪犯作案和包庇犯罪分子,判了7年。小李不服,提出上訴,就改判15年,他仍然不服再上訴,沒想到,把他也改判成死刑。
來自東北的老郝是公務員,他聽了表示懷疑,說會有這樣的事情?
上海的老周說,當年什麽怪事沒有?有個老革命閑聊中親口告訴我,他們當年打遊擊,領導懷疑那個人可能立場有問題,連談話都不談,走在路上在後麵就一槍……
四川來的老張說,小沈講的“嚴打”中的事情,在我們那裏也有。當時我們家就住在市內大街上,嚴打期間,我親眼看到七八輛卡車緩緩駛過我們家大門口,卡車上麵站著判死刑的刑事犯罪分子,在市內遊街示眾,然後到刑場執行槍決。沒多久,就聽說水泥廠有個年輕職工被殺錯了。怎麽會殺錯呢?一天晚上,這個年輕工人下班喝了一點酒,路上碰到自己的女朋友和一個女孩挽著手從對麵走過來,他過去就把自己的女友拉到家裏,恰好家裏沒人,他就和女友發生了性關係。沒想到,突然公安人員敲門,進門以後就把那個青年工人拷走。原來和他女友一道走路的那位女孩不了解他們之間的關係,她看女友被一個滿嘴酒氣的男青年拉走,就去報案,說她的女友被一個流氓劫走。公安人員馬上出動,找到這個男青年,把他拷走,以強奸罪判了死刑。
大家分析,可能這個水泥廠的男青年的女朋友沒有承認他們是戀愛關係,並且說是男方違背她的意願,強行和她發生關係。不然,就無法解釋。另外,鄭州新華書店那個值班的小李,他被判7年以後,要求上訴,按常理頂多維持原判,怎麽會再加重刑期,最後改判死刑?再說,他是容留犯罪,或者是包庇犯罪分子,但罪不該死呀……
大家扯來扯去,覺得聶樹斌案也好,“嚴打”中的鄭州新華書店的四個職工的死刑也好,還有四川水泥廠那個年輕職工的案子,都覺得太荒誕。然而,在一個沒有真正的法製環境裏,這麽多年來,什麽荒誕的冤假錯案沒有發生過?
2017/9/4
(注1)聶樹斌,生前為石家莊市鹿泉區綜合職業技術學校校辦工廠工人。1994年9月23日,聶樹斌作為強奸殺人案犯罪嫌疑人被石家莊市公安局橋西分局刑事拘留。次年3、4月,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聶樹斌死刑。1995年4月27日,聶樹斌被執行死刑,時年20歲零5個月。
2005年,河北邯鄲市廣平縣人王書金在河南供稱,1994年石家莊的強奸殺人案是其所為。2013年9月,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王書金非聶樹斌案真凶。201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複查聶樹斌案,結果是維持原判。
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再審改判聶樹斌無罪。
(注2)80年代初期,全國社會治安情況惡化。1983年8月至1987年初,連續三年開展了分為三個戰役的統一行動、集中打擊刑事犯罪分子。1983年嚴打發動之際,公安部部長劉複之表示:“嚴打戰役,意義極為深遠,就其指導思想、氣勢、規模和效果等方麵來說,是繼1950年至1952年鎮壓反革命運動之後,堅持人民民主專政的又一具有曆史意義的裏程碑。”此次嚴打的政治及軍事色彩十分濃厚,1983年,幾十萬中國人民解放軍內衛部隊改編為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接受特種訓練。中共中央發出的文件強調,在黨委的統一領導下,黨、政、軍等有關部門齊動手,將判處死刑的權限交到區縣級的人民法院,同級黨委領導可直接決定判處死刑。此次嚴打的打擊對象除刑事犯罪以外,還有“現行反革命”以及林彪、“四人幫”團夥殘餘分子。根據人民數據庫的資料,1983年嚴打開展之後,僅在“第一戰役”中,“全國公安機關共逮捕殺人、放火、搶劫、強奸、流氓等罪犯1027000人,其中判死刑的24000人。”這是1950年鎮反運動以來規模最大的一次集中打擊行動。
(以上注1和注2材料來源於網上維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