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辛亥革命史研究這一全球性的學術園地裏,海內外各方學者之間的分歧似乎當首推關於革命結局的估價與革命性質的確認。爭論各方關於革命性質的意見分歧固然與概念、評判標準與方法的差異密切相關,也同各自對革命結局的估價不同關係甚大。本文擬在已經碩果累累的學術起點上,以探究辛亥革命的結局為切入點,重溫這場革命的曆史意義,進而就革命的性質問題略陳管見。筆者以為,就“破壞”的情況而言,反滿的民族主義任務可謂大功告成;就“建設”的層麵而論,民權主義的任務雖然不是那麽十分令人滿意,但還不能說革命隻意味著失敗。結合辛亥革命的曆史結局可知,就辛亥革命的實質或性質而言,與其說它是資產階級革命,還不如說是以反滿為主題的國內民族革命與變君主政體為民主政體的政治革命的有機結合。
一、反滿思想的普遍認同與國內民族革命
在同盟會的三民主義綱領中,革命誌士宣傳得最多也最無歧義的無疑是其中的民族主義,即革命排滿。隨著清帝宣告退位,清朝的曆史命運由此終結。若以反滿為中心的民族主義而言,辛亥革命無疑是成功了,革命先驅們大致完成了國內民族革命的任務。
不少論著為了突出辛亥革命作為近代民主革命的價值與意義,認為孫中山一代民主革命先驅的反滿隻是手段,是革命者為了發動群眾而從策略層麵提出的,創建民國才是目的。倘若根據孫中山等人反滿的實際意圖及其實效,此論似乎還可進一步推敲。
孫中山等革命者的反滿言行盡管是在為創建民國開辟道路,在客觀上具有手段的作用,但他們並非隻把反滿當作手段,而是同時視為目的。《民報》的主要代言人汪精衛當年就曾鄭重宣稱:“以排滿為達民族主義之目的,以立國為達國民主義之目的,此兩目的誓以死達,無所謂以此為目的,而以彼為手段也。”《民報》的另一位重要作者朱執信針對梁啟超誤解革命宣傳家陳天華的遺書中關於政治革命的見解,也強調說:“星台(陳天華字星台--引者)對於種族革命之觀念,實為最後決心,一定不搖,以為目的,而非以手段。”
革命者既是這樣說的,也是這樣做的。及至1912年2月15日,孫中山即將辭去臨時大總統職務,漢族出身的北洋軍首領袁世凱將於下午通過形式化的選舉接任之,孫中山即於“11時率各部及右都尉以上將校赴明孝陵行祭告禮,軍士數萬”,向“我高皇帝”祭告推翻清朝的“光複”之功。此舉至少也反映了孫中山等人的一種潛意識,表明他們就是把反滿作為革命的主要任務和目的之一,而且非常重要。
艾瑞克·霍布斯邦(EricJ.Hobsbawm)認為:“民族不但是特定時空下的產物,而且是一項相當晚近的人類發明。'民族'的建立跟當代基於特定領土而創生的主權國家(modernterritorialstate)是息息相關的,若我們不將領土主權國家跟'民族'或'民族性'放在一起討論,所謂的'民族國家'(nation-state)將會變得毫無意義。尤其我和葛爾諾都特別強調:在民族建立的過程中,人為因素的重要性,比方說,激發民族情操的各類宣傳與製度設計等。將'民族'視為是天生的、是上帝對人類的分類,這樣的說法實則是民族主義的神話。”此論對許多歐洲國家而言,可謂一語中的,對地域遼闊和族群關係比較複雜的近代中國卻未必適應。由“夷夏之辨”所派生的既成觀念與滿洲軍隊入關後鎮壓漢人所留下的“揚州十日”、“嘉定屠城”等極端性的故事,以及清朝統治者在吸收漢文化與重用部分漢族官員的同時對絕大多數漢人所采取的壓製與防範政策,就容易積蓄和強化占全國人口絕大多數而且不乏曆史優越感的漢人族群情緒,並且隨時都有激活的可能。
自滿洲勁旅直搗幽燕以降,滿漢矛盾在不同時期與不同地區是否就一定是趨於緩和,似乎還有待專題探討。“一般而言,我們都頗能透過文獻去了解知識分子的想法,可是,我們卻很難透過知識分子的眼光去看穿平民百姓眼中的世界”。至於中國近代知識分子的思想動向,許多文獻資料不難證明,孫中山等民主革命先驅的反滿口號之所以一呼百應,就是因為國內民族主義頗有市場。震天價響的反滿聲浪並非全屬人為地造勢所致。
在反清革命大本營日本的中國留學生中,盡管並非所有的“種族”觀念就是反滿的同義詞,但反滿民族主義所獲得的共鳴的確非同一般。還在同盟會成立不久,浙籍官費留日學生沈祖燕致清朝軍機大臣瞿鴻禨告密函即稱:“蓋受業痛惡該黨,暗中略有布置,凡有舉動,頗先知之。……查革命黨之陰謀,至為險毒,專以排滿為主義,其中有虛無黨專主暗殺。……近兩月來,其黨羽由日本入京者甚多,其注意在謀逆,並與政府為難,不可不嚴加戒備。平時出入,固宜多設擁護,晚間尤須加意巡緝。……更有甚者,該黨平時蓄意與政府為仇,而尤切齒於漢大臣,以其輔政為不宜也。至其中有湘人,則更有大反對我函丈者,何則?若輩以曾、左、胡、彭削平大難,為殘殺同種,斥為罪魁,今於吾師之輔政,實同此意。今此兆已萌,危機時伏,實有確知,並非聳聽”。
同盟會骨幹汪東的一段回憶也能說明問題。他說:“太炎的文辭淵雅,立論以經史為依據,這樣就使當時的士大夫在思想上發生了很大震動。我記得我十幾歲的時候,跟著祖父住在鎮江府訓導衙門裏。我祖父已將近八十歲了,常常嚴厲教訓我們不要為革命'謬論'所鼓惑。我卻從別人手中弄到一本登載《駁康有為書》的《國民報》,偷偷地把他放在祖父桌上。祖父看見了,仔細讀了一遍,便問我:'這是你拿來的吧?'我一口承認了,原準備大受斥責,誰知祖父卻笑道:'這篇文章很有道理。'於此可見文字宣傳,要針對不同的對象,因人說法,收效才大。”盡管成書於1903年的《駁康有為書》與早在1901年8月就已停刊的《國民報》之間不可能有何直接關聯,很可能是回憶人誤將章太炎的《正仇滿論》當做《駁康有為書》,或者把刊載《駁康有為書》的《蘇報》誤做《國民報》,但並不影響我們了解汪東的祖父這一類士大夫從內心深處認同於反滿的思想動向,值得關注。章太炎也說:“鄙人束發讀書,始見《東華錄》,即深疾滿洲,誓以犁庭掃閭為事”。
統治階級內部的某些動向也能說明問題。華興會起義事泄時,堂堂在籍刑部侍郎龍湛霖的家中就匿藏著革命元戎黃興這樣的“欽犯”,黃興得以從長沙安全轉移上海,也離不開龍家子弟的精心打點。四川按察使趙藩非但同情川籍同盟會會員謝奉琦,還鬥膽營救他。及至營救未果,他又憤而辭職。此舉固然反映了皇權的神聖靈光在清朝的腐朽統治下已所剩無幾,也同行為人潛在的民族意識不無關係。
曾經在《新湖南》中公開主張“離絕滿政府”,“以排滿與排外二重之刺激力,進入於漢種之心目”的楊毓麟雖已作為清朝考察憲政5大臣之隨員,不再明顯地站在反滿革命立場,但他仍未忽視“滿漢種界”這一基本事實。他在致出洋5大臣之一端方的私函中,即談道:“夫滿漢種界,乃曆史事情之一節耳。過此以往,終必有渾融之一日,豈獨滿漢而已,即黃、白、棕、黑,亦必有渾融之一日,豈獨黃、白、棕、黑而已,即生物界亦必有渾融之一日。當其未渾融之時,從曆史事情而稱之則曰滿漢種界,固不必其無界也,曆史事情之痕跡使然也。及其既渾然後,所謂界者何在?且複成何種意味?惟當其欲渾融而未渾融之過渡時代,乃有此種有無兩見之辯說,一則欲以為有,一則欲以為無,以為有者固有,以為無者亦未見其渾融也。此則生心害政之根據所為潛伏者矣!三百年來,漸趨渾合而痕跡未淨者,坐此害之也。”
此類揮之不去的民族情結,連聲嘶力竭為清朝辯解的梁啟超也並不完全否認。他在筆戰正酣時還口吐真言:他之所以反對種族革命,“誠非有所愛於滿洲人也。若就感情方麵論之,鄙人雖無似,抑亦一多血多淚之人也。每讀《揚州十日記》、《嘉定屠城記略》,未嚐不熱血溢湧。故數年前主張排滿論,雖師友督責日至,曾不肯自變其說;即至今日,而此種思想,蟠結胸中,每當酒酣耳熱,猶時或間發而不能自製。苟使有道焉,可以救國,而並可以複仇者,鄙人雖木石,寧能無歆焉!”隻因他認定排滿並不能達到救國的目的,反而會遭來內亂與列強幹涉,導致“亡國”,才反對種族革命。可以說,“接近康、梁的人士如楊度,即已見到'排滿革命'四字在社會上可以成為無理由的宗教;而革命黨人,更知道民族主義乃源於一種感情,一種根性”。
正是基於滿漢矛盾的存在,瞿鴻禨案頭的一份關於預備立憲的分析材料就對清朝預備立憲的前景感到悲觀。這份材料為江翰所寄,它出自日本法學博士中村進午之手。作者說:“滿人漢人之爭鬩,由來夥矣。立朝者,或欲因立憲以弭此爭端,不知在他國所謂保守、進步主義之爭,在清國議會,即成為滿漢兩種之爭。滿人若以為籍自己立憲之功,為能得億兆之心,必有感戴謳歌之報,其愚遂不可及矣。選舉之結果,議員之多數為漢人所占無疑,然則立憲之結果,於滿人有何利益?誠不待智者而後決也。使滿人之勢力尚足以匹漢人,則猶可言,然其爭亦適足以召清國分裂之禍。北美合眾國之南北戰爭,所得之善果,豈清國所能夢見者乎?清國之力,尚不足以防內國之變,更何能抵抗列強分割之事乎?內顧之憂,外患之可乘也。”中村進午的這一番話固然不無誇大清末滿漢矛盾之嫌,但他提前道出了慈禧太後特別是慈禧的後繼者載灃等人的後顧之憂,對於我們了解慈禧太後等人為何對國會請願運動異常警惕,認識國內民族革命的必要性與合理性,也許不無啟示。
二、政治革命與民權政治的開端
通過辛亥革命,孫中山等人還在清帝退位前,就在南京創建中華民國臨時政府,首次在中國大地宣告國家主權屬於人民,“朕即國家”的時代已經成為曆史,國會政治、政黨政治、輿論監督政府等民權政治的要件都已大致備齊,變人治為法治的嚐試由此正式開端。孫中山用左手托起中華民國這塊招牌之際,就用右手托起了人的尊嚴。一台“你方唱罷我登場”的清帝退位、孫中山讓位、袁世凱接位的政治三角戲都是在中華民國的政治舞台上開場的,不是“私了”。南北議和中的最大贏家袁世凱雖然念念不忘專製獨裁,也不得不在這個新生而脆弱卻又不可輕視的民權政體之下做文章,最終弄得身敗名裂《軍政府宣言》中關於“敢有帝製自為者,天下共擊之”的莊嚴號召,已逐漸化為廣大國民的共同理念與行動,作為新的傳統去規範國人。透過政治鬥爭的雲霧,後世研究者不難從民主革命的先驅們那篳路藍縷的足跡中看到曆史前進的脈絡。
無庸諱言,政治革命的成效並不十分令人滿意。在政黨政治的舞台上,常見舊官與新貴互爭權力,黨同伐異,舊式朋黨之風依然盛行,清末的貪汙腐化現象似無根本的好轉。況且,新生的民主製度也不盡健全,“《臨時約法》沒有規定行政機關抗衡立法機關的權力和程序(如解散議會的權力和程序),這種偏向於擴大立法機關權力的做法不合乎西方民主政治中三權分立製度所蘊含的製衡原則,不利於政治對抗的合法化。”動輒發火,吵吵鬧鬧成為家常便飯,給專製獨裁者與帝製複辟勢力提供了可乘之機,社會動蕩不安,人民不無怨氣。凡此種種,均可從當年革命的曆史條件中找到解釋,似乎還不能作為認定孫中山等人的政治革命就隻意味著失敗,除非我們同時認定革命者應該迅速成就一個包你滿意的民權政體。
平心而論,無論就武力反滿而言,還是就創建民國而論,革命黨人的主觀條件都並不理想。如果說在完成反滿任務的層麵上,革命黨人的主觀條件不夠成熟但客觀條件已相對成熟,那麽,欲期在一個有著兩千餘年君主專製基礎的國度裏創建優質高效的民國大廈,快速完成政治革命的任務,主觀條件與客觀條件都並不成熟。
孫中山等多數革命者原來以為,隻要推翻了“洋人的朝廷”,建立以漢人為主的國家政權,隻要推翻了君主製,中國就能走向富強,因而向國人拋出種種承諾。無論是廣大民眾,還是革命者自身,都對新生的民國懷有不切實際的期望。期望越高,失望也就越多,是為人之常情。
革命領袖孫中山對政治革命的結局先是最滿意,後來又埋怨最多,對其成效反而談得很少。曾經抨擊暴力革命和反對民主立憲製的梁啟超卻在為這場革命叫好。他在1912年歸國時麵對北京報界發表演講是如此,10年之後仍然照舊。孫中山與梁啟超之間關於辛亥革命曆史結局的認識差異,主要反映了恨鐵不成鋼的職業革命家與學者型政論家之間的差異,後者的學術含量自然較前者為多。因本文篇幅有限,筆者當另文專述。倘若有人以為梁氏是從安於現狀與討好當局出發而設論,那就未免後誣前人了。
革命固然應該為建設者開辟道路,但任何革命都不可能取代建設本身。在革命的武力與民主素養均未完全到位時所發生的辛亥革命盡管不曾為建設者徹底摧毀中國專製主義的社會土壤,但它畢竟給建設者提供了一個可以大膽嚐試的民權政治舞台,對於一個擁有兩千餘年君主專製傳統的國家和人民來說,這本身就是一個不可多得的勝利。誠如帶著同盟會的革命履曆走向共產黨的林伯渠在紀念辛亥革命30周年時所指出的:“對於許多未經過帝王之治的青年,辛亥革命的政治意義是常被過低估計的。這並不奇怪,因為他們沒有看到推翻幾千年因襲下來的專製政體是多麽不易的一件事。”既然民權政治的諸多條件尚未具備,政治革命本身就失敗不到哪裏去,除非那個供建設者們嚐試的民權政治舞台已遭廢棄,不應苛求和指望當時的革命者除了誓死捍衛《軍政府宣言》的原則外,還能做更多的事情。至於這場革命的價值和意義,恰恰需要為數更多的建設者用勞動和智慧去證實和充實,而不是看客式地指手畫腳。這是因為,盡管後來發生的事情不可能改變以往發生的事情,但是,“已經發生之事的意義在一定程度上取決於將要發生之事的結果。”
總之,由國內民族革命所帶動的政治革命固然沒有取得十分可喜的成就,但革命者大致已達到自己所預期的政治目的,他們所獲得的與他們能獲得的大體一致。就此而言,美國學者費維愷的見解比較切合實際:“由於二十世紀初年中國實際的國內和國際環境,說辛亥革命取得比其事實上達到的目標更多的成果是困難的。為了推翻清朝和皇朝政治製度,為了破壞,證明傳統社會合法的保守準則,這些有效的成就是重要的。”
三、革命的實質
近20年來,隨著海內外學術交往的增多,關於辛亥革命的性質問題一度成為許多中外史家所關注的焦點。關於“資產階級”的概念使用與清末資本主義發展水準的判斷似乎已不再成為海內外學者在辛亥革命性質對話中的主要障礙,關鍵在於判斷革命性質的標準問題。所謂革命的性質,是指革命的實質或本質內涵。除了台灣學者外,我國絕大多數學者都把辛亥革命定性為“資產階級革命”或“資產階級民主革命”,主要是基於以下考慮:第一、以孫中山為首的革命黨人雖然不是資本家出身,但他們已經從思想上轉入資產階級陣營,他們屬於資產階級的知識分子;第二、革命者所要創立的民權政治來源於西方資產階級的政治製度,也反映著中國資產階級的經濟利益與政治要求;第三、辛亥革命恰恰為資本主義的發展和資產階級參與政權開辟了道路。
筆者也曾服膺於此論。近年來,經過進一步推敲,筆者主張從革命的具體目標與實際效果為依據,重新把握辛亥革命的性質或實質。與其說辛亥革命主要是階級利益與階級關係的變動,還不如說是國內民族關係與國家政治體製的重大變動,是國內民族革命與政治革命的結合。
自從英、法聯軍攻占京師和火燒圓明園之後,特別是《中日馬關條約》之後,清朝統治階級的改革或社會新生力量的暴力舉動(包括孫中山的武裝反清與康、梁師徒的武裝勤王)都在程度不一地為資本主義的發展開辟道路。20世紀的前10年,既是孫中山堅苦卓絕地謀求反清的10年,也是清朝政府謀求“新政”的10年。在此期間,清朝統治者謀求發展資本主義的主觀意圖比較明確,措施也不少,資本主義的發展速度也並不緩慢,如果將辛亥革命為資本主義發展開辟道路作為主要依據之一,那麽,就需要對也在謀求資本主義經濟發展的革命對象清朝政府作出準確的定性分析,它究竟屬於什麽性質的政權?辛亥革命的革命性究竟主要體現在哪裏?如果說清朝政府還是一個維護小農經濟的“封建”政權,顯然不妥,一切都在變化中。如果既承認清末“新政”具有資本主義性質的改革,又以辛亥革命為資本主義發展開辟道路為由確認其資產階級革命的性質,那麽,辛亥革命的革命性與必要性豈非需要大打折扣?
我國史學界曾經充分地注意到思想主張或救國綱領的階級性,但容易忽略中國近代曆史的特殊性。且不說滿漢矛盾對近代中國曆史進程的製約是如果顯著,也不論近代資產階級的社會角色與思想意識在中外民族矛盾的大背景下是否已分化得使人一眼就能認出,至少從曾、左、李引進“器物”,到康、梁等引進製度,從康、梁引進君主立憲製,到孫中山等人引進民主立憲製,他們首先是將引進之物作為救亡手段來考慮,其階級意識並未涇渭分明。與其說幾代人向西方學習的內容與實效都反映或取決於階級屬性與階級力量的變化,還不如從認識論的角度去探求“師夷之長技以製夷”的過程是如何由淺入深的。再說,從人類民主政治理論的奠基人亞裏士多德,中經霍布斯、斯賓諾莎、洛克,到向往“代議製共和國”的康德,思想家們主要是在結合不同時期的經驗性知識,從學理上探究如何克服人性的弱點,完善人類政治體製,盡管有關探究與思想家們各自所處的社會環境與時代條件不無關係,但未必都像唱雙簧那樣,直接對應於作為有產者的資產階級,許多嚴謹而優秀的思想家首先是基於人類整體命運與個人的學術認知,而不是羨慕資本家的財富及看重其政治利益去討好式地發表見解。人類許多優秀思想主張的縱向承繼關係往往容易被反映論所遮蔽。辛亥革命領袖孫中山就是從吸收人類優秀文化遺產的意念出發而不是從本國資本家的經濟利益與政治利益出發來選擇民主立憲製的。他在《民報》創刊周年慶祝機會上還說“中國現在資本家還沒有出世”,稍後還提出“節製資本”的口號。我們除了應當指出這位革命領袖的判斷失誤以外,也許還應承認一個基本的事實:把握時代潮流的孫中山本人並不承認他就是這個總想發家致富的資產階級的代表。他們在實際上是否代表著這個階級的利益,則有待確證。
在西歐,“在封建的中世紀的內部孕育了這樣一個階級,這個階級在它進一步的發展中,注定成為現代平等要求的代表者,這就是市民等級。……由於人們不再生活在像羅馬帝國那樣的世界帝國中,而是生活在那些相互平等地交往並且處在差不多相同的資產階級發展階段的獨立國家所組成的體係中,所以這種要求就很自然地獲得了普遍地、超出個別國家範圍的性質,而自由和平等也很自然地被宣布為人權。”中國的情況則不同。盡管勉強類似於西方“市民等級”的社會群體在進入近代之後也姍姍來遲,但遲至辛亥革命準備時期,從革命精英到一般民眾,平等和人權並未成為一致的政治要求,思想認識上的差異大概不僅僅取決於中國資產階級的軟弱性與妥協性。已開始向資產階級轉化的廣大紳商就隻讚同梁啟超倡導的君主立憲製,並不讚同以暴力反清為前提的民主立憲製。前者之於君主立憲製的呼喚,也並非出於對人權的自覺,而是謀求富強。關於平等、人權等概念,且不說革命領袖孫中山等人究竟宣傳過多少,至少認同此義的革命者就不多,遑論他人。
孫中山於事後總結說,他之所以確定在反滿成功之後選擇民主立憲製,“其理由有三:既知民為邦本,則一國以內人人平等,君主何複有存在之餘地,此自學理言之者也;滿洲之人入據中國,使中國民族處於被征服之地位,國亡之痛,二百六十餘年如一日,故君主立憲在他國為民無甚深之惡感者,獨或暫安於一時,在中國則必不能行,此自曆史事實而言之者;中國曆史上之革命,其混亂時間所以延長者,皆由人各欲帝製自為,遂相爭相奪而不已。行民主之製,則爭端自絕,此自將來建設而言之者也。有此三者,故餘之民權主義,第一決定者為民主。”這3個理由中,就沒有一個是從資產階級或紳商或“市民等級”的參政等利益來考慮的。
至於辛亥革命在實際上是否有利於資產階級參與政權,也亟待推敲。部分中外學者的研究成果表明,以同盟會骨幹為主體的臨時參議院於1912年8月通過的《眾議院議員選舉法》中關於選舉人的資格規定,恰恰不利於廣大資本家參與新生的民國政權,該法第4條規定選舉人必須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年納直接稅二元以上;
(二)有值五百元以上不動產者,但於蒙、藏、青海得就動產計算;
(三)在小學校以上畢業者;
(四)有與小學校以上畢業相當之資格者。”
我們知道,我國當時尚未實行所得稅與營業稅,“直接稅”還隻有田賦一項,不少資本家用於企業經營的地皮與房屋都是租賃或典借而來,資本家的文化程度又是普遍偏低。上述規定就意味著相當多的資本家特別是在我國資產階級群體中占有重要比重的商業資本家將與眾議員的選舉無緣。不惟如此,由於省議員選舉資格的規定與以上條款完全相同,參議院議員又是通過省議會選出,乃至相當數量的資本家就失去選舉省議會與國會兩級議員的全部權利。“對於資產階級在西方式的民主製度下應享有的權利,共和製度不僅沒有給予特殊的照顧,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加以歧視。”“盡管選舉法沒有排除不具備選舉人資格的人當選議員的可能,但一個階級、階層的選舉人越少,其成員當選議員的必然也越少。所以,國會選舉法作如上規定,實際上是在相當程度上把資產階級排斥在國會和省議會之外,大大限製了他們參與中央與地方立法和監督政府的權利。這不能不引起自以為對創建共和貢獻最大的資產階級的憤慨。”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替資產階級說話,要求修改選舉法中的有關條款,以便資本家參與選舉的不是昔日的革命者,而是被後世研究者視為“封建舊官僚”的袁世凱。當袁世凱根據各地工商界人士的要求,就有關選舉資格多次向臨時參議院提出修改意見請予通過時,卻一再遭到臨時參議院的回絕。顯然,就參政情況而言,與其說是作為辛亥革命重要成果的臨時參議院代表著資產階級的利益,還不如說恰恰是袁世凱在為資產階級奔走,而且還遭到臨時參議院的否決。個中差異,既是我們在確認辛亥革命的資產階級性質時所不能回避的,也是我們在探討孫中山等人的革命事業為何屢遭挫折的原因時不可忽略的。
倘若堅持用階級分析的視角去挖掘革命的實質,也許應當緊緊圍繞革命政綱的實際內容與實際效果去尋找革命本身與某個階級的對應關係,從而確定政治行為的實質。如果可以這樣試著去做,那麽,由梁啟超、張謇等多年倡導的君主立憲運動倒是既具有反抗君主專製的政治革命之意義,又不乏資產階級化的紳商廣泛參與和積極響應,具有資產階級的階級基礎,似乎具有“資產階級革命”的實質,盡管他們並不讚成使用暴力和排滿,盡管在孫中山等革命者麵前還顯得有些被動,但相對於清朝統治者來說,他們是較為主動的,恰恰是他們最終將統治者拖上政治體製改革這條船,讓後者疲於應付。“皇族內閣”出籠時,他們就與反清革命誌士握手言歡,孫中山等人由此才真正獲得資產階級的階級基礎。
久保田文次先生指出:“作為普通名詞的革命派可以被認為是廣義的”,它應該包括“立憲派”,這是頗有見地的。如果把梁啟超等真誠的君主立憲論者的言行也納入辛亥革命的本義中來討論,而不僅僅視為辛亥革命的一個重要背景,那麽,就現有的研究格局來看,如何看待和平請願式的君憲運動與暴力反清式的民憲運動的實質性差別及其成效,如何確定辛亥革命的主體性內涵,似乎還頗為棘手。倘若認真解答好此類問題,方可更有說服力地回應某些西方學者關於“士紳運動”或“城市改良派上流階層的革命”等定性之論。倘若既不願完全放棄以階級分析的方法來確定革命性質,又不願重新界定和擴大“辛亥革命”的內涵,那就無法將階級分析法貫徹到底,所得結論就難免力不從心。正如久保田文次先生所說:“辛亥革命是不是資產階級革命?對這個問題本身的討論已經很久了。但是,如果辛亥革命是革命的話,那麽是什麽樣的'革命'?為什麽是'革命'?如果不是'革命',又是為什麽呢?不考慮這些問題,就難以深入探究。”倘若根據辛亥革命之於國內民族革命與政治體製轉換兩方麵的實際成效,揭示其實質,也許可以克服概念演繹的缺陷,避免某些兩難的境地。
載日本孫文研究會編:《辛亥革命的多元構造--辛亥革命90周年國際學術討論會·神戶》,孫中山紀念會研究叢書Ⅳ,汲古書院,2003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