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瑩穎桉發生後,引發了關於美國社會安全大討論。這個桉件發生在光天化日的大學城,嫌疑人是大學助教,有非常好的教育背景,已婚,租住在附近,看上去是非常無公害的有為青年,私底下卻是一個變態狂。
將近三十年前,我在科羅拉多上學時,也自己在路上搭過車。
那次是有一位同係當小學老師的同學,請我去她教的班上給小朋友們講中國文化,學寫中國字。那家小學校在不遠的鄰鎮,大約半小時的開車路程。但那時我剛去,還沒自己的車,隻能搭公車前往。
那時中西部的小鎮學生,很少見到外國人,中國人更是少。學生們都對我很熱情,對中國文化很好奇,結果除了講我計劃中的內容外,又延長了提問題的時間。等我給每個排隊的小孩寫完中文名字,急匆匆趕到公車站時,晚了幾分鍾,剛剛錯過一班車,而下一班要等到一個小時以後才來。我下午要趕回學校上課,繼續等公車的話,可能連後半截課都趕不上了。我立刻決定開步走,在路上搭車。這是連接兩個鎮子的唯一一條公路,所以路上的車並不少;而且一路上沒有其他鎮子,保證了隻要是同一個方向的車,都開往同一個目標。
我沿著路的右邊走,邊走邊豎著左手大拇指,沒一會兒胳膊就酸了;我就轉過身來反著走,換成右胳膊伸著。這個搭車手勢,是我來美之前,在一個美語補習班裏學的。那時大陸改革開放不久,普通民眾對美國幾乎一無所知,比如,有次麵對“McDonald”大家麵麵相覷,沒人知道這是什麽。
就這樣,走了不到十分鍾,就有一輛車停下了。車窗搖下來,是一個看上去二十多歲的白男,問我去哪。我告訴他大概地區,他說他對那一帶很熟,要我上車。我擠進他的舊款雙門小車,很高興這麽容易就搭到了順風車。巧的是,他也是趕去上課的。我上來以後,他也不多話,默默開了一路,把我放下,又默默地走了。我後來有些後悔,當時也沒想到給他一些汽油錢;也許身上本來沒什麽錢的時候就想不了那麽周到吧。
那是我唯一一次坐陌生人的車。
後來我搬到了東部,有了車,也有了工作、孩子。偶爾看到路邊有要搭車的人,雖然總有要停下來幫助的衝動,但無奈不是趕著上班,就是接送老人和小孩。很少有開在路上卻不趕時間的時候。再後來,有了手機;現在又有了打車軟件;越來越少看見有人在路邊伸手要搭車了。
美國土地廣袤,是個汽車輪子上的國家。可是隨著科技進步,加上人心不古,世風日下,搭車的人覺得自己時刻處於危險之中,開車的人又何嚐不是。“搭車”這個普通的文化現象不僅衰退,而且已經變成了一種冒險,就連通用的手勢都改變意義成“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