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想自己打理,還是買在本地,方便打理。即使本來就想雇人打理,也要買在自己熟悉的地方,現在居住或過去住過的城市。我年初在離家開車50分鍾的另外一個城市看了大概50套房子,花了4個月時間。據代理統計前後下了12個offer,一個都沒被接受,其他人的offer更高。我下的12個offer有10個都是列的原價或更高價,但是當時大家都搶瘋了,沒有最高價,隻有更高價。花了4個月,一套房子都沒拿下。現在總結發現原因有幾點:1,畢竟不是自己住的城市,需要一個熟悉的過程。對另一個城市的環境,出租房市場等不很了解,所以給offer時沒底氣加價太多,有個offer比列出來的價格高5%還是沒高過別人。2,當時當地的房產價格比較低,但是處於高速上漲階段,買家蜂擁而至,賣家預期也高。有一個房子,賣家死活不願意多降1000塊錢。我的代理也說這個賣家腦子進水了,降1000塊錢就能簽合同,非要幹耗著。3,欠缺一點運氣,有時是在簽合同前被別人高offer截走了,或者offer遞出去之前別人已經簽合同了。現在看來沒在另一個城市買下出租房也有好處:不用開車兩個小時來回去打理出租房。現在的出租房都在市區中心附近,離家單程15分鍾(來回半小時),去修個東西,送個鑰匙(房客把鑰匙鎖屋裏了),取個支票,順便存錢買菜逛逛商店等都很方便。如果以後不得不搬家或者出租房太多,自己打理不過來就要雇人打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