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968年“四七事件”發生,到1969年10月初小剛去世,一年半的時間裏我基本上都呆在一隊,上班扛麻包,下班幹家務,過一種典型的農工生活,很少與外界接觸。直到這次被調去支左,我才重新回到大千世界,自然生出不少“物是人非”的感慨來。其中最令我感慨的,是在六營聽到田秀英的死。
田秀英隨汪大愚調往迎春林業局後(352章),在工會做事。本來與世無爭,孰料文革開始以後,汪大愚熱衷於運動,搞出一個少數派,與多數派天天辯論。辯論來辯論去,文鬥變成武鬥,多數派端掉了少數派的據點。汪大愚被軟禁,後尋機逃脫。但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多數派把田秀英抓住,拷問她丈夫的下落,不久田就死於非命。
謝大胡子曾在總場部的宣傳欄裏,見到過外單位某造反派通緝汪大愚的告示,內有“其妻已畏罪自殺”字樣。老謝不認識汪大愚,但對這個名字印象深刻,所以我後來跟他聊起此事,他馬上就回憶起來了,並說應該就在“四七”之後。
2004年3月,汪大愚應我之邀寫出一篇短文,記述了他在文革中的挨鬥經曆,收錄於《速中通訊》第8期。裏麵談到田秀英之死——
〖1963年,我調往迎春林業局搞宣傳工作。文革開始時,我是中立派。後來領導讓我去滬采購廣播器材,在那邊呆了3個月,經曆了上海“一月風暴”。返回林業局後,我因一時衝動,與幾名誌同道合者成立了一個“紅尖兵戰鬥隊”,辦起革命啟蒙小報,傳抄外來傳單,反映本地文革動態。裏麵經常套印一些政治漫畫,因此廣受歡迎,一次散發幾百份。
我在小報中屢次發表自己的見解,比如反對“打砸搶”,以致觸犯了“聯隊”的造反派,將小報定性為反革命報,說我是“黑畫兵”,在局直開大會批鬥我。他們把我軟禁起來,逼迫我交待問題。後來又私設公堂,對我搞逼供信。用電機皮帶蘸涼水,抽打我的全身,並往傷口倒醬油。我痛得昏死過去,他們就朝我身上潑水。待我蘇醒過來時,衣服上已結了薄冰。他們並不罷休,馬上又開始逼供,每次長達3小時。
有一次,我再度昏死過去,他們卻說我裝死,揪住我的頭發往磚牆上撞。後經法醫鑒定,我的頭骨留下一條裂縫。還有一次,我的左臂被他們硬生生擰斷,當時就腫起老高,最後造成終生殘廢。
當我生命垂危之際,他們逼我承認曾在雪地上書寫反標。我哪有辯駁的力氣,隻是無意識地點點頭,他們就認為我已認罪,定我為“現行反革命”。在一個漆黑的夜晚,他們把我押送到虎林監獄。監獄連夜對我進行審訊,我展露傷口,理直氣壯地申訴自己是清白的,我要控告!不久監獄認為證據不足,將我放回。可“聯隊”又把我監禁起來,在局直馬號內監督勞動達兩年之久。
更慘的是我愛人田秀英。她隨我來林業局,由於表現積極,被培養成一名婦女幹部。我被捕以後,她領著兩個孩子,到處求援,為丈夫鳴冤叫屈,可當時誰敢站出來說一句公道話?結果她也被“聯隊”抓走了。事後據知情人透露:田秀英是被他們活活打死的。
在臨死前的那天晚上,田秀英到工會主任家訴說委屈。當著他老婆的麵脫下褲子,把傷口給她看,並將兩個孩子托付給她照顧。最後泣不成聲地走了,說必須回到“聯隊”總部報到,繼續接受批鬥。次日晨,人們發現她死在局直馬號邊,自己一條圍巾繞著頸脖,造反派便據此宣布田秀英畏罪自殺。這天是68年4月16日。死後,在她衣袋發現一張紙條,上寫:“我們是忠於革命的,我們是熱愛毛主席的!”紙條上血跡斑斑。
69年8月,我被無罪釋放。回到家中,聽大女兒的哭訴,我才知道妻子的慘死經過。72年迎春林業局為我們夫婦平反,落實政策。按照田秀英父親的要求,將她的骨灰移到老家的烈士陵園安葬。當時雖然沒有發文追認她為烈士,但現實政策已這樣做了,願她含笑九泉。在文革中,我單位非正常死亡者13人,其中有5人是被活活打死的,證據確鑿,無法抵賴,真是一場空前浩劫啊!〗
汪大愚沒有提到自己在軟禁期間逃跑,這是導致田秀英死亡的直接原因。假如他不跑,田秀英應不會被多數派盯上,畢竟她沒有參加丈夫搞的戰鬥組織。但我不能要求汪大愚寫得更細了,那等於往他的傷口倒醬油。此事是他的人生至痛,輕易不願觸碰,我向他約了三回稿他才答應。現在已然留下一份曆史記錄,就不要再苛求當事人了。
我在六營的時候,大家都對田秀英的死表示惋惜。假如她沒有離開大湫窪,不可能出這樣的事。她在那裏無親無故,受了欺負也沒人為她打抱不平。有幾位,比如老廖,更是認為田秀英嫁錯了人:“要是跟著李克文,誰敢動她一根小指頭?”我有不同意見:“李克文也不是省油的燈,‘刀傷多人’,出門都得提防暗算,田秀英跟著他就能過安生日子?”老廖說不然,“李克文但凡有個可心的女人,絕不會在外麵惹事生非——唉,這就是命!”】
202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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