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賣掉第一根檁子讓文芳去重慶讀書,是在1950年12月。那時父親剛被鎮壓不久。他生前在涪陵的社會關係多,如今卻禍累家人。文芳和文嵐上的是同一所中學,他往裏麵捐過不少錢,並且掛了個校董的名號。現在校方為了與他劃清界線,便把文芳的住校資格給取消了。文芳沒錢在外麵租房,隻能選擇退學,回到楊家嘴呆著。
母親覺得這樣下去不是辦法。在四個子女當中,文芳是讀書最好的一個。她聰明伶俐,性格活潑,很討父母喜歡。父親視文燕如無物,和文芳卻有的可聊。身為袍哥會的管事五爺,他曾對10歲的文芳大發感慨:“做人要正,靠本事吃飯,別加入這個派那個派的,最沒意思!”似乎認定自己的二女兒將來會很有本事。
如今山窮水盡,母親仍不願她和文燕一塊撒野,於是把檁子錢交給她,讓她到重慶去找多年未見的姑姑。姑姑是父親的親妹妹,卻稱“幺爸”,與“和尚祖祖”有異曲同工之妙。“幺爸會幫助你的,但你也不能全指望她。你自己要想辦法,沒有錢就給人家當丫頭(保姆),掙了錢再去讀書。”
文芳帶著母親的叮囑上路了。到了重慶,她按照父親當初留下的地址,順利找到幺爸,並在家裏住下。幺爸待文芳很熱情,滿口答應給她找個好學校,一周之後,卻領來一個四十多歲的男人。幺爸要文芳出來見客,那人樂嗬嗬地瞅著她,點點頭,留下一個紅包離開。幺爸送客回來,喜笑顏開地對文芳說:“人家看上你了!這是我給你找的對象,不錯吧?他是個水泥工,身體好,掙錢不少。你跟著他過,比上學強多了!”
文芳一聽急了:“媽媽要你幫我上學,你怎麽把我嫁人了?”
幺爸理直氣壯地說:“我是你姑姑,當然做得了你的主!這世道朝不保夕的,找個老實本分的人嫁了最要緊。你爸以前多有錢,現在到哪兒呆著去了?扔下你們孤兒寡母討生活,那有水泥工可靠?人家可是勞動人民,在新社會裏當家做主。你這樣的地主崽子,現在人人喊打。人家不嫌棄你,就是你的造化。我都沒敢說你爸讓政府鎮壓了,等過門以後你再跟人家解釋吧。他對你印象不錯,你要是說話能看點眼色,將來保準不會吃苦。”文芳大哭不依。
幺爸勸導了文芳半天,到後來也沒耐性了:“你這孩子怎麽不知好歹呢?我告訴你,不嫁就別在我這兒呆著。你爸給槍斃了,照常說哪個親戚還敢沾包?我是他妹妹,就該管這事嗎?我出嫁這麽多年,兩個哥哥誰關心過我?現在想起我來了,我爸那麽多房那麽多地,怎麽就不想著分給我一份?你媽也是個沒見識的人,自己的女兒都快討飯了,還惦記著讀書。我念你是我的親侄女,花幾天工夫給你找了個好人家,你還不願意嫁?你別以為自己還是千金小姐,這會兒有人要就不錯了!我又不是把你賣到窯子裏,給你找個能過日子的本分人,哪裏虧待你了?”
1950年的最後一天夜裏,文芳被幺爸趕到大街上。空中飄滿雪花,她穿著單衣,凍得瑟瑟發抖。她已經沒有回家的路費了,背上的一個破行李卷也賣不了幾個錢,怎麽辦?她要是再大一些,恐怕會選擇跳嘉陵江,但她才14歲,隻知道哭。
她不知道哭了有多遠,終於在路過一個居委會時,被裏麵一個值班大媽注意到了。大媽把她叫進屋裏,讓她在爐邊坐下,又為她倒了一杯熱水,然後聽她哭訴整個事情經過。
當晚,大媽把她帶到自己家裏住下。第二天,大媽找出一件落滿補丁、但洗得幹幹淨淨的衣服,給她穿上。大媽很窮,但是大媽說話很有底氣:“閨女,你不用怕!現在是新社會了,容不下這樣的事情。人民政府會為你做主!”一連幾天,大媽領著文芳去政府部門申訴,最後不僅讓她免費進了重慶名校“複旦中學”,而且把“逃亡地主”幺爸給抓了起來。
文芳後來寫了一篇作文,講述自己的遭遇,打心眼裏感激共產黨把她從水深火熱之中救了出來。這篇作文寫得非常好,被報紙刊登。文燕讀後感動得熱淚盈眶,她對新社會的好感和希望,正是從這件事上開始的。
20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