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寺位於縣城西南,內有一座依崖而鑿的巨型彌勒佛,自東晉以來,已曆1600年。相傳大佛是祖孫三代石匠拚力30年完成的,其實不足為信,因為工程過於浩大,不是幾個人能夠搞定的。父親辦公桌的玻璃板下麵壓著一張照片,是國民黨陸軍上將、黨軍政風紀巡視團長金鼎昌來新昌考察時,在大佛寺與地方政要的合影,十幾人排成兩行站立在大佛掌心上,地方還綽綽有餘。父親生前曾多次瞻仰過該寺,死後靈柩停放在放生池畔,應該也是他的遺願吧。
放生池占地麵積相當大,與其說是個池,不如說是個湖。周圍小山環繞,景色幽美。大哥帶著我,沒費多久就找到了父親的墳頭。墳頭前有個小石碑,寫著父親的姓名和生卒年月。不過嚴格說來,父親仍未安葬,而隻是“停厝”。所謂停厝,是指將靈柩暫時存放某地,等待日後歸葬祖墳。為了遷葬方便,棺材大多不埋或隻埋一半。然而父親當時還是入了土,棺材蓋與地表齊平,上覆墳丘。如此處理是母親的意見。當時她已打定主意,要將全家西遷至於潛,這與溫嶺完全是兩個方向,所以短期內不可能考慮父親的遷葬問題,還是入土為安罷了。母親很有遠見,此後她再也沒有回過新昌,父親於是在放生池畔“停厝”了半個世紀。
大哥和我鋪上報紙,擺上冥錢貢品,然後趴在地上向父親磕了三個頭。18年來,我第一次祭奠父親。他離開時我隻是個孩童,現在卻長大成為一個青年。父親的一生早已走完,除了軀殼繼續腐朽外,他不再受命運的擺布;而我的終點會在哪裏,尚無法可想。他與我雖隻一板之隔,但陰陽兩界,咫隻亦如天涯。自然法則的冷峻與嚴苛,真是一步也不可逾越!即便這樣,我還是在心中向父親禱告,希望此次一別,後會有期。
我倆在父親墳前呆了半個小時。臨走時,大哥點著一根香煙,放在石碑頂上。冥錢則沒有焚燒,因為怕引起火災。回旅館途中,我倆經過祥溪廟,隻見大門緊閉,“威德明王太祖神”似乎還沒起床。車夫告訴我們,這廟已被一家單位占據,春節不上班,所以沒法進去觀瞧。新昌其他地方無甚可看,闊別十幾年,這座縣城在我們眼中已經變得相當陌生,勾不起太多懷舊情緒。於是中午便退了房間,搭上去往金華的長途車。
母親當年舉家西遷,正是沿著我們今天的路線,隻不過她無論如何也料不到,這條路線上的某個地方會等待她再次光臨,從此奪走她一生中25年的自由。在1940年,剛剛當上寡婦和一家之長的母親,必須盤算這個家庭將何去何從。她那時要是走錯一步棋,便可能讓我們所有人陷入滅頂之災。6個子女當中,沒有一個成熟到能夠與她商議的地步,所以母親隻能按照她的“婦人之見”進行決策。
母親稱不上那個時代的“標準女性”。她從小就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一向率性而為。當年纏足時,因為受不了罪,沒幾天就放開了,所以她能跑能跳,能玩能鬧。在新昌有段時間,母親睡眠不好,醫生建議她白天適當運動,她就約上幾個女伴到縣立中學操場去擲籃球。一群窈窕淑女在那裏嘻嘻哈哈、追逐撕搶,成為一道奇特風景,引得學生圍觀,老師側目。
母親家裏也是開南貨店的,與父親堪稱“門當戶對”。她上邊有兩個哥哥,都大她很多,所以她不必繼承家業,隻需坐享其成。母親比一般女性幸運,小時接受了良好教育。她上過學堂,字寫得不錯,算術也很好,雖然不懂什麽經邦濟世的大道理,但完全符合她那個徽商父親的從業標準。大概是受家庭影響,母親不缺生意人的精明,雖然她自己從未開過買賣。
她在於潛無拘無束地度過了少女時代,然後遇上了父親。父親那時擔任警察所長,禁煙禁賭乃是職責所在。不過他禁煙很賣力,禁賭卻虛與委蛇。除非是與黑社會有關的賭博,他不會隨便派人上門查抄。那時打麻將在社會各階層都很流行,要是動輒以賭論罪,他這個警察所長幹不了兩天就得卷鋪蓋。隻要不以詐人財產為目的,親朋好友打打牌、輸贏一點小錢,實在算不得什麽事。
何況父親自己也喜歡打麻將。由於身份不同,他不可能隨便找一家茶館玩牌,而必須去“上流人士”經常光顧的場所。這些地方並不對外營業,有點像現在流行的“會所”或“私人俱樂部”,通常就設在某個財力充足、人緣良好的“會員”家中。外公在於潛的徽商圈裏是有名望的,因此他家就成為這樣一個“會所”,城裏的富商和官員們經常光顧,打牌會友。
按照規矩,東道主要向贏家抽取“頭錢”,作為提供場所、供應茶水點心的報酬。如果玩家比較闊綽,抽頭便成為一筆不菲的收入。外公雖不靠此為生,“頭錢”卻也收得心安理得。母親在那樣的環境長大,麻將自然玩得精熟。不過她小時都是和女眷玩,14歲以後外公才允許她跟自己一桌打牌。
母親天生麗質,在小縣城裏十分出名,追求者自不乏其人,但她偏偏挑中了父親。在這個問題上,外公做不了她的主。就算他想包辦女兒的婚姻,有錢有勢的主兒多了,父親在裏麵並不算佼佼者,外公怎會把自己的寶貝千金許配給他?這個問題我一直百思不得其解。
多年以後,大哥在一次閑談中跟我說,母親是非常迷戀父親的。在所有來打牌的人當中,父親顯得相當另類。首先他不在意輸贏,得之不喜,失之不憂(大概就是九叔所謂“泰山崩於前而不驚”);其次他身上總帶有一種落寞,即便談笑間也能流露出來,仿佛對世事早已看透,卻又保留了幾分悲憫。這種成熟男人的獨特氣質,對於母親那樣的豆蔻少女具有絕強的殺傷力。她曾經對大哥說過,特別喜歡看父親抽煙的樣子,那種漫不經心令她著迷。
當外公第一次和母親討論婚姻大事時,她明確地說已有意中之人。外公得知這人是父親,感到非常吃驚。他對父親印象不錯,但有兩點顧慮:一是歲數較大,二是老家已有妻室。母親並不在乎第一點,說隻要兩人情投意合,能過多久全憑天意;但她對第二點很堅持,無法接受“二女共事一夫”的安排。
於是外公邀請父親到家來談。父親對此並不覺得突然,因為在牌桌上已明顯感受到母親的那份情。他對外公說,自己與現在的妻子長期不合。四年前回家,兩人發生最後一次激烈爭吵,當時他就要與對方離婚,但是兩家老人死活不幹。他一氣之下離開故鄉,此後除了定期匯錢,再不往來。
我對這段家史一直搞不太清,但隱約覺得父親與其前妻不是一般的感情不合,而是有特別傷心之事,否則以父親的寬厚隱忍,斷不會這樣絕情,以至於連自己的骨肉也不再親近。大哥似乎是知情的,但是每當我問及此節,他便立刻沉下臉來,拒絕回答。
父親向外公承諾,決不會虧待他的女兒。外公並沒有讓他簽什麽保證書,但父親還是給爺爺奶奶寫了一封信,說自己決意結束事實上已經死亡的婚姻,重新組建家庭,請求老人給予理解。離婚以後,他會一如既往地供養一家老小。信中附有兩份離婚協議,他已在上麵簽字,請父母轉交對方加按手印(發妻不會寫字),一份保留,一份寄回。倘不同意協議離婚,他則要提交法庭予以解決,到那時恩斷義絕,除了法律規定的贍養義務之外,他不會再為對方做任何事情。
一個月後,父親收到回信,說女方已同意離婚,雙方家長作為見證人,也在協議上簽字畫押。父親把離婚協議交給外公,外公終於放心,同意把女兒許配給他。那時爺爺已經病得很重,卻仍然帶著奶奶趕來於潛,為父親的第二次婚姻作證。
半年以後,爺爺終於離開人世。】
2013-10-6
相當不易,沒什麽人能夠做到
好文筆!
大佛寺也許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