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新聞是,洛杉磯的一個叫Rene Compean的,去山上Hiking,不幸迷路了。他的手機也快沒電了。他絕望地發出了最後一張照片。朋友收到也沒辦法,就發在網上求救。有個叫本傑明的華人,在電腦上找到了地點。警察根據地點,派出直升機,救出了他,避免了又一個悲劇。不久前在溫哥華的那個姑娘,最後還發了個視屏,就沒有這個運氣。其實離開溫哥華不遠,So near, yert so far.
Missing Hiker Found After Man Using Computer at Home Pinpoints His Location
我想很多人都可以根據照片找出地點的,我也可以。比如樓下qiuqiu03的最後一張照片,我用了大約2分鍾,找到她拍攝的地點在北緯38.992度,西經77.970度,誤差不會超過100米。
我曾經兩次實況,報道落花參加的 Santa Rosa 70.3 鐵人三項比賽,和 肯塔基的140.6的鐵人三項 比賽。還根據橙子的一張遠景照片,反推,找到她新買的房子的地址門牌。我想,如果下次誰要是迷路了,盡量要在你手機沒電之前,把周圍的照片發出來。最好有特征,比如地貌,房子,河流,大樹等,這樣別人可以很容易找到你。
其實,我要救的人,最多的,還是我自己。我經常跑山越野。山上是極其容易迷路的。所以我已經養成了習慣,每次停好車之前,都會給老公發出三到四張照片,一張我在地圖上的定點手機拷屏,一張我和車子與周圍環境的自拍,一張我要跑的方向的道路照片,再加一張有環境特征的全景圖。跑步過程中,我和老公的手表手機也有連線功能,他可以隨時查找。如果沒有信號,我也會不時發出沿途照片。哪怕照片上啥也看不清楚,也要發出。我的手機照片打開了地圖功能,可以看出拍攝地點的時間和經緯度。也就是,你哪怕照片上全黑的,也有信息。
樓下在討論路盲,路癡,迷路什麽的。我發覺我幾乎不是路盲,方向感極好。我不記得我開車近40萬英裏有過幾次迷路,哪怕以前沒有GPS的時候。促使我買GPS,是因為剛來美國時某個傍晚,從紐約回王子鎮,錯過一個出口,結果在四五個連在一起的立交橋上繞了半個小時,麻花似的。
我現在每次到陌生的地方停車,第一手拍照片,比如在車庫第幾層,那個大樓,拐了幾道彎。第二就是打開衛星定位,這樣根據照片也能找到你停車的地方。
現在有了GPS,有了手機,各種地圖Apps,可以盡量打開。我每次跑步開三到四個,兩個手表,手機上再開地圖和Runkeeper。這樣,我跑步的路徑,時間,速度,各種數據可以完全同步傳給老公和朋友。這些Apps中,有些必須有手機Service信號,有些隻需要有衛星信號,還有些可以根據你已經自動下載的地圖數據估測。Hiking或者開車不方便的地方,經常信號不穩。優美的景色大多在山區和邊緣地區,沒信號,到了大城市,高樓林立,GPS又會亂指,所以多開幾個,總有一個能行。
帶一個充電寶。萬一手機沒電呢。
打開地圖功能。這次Rene Compean發了照片,卻沒有打開照相定位功能。別人無法查找照片的拍攝地點的經緯度,差點送命。
多拍照片。盡量發出照片。遇到會查地圖的,可以找到你。如果迷路了,發了照片就不要再走遠了。讓警察和救援人員能發現你。
給大家兩道練習題。下麵是我跑過的兩個馬拉鬆的衛星定位圖。第一個容易,第二個有點難度。猜猜在哪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