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聖經須學聖語言,搞得先生是搞先生。
這裏,我打算說兩個問題,第一個是讀聖經須學聖語言,第二個是搞得先生是搞先生。
我先說第一個,讀聖經須學聖語言。
全人類都知道什麽是"聖經",但是不是什麽人都知道什麽是"聖語言"。
"聖語言"就是寫"聖經"的語言!
人們為了去香港可以學廣東話,人們為了美國民主可以學英語,人們為了上班可以學計算機語言,可惜的是,人們為了上天堂有幾個肯學"聖語言"呢?
全人類都知道,"聖經"不是用英語寫的,更不是用漢語寫的,大家讀的英語的"聖經"或漢語的"聖經"都不是"聖經",因為它們隻是"聖經"的翻譯。
為什麽我說英語的"聖經"或漢語的"聖經"都不是"聖經"呢?
那你說英語翻譯的李白或杜甫是"唐詩"嗎?
讀英語翻譯的李白或杜甫算是讀了"唐詩"嗎?
所以,讀英語的"聖經"或漢語的"聖經"都不算是讀了"聖經"。
都不要說翻譯了,就是不翻譯也是語言折學,比如說美國的民主憲法和自由宣言裏有個詞是"men",這個詞開始的意思是"白男人",還是有錢的,後來是"白男人"+"白女人"的意思,再後來是"白男人"+"白女人"+"黑男人"+"黑女人"+等等等等
也許有人會問了,你怎麽知道美國的民主憲法和自由宣言裏的"men"這個詞是什麽意思?
我看美國人的行動啊,因為人家美國是民主還是法製,人家美國人是遵守美國的民主憲法滴,也是按照美國的民主憲法辦事滴嘛。
我再說第二個,搞得先生是搞先生。
什麽是搞得先生?
要回答這個問題就必須先知道什麽是得先生?
你可別以為得先生是姓得的先生,還是男的啊!
得先生就是英文的"democracy","得"就是"de","dmo"就是"冒","cracy"就是"crazy"就是"發瘋",總之,"democracy"就是"得感冒發瘋"了。
所以,搞得先生就是搞民主啊,搞民主就是搞得先生。
所以,搞民主就是搞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