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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foo,你來普法要有時間概念

(2013-06-01 04:16:43) 下一個

首先,我以為《舊金山和平條約》的本質是美國和幾十個國家決定中國的領土主權問題,性質上跟八國聯軍沒有區別


 我知道Y朋友不同意,還有不同意的人嗎?


言歸正傳,lawfoo,你來普法要有時間概念


lawfoo,你的普法帖子《關於舊金山和約之類,我來普法。》不僅缺乏常識,還沒有時間概念。


先說常識,條約幾乎必然會對第三方有損益。注意,幾乎必然會對第三方有損益。


國家之間的事情太大,你就別想了,兩個公司做個買賣,比如說一個買另一個的東西,或把合同給了某一個公司,都會對第三方有損益,比如說影響股票價格,對吧?


再說時間概念,搞清楚先來後到很重要,搞不清就會顛三倒四,比如:


你說的4. 美國既簽訂對日和約又搞波芡坦公約,自相矛盾怎麽辦?涼拌(無辦法)。國家之上沒政府,主權之上無主權;


請問你說的“美國既簽訂對日和約又搞波芡坦公約”,“簽訂對日和約”和“搞波芡坦公約”,那個在先?那個在後?


戰後戰勝國對戰敗國處罰,如搞波芡坦公約是正常滴,又過了若幹年,再搞和約也是正常滴。


注意,又過了若幹年,朋友變敵人和敵人變朋友都是正常滴,不矛盾。


即便是在同一個時間,既敵對又合作也經常發生滴,這也不矛盾。


世界不是非黑即白滴,非黑即白是西化的思維,中國人的思維是辯證的,是對立統一,陰陽共存,既鬥爭又團結,比如毛主席說的:“在抗日統一戰線時期中,鬥爭是團結的手段,團結是鬥爭的目的。以鬥爭求團結則團結存,以退讓求團結則團結亡。”


Y朋友智商低,你這個帖子已經給他造成影響了。


繼續跟你說時間概念,尤其是法,因為法是人立的,所以,任何一個法隻能管這個法以後的事情,管不了以前的事情,對吧?


你是普法的人,你肯定知道這個,對吧?


是你的3拿《維也納條約法公約》說的事兒吧?


唉,其實呢,3不3的不重要,重要的是時間,請注意,時間!


 《對日和平條約》(《Treaty of Peace with Japan》)通稱舊金山和約或舊金山和平條約,是指1951年9月8日在美國操縱下部分國家與日本簽訂的片麵和約。


 《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維也納條約法公約(英文簡稱VCLT)是有關國際條約的國際法條約,於1969年5月22日通過,1969年5月23日開放供國家簽署。該公約在1980年1月27日生效。截至2010年11月,已有111個國家批準維也納條約法公約,還沒有批準的國家仍可能承認它具有約束力,因它已成為國際間的習慣法。


你看清楚了嗎?


《對日和平條約》和《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的先來後到你搞清楚了嗎?


《對日和平條約》是指1951年9月8日


過了十幾年


《維也納條約法公約》於1969年5月22日通過


又過了十多年


該公約在1980年1月27日生效。


你看見了嗎?


《維也納條約法公約》在1980年1月27日才生效,有木有?


《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管不了《對日和平條約》,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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